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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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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并考虑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第四条: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根据从事的主要经营项目,确定一种主体业态。申请通过网络  相似文献   

2.
《中国食品》2016,(5):152-155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并考虑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第四条: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多种食品经营形式的,按照一种形式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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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  相似文献   

4.
正第二章:许可审查基本要求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经营者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并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第八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  相似文献   

5.
正一、适用范围本方案中所称运动营养食品指为满足运动人群(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持续时间30min及以上、每次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群)的生理代谢状态、运动能力及对某些营养成分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的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的申证类别为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及执  相似文献   

6.
《中国食品》2015,(1):131-13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散装食品经营管理,引导经营户加强自律,提高散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含现场制作并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的食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相似文献   

7.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方案适用于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条件审查。方案中所称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是指食品原料经处理后采用喷雾干燥工艺,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混合、包装,供给6月龄—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5mm以下的粉状辅助食品(GB 107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除外)。第二条: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的食品类别为特殊膳食食品,类别编号为3003,类别名称为:其他特殊膳  相似文献   

8.
正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概念界定):本办法所称网络食品经营,是指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第四条(监管主体):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社会共治):互联网食品监督管理,应当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协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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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食品销售,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的经营活动,不包括网络订餐活动。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本省网络食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10.
正为促进新兴食品经营业态的发展,规范超市(便利店)内从事菜肴复热、分装类食品现制现售活动,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和监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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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2015,(3):129-131
<正>第三章:现场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第十三条:企业资质的一致性检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是否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企业实际生产场所、生产范围等是否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是否存在生产场所搬迁未变更、超许可范围和超期未延续继续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检查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是否发生变化,是否持续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要求,变化后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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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依法诚信从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包括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归集、评价标准、等级确定、分类管理、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等内容。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相对人(以下简称"行政相对人")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适用本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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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加强全省进口食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进口食品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进口食品经营者。本规范所称进口食品经营者包括从事进口食品市场销售的批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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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最严格的准入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上海市食品经营特点,制定了《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体现最严格的准入要求《办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针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关键环节,提高审查标准和许可要求,如增加中型以上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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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工作目标用1-2年的时间,流通环节生鲜肉质量安全可控,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日常监管、监督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肉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步提升;用3-5年的时间,生鲜肉市场准入、质量追溯、宣传教育、监管责任和社会监督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各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品牌生鲜肉在市场中的比重大幅提升,肉品产业得到长足发展。  相似文献   

16.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食品安全自查及报告制度,是指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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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2015,(4):133-134
第一条:为做好我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工作,规范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日常检.适用本办法。县级以上(包括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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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八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九条: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形式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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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加强食品经营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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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食品安全,规范本市食品贮存和运输的日常经营行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依法开展食品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贮存、运输服务的(以下简称"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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