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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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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nning》2017,(8):150-151
我国侦查实践中的扣押是一项独立的、具备干预性的强制处分措施。但是对转移到善意第三人的赃物的扣押却在实践中极少运用,笔者将在本文中结合具体案件从法理角度分析我国刑事诉讼中善意第三人财产扣押问题。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9,(22):188-189
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善意取得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一种获取财产所有权方式,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规范是所有权取得的方式范畴。在所有权制度中,根据我国的相关司法实践和解释,善意购买者可以取得对其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的所有权。为了保护市场经济稳定运行,快速发展,善意取得制度,能够让受让人预防不测损害。善意第三人建立在公信力基础上,受到法律保护,能够达到交易的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善于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可以限定在动产质权,不动产留置权。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对于善意取得制度的界定上不够完整。因此应该进行善意取得质的论证,以带动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等的完善和改革。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9,(16)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意在保护双务合同中的善意受让人,与之相联系的有无权处分和无权代理,这三者概念性质需仔细区分。定义不动产的冒名处分行为,在民法中应属于无权处分,首先应当将其与无权代理相区分,其次针对该处分行为中的善意受让人应当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进行救济而非表见代理制度。分析不动产冒名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规则社会交易行为,进而构建诚信社会。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5,(3):206-207
我国法律对交易安全的维护实质上是确定一种稳定的物权状态,包括物权动的安全和静的安全。物权的静的安全是通过物权公示原则进行维护的,动产为占有,不动产为登记,而动的安全则是通过物权行为理论和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保障。我国立法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因而善意取得制度担负起保障动的物权安全的重任。善意取得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中为保护非法律行为条件下第三人的正当利益而设的理论和制度。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后来逐渐演变成一切物权变动条件下对第三人保护的理论和制度。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9,(24):87-88
在民法理论上,表见代理属于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可相较于民法,我国票据法则并没有对表见代理做出明文规定。然而在票据实践中却有不少表见代理的情况,因此在票据法上加以讨论以及规制具有必要性以及紧迫性。对于票据行为的表见代理的处理,赋予善意相对人以选择权更为合适。由善意相对人进行选择,既可以直接找本人承担责任,也可以找代理人要求其承担,这样就可以考量代理人和本人的支付能力而选择归责对象,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支付的可能性,更有利于保障票据流通的安全性。同时,关于表见代理所保护的第三人的范围问题,一直以来,众多的学者都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其中主张扩张第三人范围占主流。当然这也得结合具体情形来分析。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13)
一直以来对动产质权和动产抵押权的优先顺位都存在着争议,担保物权依据时间前后观点忽略了公示的前提基础。质权和抵押权同时进行时,应以对抗力时间的前后顺序确立优先顺位。《物权法》第188条中关于"善意第三人"概念模糊,应做进一步解释说明。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4,(8)
"第三人效果"是传播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人们在面对信息时产生的"第三人效果"认知偏差很容易导致一些非理性行为,这种"高估自己,低估他人"的认知偏差正是受众媒介素养欠缺的表现。因此,研究"第三人效果"与媒介素养之间的联系,能够更有针对性地提升受众的媒介素养。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4,(16)
本论文主要结合"阿波罗"案件,来分析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出资人存在的内部法律风险,主要是行使显名请求权的风险;瑕疵出资的责任风险;股东派生诉讼的风险和公司人格否认时的风险。存在的外部风险主要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风险和其他股东享有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的风险。针对风险,我认为,应当分别从实际出资人和立法的角度去最大限度的规范这样的行为,合理平衡实际出资人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7,(5)
“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在行政诉讼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在行政诉讼法学的研究上也是重要的环节,但是提及“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立法文件却屈指可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在某一条款中提到应完善“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行政诉讼法(修改前)》提到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权利,但是规定的都非常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行政行为损害到第三方利益的情形逐渐增多,原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相关的条款已经不能很好的指导实践。此次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于完善“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有所提及但篇幅不大,但仍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9,(12)
民商事仲裁在替代纠纷解决途径(ADR)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了受欢迎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但是,学界对于是否允许第三人参与已经开始的仲裁一直没有定论,笔者主张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本文先界定了第三人的定义,再论述了设立该制度的合理性,最后提出了对第三人的限制,以期我国的仲裁制度越来越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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