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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9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的单面涂布纸板作出反倾销初裁:自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对巴基斯坦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将对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征收的反倾销税率详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10.9200、4810.99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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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璐报道2017年2月28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和/或进口自中国的涂布漂白纸板/折叠白底箱纸板做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对以下出口商基于涉案产品的成本及运费价计征临时反倾销税:宁波亚洲浆纸有限公司、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和金东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5.13%,其他中国出口商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31.62%。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则号为4810.92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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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经商处提供的信息: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日前对外发布公告指出,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已经对进口过氧化氢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决定对产自我国内地及我国台湾、比利时、泰国、印度尼西亚、土耳其等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自2010年9月27日初裁公告发布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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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报道,2015年1月19日,巴基斯坦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巴基斯坦上诉法庭于2014年7月25日就对原产于中国、印尼、韩国和中国台湾单面涂层纸板反倾销案裁决发回重审,巴基斯坦国际贸易委员会据此要求申诉方提供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有关涉案产品的倾销信息以及2011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对国内产业损害的信息,然而申诉方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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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9日,巴基斯坦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巴基斯坦上诉法庭于2014年7月25日就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和中国台湾的单面涂层纸板反倾销案裁决发回重审,巴基斯坦国际贸易委员会据此要求申诉方提供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有关涉案产品的倾销信息以及2011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对国内产业损害的信息,然而申诉方未能提供必要的信息并重申在新调查中应使用原审调查中的信息,且不改变调查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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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12 月27 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
国大陆、印尼、韩国和中国台湾的单面涂层纸板作出
反倾销终裁(见下表),该措施自2012 年12 月27 日起
正式实施,为期5 年。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109200、
481099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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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从商务部获悉,2010年8月4日,澳大利亚海关发布公告称,虽然自巴西和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但未对澳大利亚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而从马来西亚和智利进口的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因此决定取消对巴西、中国、马来西亚、智利进口胶合板的反倾销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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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1日,应3家国内企业的申请,土耳其对进口印刷纸、书写纸和复印纸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02.55.15.10.00、4802.55.25.10.00、4802.55.30.10.00、4802.55.90.10.00、4802.56.20.20.00、4802.56.80.10.00、4802.57.00.10.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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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8月16日从商务部获悉,2010年8月4日,澳大利亚海关发布公告称,虽然自巴西和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但未对澳大利亚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而从马来西亚和智利进口的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因此决定取消对巴西、中国、马来西亚、智利进口胶合板的反倾销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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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发布第S.S.R.42/2016/NTC/.CUWP/SR-1/2023号公告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Bulleh Shah Packaging(Pvt.)Limited于2023年2月1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尼西亚、日本和泰国的未涂布书写纸和印刷纸(Uncoated Writing/Printing Paper)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涉案产品为重量大于等于50克/平方米且小于等于130克/平方米、含100%木材纤维的未涂布书写纸和印刷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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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1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通报称,印度尼西亚对进口涂布纸或纸板(不包括高光泽印刷纸和钞票纸)做出产业损害裁决,进口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威胁,因此建议对进口涉案产品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为9%,第二年为8%,第三年为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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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8日,应南非铜版纸生产商Sappi 的申请,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对原产于和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铜版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4810.19.90。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1 年4 月1 日至2012 年3 月31 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7年10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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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23年4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16号公告称,进口自对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70~100g/m2A4复印纸(A4 copy paper)作出反倾销豁免调查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的70~100 g/m2A4复印纸作出反补贴豁免调查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该措施自2023年1月18日起生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