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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对2007年我国召回管理工作的回顾
(一)召回法规的制定
1.《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的制定与实施
2007年,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两次向国务院各部门、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还分别组织专家赴浙江,广东等玩具生产大省进行实地调研,并根据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做了多次修改,数易其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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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上一期探讨了在汽车召回制度发展中,我国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汽车召回的模式等问题。本期,我们就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现状及管理现状,汽车召回中的零部件供应,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社会信任度及企业的诚信度所产生的影响等等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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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在前不久召开的“三包规定”实施十周年研讨会上首次公开披露了《缺陷产品管理条例(草稿)》,该条例可望于今年内由国务院审议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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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近三年了,在这年三年时间里,我国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配套办法的制定、汽车缺陷信息收集、信息系统建设、缺陷的调查、取证、认定、管理机构、专家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更有效的推进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对其有效性进行分析。本文在总结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施情况基础上,借助经济学相关理论,系统分析了我国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三年以来取得成效和不足,通过相关计算验证了该项制度有效性,文章最后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开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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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比较与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召回制度的国家,自20世纪60年代《国家效能和机动车安全法》实施以来,已经实施了九千多项安全召回,涉及到几百万辆的机动车和车辆零部件。除美国之外,目前实行召回制度的国家有日本、韩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目前,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已近3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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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三周年总结暨产品召回制度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3年来的经验,并就如何建立、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行了研讨。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出席会议并讲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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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2年10月30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正式公布,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突破了缺陷汽车召回立法层级低的限制,将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以促进召回制度有效实施。《条例》全文共29条,这些条款规定有助于发现缺陷线索、增强对非法行为的威慑力、让调查者掌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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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标准信息》2009,(5):12-19
在我国,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长期以来一直是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但这两部法规仅限于原则性的规定,在解决日益增多的产品质量投诉时,其框架大、线条粗、可操作性差的弱点就暴露出来了。尤其是当产品有足以造成对消费者安全与健康的危险,这两部法规均未做出相应规定。如近期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的“婴幼儿奶粉事件”、“有毒饮水机事件”等,都从某个侧面暴露出我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着严重的漏洞,使消费者因缺陷产品所受的损害无法得到保护。与此同时,"中国制造"在国外频频遭遇召回,产品安全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软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就是针对这个问题而设置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产品质量与安全的保障,是完善我国产品安全管理法律体系的重要环节。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等四部委联合签署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国开始了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的产品召回制度的探索和实践。2007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明确了企业召回义务;同年,质检总局又颁布实施了《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这些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是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进一步深化与推进。2008年12月“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使汽车风险评估、产品召回有效性、产品召回追溯等方面的标准制定工作已进入快车道。现在,《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经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该条例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并列入2009年国务院立法程序。至此,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法规呼之欲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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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宣贯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安建、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主持,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副司长郭启文、总局主管召回的执法督查司严冯敏司长和检验监管司刘世远副司长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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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召回制度是产品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现代经济建设体系不容缺失的重要环节。然而,我国目前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尚处于建立初期,需在不断调整的过程中日臻完善。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将召回内容纳入其中,即第三十九条"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销售商发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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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召回现状和模式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汽车召回数据分析
2004年3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同年10月1日起该规定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