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砖瓦世界》2008,(1):7-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为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新修订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附件: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相似文献   

2.
近日,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犤2002犦55号),自10月1日起执行。这是国家设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后,首次出台的全国统一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的管理,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的调控作用,促进墙体材料革新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66号)精神,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 为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新修订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砖瓦》2008,(2):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 为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新修订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信息之窗     
《砖瓦》2002,(6)
简  讯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全国统一执行 由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自 2 0 0 2年 10月 1日起执行。这是国家设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后 ,首次出台的全国统一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有关清理整顿政府性基金精神 ,为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 ,减轻社会负担 ,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支管理 ,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制定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程序 ;使用范围、支出方式、审批…  相似文献   

6.
(财综 [2 0 0 2 ]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 (局 )、经贸委 (经委 ) :根据国务院有关清理整顿政府性基金精神 ,为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 ,减轻社会负担 ,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支管理 ,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制定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附件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2 .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财 政 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二○○二年九月十二日附件 1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加快推广新型墙体…  相似文献   

7.
建材信息     
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 办法全国统一执行 由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执行。这是国家设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后,首次出台的全国统一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8.
据悉,国家财政部、经贸委联合颁布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这是国家出台的全国统一的针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方面的政策,对于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及促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办法》不仅明确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范围、标准、对象,而且明确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政策制定、征收和使用管理部门,同时将现阶段新型墙体材料明确划为六大类,这样做便于各级墙改办确定本地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种类和导向,使生产厂商和建筑商在今后新型墙体材…  相似文献   

9.
近日,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苏财经[2003]153)(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是在贯彻落实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国家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江苏省政府令和江苏墙改工作实际,对《国  相似文献   

10.
国家财政部、经贸委前不久发布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这是国家出台的全国统一的针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方面的政策,对于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及促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不仅明确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范围、标准、对象,而且明确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政策制定、征收和使用管理部门,同时将现阶段新型墙体材料明确划为六大类,这样做便于各级墙改办确定本地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种类和导向,使生产厂商和建筑商在今后新型墙…  相似文献   

11.
为了进一步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根据《吉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吉林省制定了《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已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提高了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标准,加大了限制黏土实心砖的力度。为确保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各建设单位一律在建筑工程开工前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缴纳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建筑工程竣工后,经墙改办查验,并根据新材使用比例,决定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退…  相似文献   

12.
最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贸委颁布《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意见》(浙材综字〔2004〕42号),自2004年6月1日起实行。该《实施意见》是依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55号)和《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1号令)作出的具体规定,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是今后一段时期浙江省专项基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意见》全篇共26条,对专项基金征收对象、范围、标准程序、使用范围、支出方式、审批程序,以及预算管理、科目设置、监督检…  相似文献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和《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辽宁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意见的通矢口》(辽政办发[2006]47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14.
日前,山西省政府颁发《山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已于8月25日起施行。《实施细则》的实施,将有效地规范全省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促进全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快速发展。《实施细则》规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国库,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方面,《实施细则》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开工前,以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8元标准缴纳新型墙材…  相似文献   

15.
《云南建材》2008,6(1):21-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 为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新修订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6.
《岩土工程界》2009,12(5):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以及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7.
河北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了《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这是河北省首次出台针对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必将有效地规范全省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  相似文献   

18.
广东省财政厅、建设厅日前联合发出《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9.
《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已于6月1日起实施。《实施细则》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省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范。  相似文献   

20.
《建材发展导向》2008,6(1):21-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 为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新修订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