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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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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部分《SJ/T 11364-2006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一、问:《标识要求》适用的产品范围与《管理办法》是否一致? 答:《标识要求》作为《管理办法》的配套标准,其适用的产品范围与管理办法完全一致,即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不包括军工产品和出口产品。《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2.
《印制电路资讯》2006,(6):57-57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实施的三个重要配套行业标;包《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已经于2006年11月6日颁布。三个标准的标准号分别为:SJ/T11363—2006(《限量要求》);SJ/T11364-2006(《标识要求》);SJ/T11365—2006(《检测方法》)。  相似文献   

3.
为了配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实施,信息产品部特制定了SJ/T11363-2006《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进入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电子信息产品,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  相似文献   

4.
由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所有进入市场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必须采用贴标识或写在产品说明书里的方式,明示产品中所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和在废弃时可否回收利用等信息。作为电子信息产品中最主要的门类——消费电子产品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成为受《管理办法》影响最大的对象。消费电子产品中影音产品又是最大的一个门类,这些产品的环保现状如何,能否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这是我们关心的。  相似文献   

5.
为了配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实施,由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赛宝实验室)牵头制定的SJ/T11363-2006《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以下简称《限量要求》)和SJ/T11365-2006《电子信恩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以下简称《检测方法》)两项标准已于2006年11月6日正式颁布为电子行业标准。  相似文献   

6.
一、问:中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于2006年2月28日颁布。这个《管理办法》与欧盟在2003年2月发布的RoHS指令有何不同?  相似文献   

7.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适用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进入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电子信息产品。  相似文献   

8.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资质划分与依据、条件及认定办法;规定了在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经营活动中认定有效投诉的条件、用途和办法,认定“黑名单”的依据、条件和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营业的各种经济性质的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  相似文献   

9.
新标准     
SJ/T 11363—2006《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SJ/T 11364-2006《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SJ/T 11365—2006《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GB/T 12190-2006《电磁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测量方法》。  相似文献   

10.
《电子元件与材料》2006,25(12):65-65
作为对欧盟RoHS指令的积极回应,由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订并发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这标志着中国版RoHS的问世。近日,与其配套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三个主要行业标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和《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已经完成了报批,即将正式发布。  相似文献   

11.
2011年11月1日,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正式实施 此时,距离我国2001年启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工作已近十年. 2001年,我国广东贵屿走私“电子垃圾”情况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指示原信息产业部开展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再利用工作.2006年,《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正式颁布,明确了分两步进行电子信息产品管控的方法:第一步,对《管理办法》范围中的电子信息产品进行六类有害物质的标识要求;第二步,对进入管理目录中的产品提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并在上市之前进行强制性CCC认证.2007年以来,绝大多数进入市场的产品能够做到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有害物质的明示(自我声明) .2008年工信部成立后,开始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第二步工作,制定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2008年末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各界一致认为立即开展制定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已不合时宜,决定开展“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简称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活动,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第二步”工作建立基础.  相似文献   

12.
虽然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划定的有毒物质范围和欧盟RoHS相同,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非常谨慎,要考虑替代技术的成熟度和经济上的可行性,采取两步走的策略:第一步是自我声明、明确标识,实行后市场管理:第二步是产生重点管理目录,对目录中的产品实行3C认证,进行市场准入管理。  相似文献   

13.
给出了企业执行SJ/T11364—2006《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时应采取的步骤及每一步应关注的要点,同时给出了标识管理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由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七部门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自2006年2月28日出台以后,经过一年时间的过渡,2007年3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为了帮助广大电子信息企业更好地贯彻执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让广大电子信息产品消费、用户更好地了解这部《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3月1日,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司长周子学接受了中国政府网专访,详细解读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及配套的三个相关标准。[编按]  相似文献   

15.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正式颁布将会促使我国的电子信息产业紧跟当前世界范围内的一场基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技术革命,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提升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但在短期内.《管理办法》的实施会给企业带来成本的增加。企业要想顺利地满足《管理办法》提出的具体要求,必须建立起一个低成本,可管理的绿色产品应对体系。  相似文献   

16.
今年初,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标志着中国版RoHs问世。近日,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配套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三个主要行业标准已经完成报批,不日将正式发布。专家指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相关标准的出台将推动中国版RoHs全面实施。  相似文献   

17.
《印制电路资讯》2008,(2):34-35
虽然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划定的有毒物质范围和欧盟ROHS相同,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非常谨慎,要考虑替代技术的成熟度和经济上的可行性,采取两步走的策略,第一步是自我声明、明确标识,实行后市场管理:第二步是产生重点管理目录,对目录中的产品实行3C认证,进行市场准入管理。  相似文献   

18.
作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重要支撑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行业标准即将出台。目前,三个主要的行业标准已经进入了最后的程序制定阶段。  相似文献   

19.
信息产业部预计将在年内出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将在5月份正式启动标准制订工作。该管理办法分为四个部分,包括企业生产使用绿色、环保产品,产品作出环保信息标识,限制含铅等6种有害元素的产品进入市场,以及对废弃产品的回收和再利用等内容。其中产品标识信息和限制含有害元素的产品进入市场为强制执行,其他内容则为建议和指导企业的内容。信产部将出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20.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公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3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前身是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后适用范围从"电子信息产品"扩大到"电器电子产品",此外还扩大了这些产品中有害物质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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