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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进一步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水利规划体系,强化水利规划法律地位,指导和规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下的各类工程建设和涉水涉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广泛、系统收集整理陕西省市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涉水规划基础上,分析、研究了陕西省水利规划的发展历程和水利规划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陕西省水利规划体系框架意见,对今后各项规划工作的开展将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2.
一、为什么要制定《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 制定《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行政管理职能的需要。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对各项涉水事务进行了规范,也明确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的水行政管理职责。  相似文献   

3.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依法治水的新时期。在过去的10年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水法》宣传教育为先导,以水法规体系、水管理工作体系和执法体系的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水法制建设,推进《水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实践证明,《水法》规定的方针、原则和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是正确的,促进了水利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是一部好的法律。进一步贯彻  相似文献   

4.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水利事业进入了依法治水的新阶段。10年来,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水法宣传教育为先导,狠抓以水法规体系、水行政执法体系和水管理体系为中心的水利法制建设,促进了水资源统一管理,推动了我区水利改革与发...  相似文献   

5.
郝天奎  林道和  王艳 《治淮》2009,(8):24-26
一、淮河流域水法规体系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但大多是局限于工程建设,长期存在“重建轻管”倾向,致使水利法制建设被削弱,水法制体系无法建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水利法制建设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我国现有《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4部涉水法律;国务院依据水法律和根据水利发展的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法赋予的职权依法行政,用法律维护水利部门的合法权益。为不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近几年来,江苏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水利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地方性水利法规和规章,建立水政机构,选拔、任命各级水政监察员等活动,加強了法制建设。至目前为止,全省已有近3000名水  相似文献   

7.
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做为基本治国方针,依法治水,是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依法治国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水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建立和完善了水法制运行机制我国的水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开展得比较晚,1988年才有第一部规范水事活动的《水法》。10年的发展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自然阶段,从1988年开始,以《水法》颁布为标志。在这个阶段中水法律、法规不健全,水利执法也没有摆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上。二是自觉阶段,从1991年开始,以《水保法》颁布为标志。在这个阶段,国家和省市都相继出台了一些配套法津、法规…  相似文献   

8.
“十五”期间,全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央水利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努力实践新的治水思路,加强水资源规划、配置、节约、管理和保护.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水法》确立的各项制度,不断开创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新领域,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相似文献   

9.
<正>2011年1月1日,《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开始施行。这是河北水利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全省水利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水法实施办法》,是当前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责任。"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法律、法规都要靠人去遵守和执行。贯彻落实《水法实施办法》,关键在于强化全省的社会法律意识,形成政府部门严格执法、公众自觉守法的良好局面。为此,全省水利系统尤其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水法实施办法》,既要全面系统地认真研读每一章节、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已5年了。这5年,我国水利事业发生了战略性的转变,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其主要标志是:实施《水法》,水利法制建设有了明显加强;推进改革,确立了水利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产业地位。《水法》是我国有关水事的大法,其主体属于行政法或者经济行政法性质。贯彻实施《水法》,也是以行政执法为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几年来,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和人大的领导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建立水法规、水管理和水行政执法体系为中心,加强水政建设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  相似文献   

11.
水行政处罚权是《水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行政权,这项权力的运用得当与否,对水事秩序的好坏、水利事业的发展有直接的关系。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对于行政执法相对人(当事人)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也就...  相似文献   

12.
戴敏 《水利天地》2012,(5):15-16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颁布和2002年修订以来,社会各界包括水利部门的一些同志,认为《水法》的执法主体都是水行政主管部门,这是一个认识误区。笔者现就《水法》非水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个人思考。一、《水法》中非水行政执法主体范围《水法》确定的执法主体除水行政主管部门外,  相似文献   

13.
为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法律规定.省水利厅会同省环保局于2004年颁布实施了《河北省水功能区划》,明确了河北省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目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河北省水功能区划》为依据,依法加强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  相似文献   

14.
“一龙管水”新举措蚊河市水利局李振贵蚊河市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人手,依法强化水行政管理职能,严格履行《水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和义务,在总结过去管理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加大力度,大胆探索,强化措施,步入...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施行以来,本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切实转变职能,加强水行政管理,主要做了四项工作: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水法活动。为了实现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积极巩固发展水利事业的总要求,市水利局提出:当前第一位的工作是认真贯彻水法,转变职能,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水政建设,切实承担起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为达到这一要求,首先抓学习、宣传水法。在全市水利系统内部,层层举办学习班,学习领会水法的精神实质,从思想上提高贯彻执行水法的自觉性。同时,  相似文献   

16.
1988年是我国水利工作重大发展的一年。《水法》的颁布,新水利部的组建,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国务院确定水利部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标志水利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建设的轨道。《水法》将一些重要的应兴应革的事情用法律形式加以明确,把法制建设和深化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水法》颁布一年来,在各级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下,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水法》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与《水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建设正在有计划地进行,地方政府相应地确定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为行政执法明确了主体,各级执法机构正在建立。  相似文献   

17.
《治淮》1993,(10)
一、统一调配城乡水资源,增强城区供水《水法》中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和统一调度,解决城区供水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山东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经过几年努力已有122个县(市、区)实现了水资源统一管理,占全省总数的91%。近几年,山东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应开展了水资源评价、开发利用规划、水长期供求计划和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等工作,把解决城区供水作为重点,采取多种调水措施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18.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加强水资源宏观调控吉林市水利局陈兴汉,朱云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水利事业进入依法治水管水的新阶段。七年来,我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及全社会的共同关心支持下,逐步理顺...  相似文献   

19.
《水利发展研究》2002,2(10):1-2
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新《水法》)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第74号令公布,将于2002年10月1日施行.新《水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水利法制建设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水和开创水利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将全面推进我国水利事业实现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各流域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新《水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公布后,国务院于当年5月就明确了水利部为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也于1988年8日2日行文规定,自治区水利电力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水利电力局为同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由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刚明确不久,还不为社会所了解。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开展工作,怎样行使自己的职能,也缺乏经验。笔者通过学习《水法》及一些有关文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几点粗浅意见,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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