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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Planning》2019,(1)
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频发,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出现了企业向众多存款人"借贷"的现象。由于本罪罪状模糊,构成要件难以具体阐述,司法实践与民间金融相脱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便有扩大适用的可能。本文从司法实践困境切入,明确本罪与民间借贷的界限。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9,(27)
由于认定上的困难,刑法中的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却在司法实践中得不到的适用,导致危及飞行安全的一些暴力行为无法得到应有的惩治。本文基于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试图对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进行界定。本文明确了本罪犯罪主体和客体的范围,将该罪的犯罪主观方面限定为过失,对犯罪的客观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尤其是对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和严重后果的认定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思路和建议。若本罪可以在司法实践中得到真正的适用,必将有效地遏制愈演愈烈的"空闹"现象。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20,(4)
随着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法律文件内容的不断优化和完善,在2015年11月,我国将虚假诉讼罪纳入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文件中,并对那些虚假诉行为进行严厉的刑法处罚,由于虚假诉讼罪是近年来新增的罪名,因此,对该罪名的认定还存在很大的分歧和争议,所以,如何确保虚假诉讼罪认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一直是司法实务界关注的一个问题。本文首先从狭义的恶意诉讼;利用诉讼程序或者滥用诉讼程序的行为两个方面入手,分析了虚假诉讼罪的概念界定,其次,从在犯罪成本上符合成本收益均衡原则;填补了刑民交叉的法律空白两个方面入手,研究了确立虚假诉讼罪的必要性,最后,从明确刑民边界;有效区分本罪与相关罪名两个方面入手,探讨了虚假诉讼罪的司法认定与法律适用。希望通过这次研究,为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提供有效的参考。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7,(8):57-59
近年来,我国的水污染严重,水污染犯罪案件逐年递增。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完善了对水污染犯罪入罪标准的刑事立法,但是如何通过刑事责任的追究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立法原则理论上还存在争议。本文针对"罚金刑"在水污染犯罪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水污染犯罪适用"罚金刑"的理论和实践依据,旨在促进"罚金刑"的立法完善,以更好应对日益频发的水污染犯罪。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20,(8)
随着虚假诉讼行为的频频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设了一个独立的罪名即虚假诉讼罪对其进行规制。为了解虚假诉讼罪的法律适用概况,本文使用了案例分析的方法对虚假诉讼罪入刑之后的87份裁判文书进行初步的归纳整理和分析,发现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对虚假诉讼罪量刑畸轻的问题。根据虚假诉讼罪所保护的法益,对保护相似法益的罪名在量刑上进行比较,希望促进虚假诉讼罪的量刑在司法实践中更合理地适用。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32)
伴随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内部风险的增加相伴而行。近年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开始频繁走入公众的视线,尤其是一些集聚社会公众舆论、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件最终都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论处。可以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逐渐呈现出一种扩大适用的态势,如何避免其在不知不觉中沦为新阶段的"口袋罪",警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走向过度涵摄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考量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赵晓  王长江  张剑 《河南消防》2001,(11):27-28
我国立法机关在对刑法进行修订的过程中,增设了消防责任事故罪的规定,这一规定无疑为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打击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刑法武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消防责任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很容易相混淆,两之间的界限也不容易区分,从而给司法实践带来许多困难。因此,本试就重大责任事故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认定及区分问题粗作探讨。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28):189-190
为了本罪在实际当中可以更好的施行,最高法随后不久就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本罪的适用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然而仍然没有充分解决本罪在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条内容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仍然存在的空白点和争议点造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适用进程中的困境和障碍,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切实发挥本罪对于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作用,体现出本罪入刑应有的效益。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9,(15)
刑事司法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司法既要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也要考虑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促进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因而司法机关在刑事司法过程中既要通过入罪认定来打击犯罪,也要敢于适用正当防卫等条款做出出罪认定。这不仅有利于保护人民的防卫权,也有利于鼓励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20,(2)
巨额财产不明罪一直都是一个备受争论的罪名,就本罪的实行行为而言,应以持有论为较合理的观点。在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持有型犯罪考量之后,从推定的适用上本罪涉及到了可推翻的强制推定和可推翻的事实推定,因此"不能说明"这一要素只是为了降低司法机关的举证难度,并不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问题。本罪作为刑事政策要求下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兜底性条款,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充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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