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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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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自1997年我部《关于印发<施工现场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研讨纪要>的通知》(建监安[1997]17号)以来,特别是1998年3月1日《建筑法》颁布实施以来,上海、浙江、山东等2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积极开展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此项工作的发展很不平衡。为贯彻执行《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根据《建筑法》第四…  相似文献   

2.
建筑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法》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建设部于2003年5月下发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于200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对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进行了  相似文献   

3.
解读建筑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筑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法》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建设部于2003年5月下发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于200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相似文献   

4.
建设部要求全行业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设部颁发《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03年内,全国各地要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未投保的建设工程项目,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指导意见》强调,根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规定,享受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是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  相似文献   

5.
根据建设部统一安排,上海市建筑行业于1996年开始了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建筑法》出台后,上海市加快了试点步伐,扩大试点范围,目前已在19个区开展了试点,取得一定成绩,也发现一些问题。日前,建设部颁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配合贯彻和落实这一文件精神,总结经验,推进我国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刊出此文,以供借鉴。  相似文献   

6.
建设部颁发《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03年内,全国各地要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未投保的建设工程项目,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指导意见》强调,根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规定,享受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是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开…  相似文献   

7.
《建筑安全》1999,14(7):23-23
编者按:建设部于1999年4月20日—21日在上海召开了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座谈会,就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现将建设部第34期“建设工作简报”全文刊登如下。为深入贯彻《建筑法》,总结交流开展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经验,探索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建...  相似文献   

8.
刊中报     
淄博市为建筑职工上保险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使建筑职工因工伤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后能获得有效的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事故风险,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淄博市建筑业主管部门出台了《淄博市建筑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  相似文献   

9.
弋晓 《建筑安全》2001,16(4):27
又到了樱花初绽,柳枝吐绿的季节。迎着《建筑法》这股暖暖的春风,四川省筑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座谈会在蓉召开了。来自全省各地、市、州建委、建管科、质监安站主管安全的负责人以及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四川省建设厅郑勇副厅长、省造价总站谢洪学站长、建管处常健处长、省质监站田文副站长等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省质监站田副站长首先介绍了四川省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有关情况。谈到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时,他指出:(1)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不论施工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都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并把这项工作纳入资质年检 的内容;(2)被保险人是从事建筑行业危险作业的职工;(3)投保人是建筑施工企业,投保费用开支计入建筑成本,由建设单位承担。 四川省副厅长郑勇在讲话中强调:开展建筑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是贯彻《建筑法》,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要求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落实这项工作,省里将于年底进行专项检查。会议围绕推行意外伤害保险的议题进行了充分热烈的讨论。省造价总站谢站长、建管处常健处长根据省内当前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强调指出了推行意外伤害保险势在必行。攀枝花、内江质安站的代表在会上介绍了实施意外伤害保险的作法和经验。大会一致认为,推行意外伤害保险,是贯彻落实《建筑法》的有力举措,它既可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又可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我 们深信,通过施工企业、安监站、保险公司三方面的密切配合,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将会在全省迅速展开,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将更加规范化、制 度化。  相似文献   

10.
《建筑》2016,(13)
正2011年修订以前的《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修订后的《建筑法》将本条修改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可见,修订后的《建筑法》对建筑施工企业是否为其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不作为其法定义务。但在实践中,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同时,附加一份意外伤害保  相似文献   

11.
本文主要分析了<建筑法>颁布后,建筑工程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危害,以及如何推进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一些具体做法.  相似文献   

12.
谈建筑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安全工作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这就从法律上为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解除了企业、职工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的确,建筑业是露天野外作业,工作强度大,受环境气候影响,危险性大,...  相似文献   

13.
胡河洋 《建筑安全》2000,15(12):5-6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我市自《建筑法》颁布之后,与人寿保险公司靖江市支公司一道,认真落实了《建筑法》的这项规定,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装饰装璜企业、设备安装企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实施了意外伤害保险。三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功在国家,利在企业,真正成了企业生产的“安全网”和解除职工后顾之忧的“保护伞”。  1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提高建筑业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举措  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从表面上看不是什…  相似文献   

14.
林晗 《建筑》2003,(9):22-23
建筑工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建工意外险》)是一种专门性的意外伤害保险,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众所周知,风险广泛存在于建工企业当中,也是这种普遍性使得《建工意外险》成为我国建筑行业法定强制性保险。自1998年3月《建筑法》对于建工企业为从业人员进行投保作出了明确要求以来,各家保险公司、中介咨询机构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一、实施建工意外险的作用1、实施建工意外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是建筑企业合规经营的具体体现。在2003年5月由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号)中的第…  相似文献   

15.
谢志良 《建筑安全》2000,15(12):7-8
1学习贯彻《建筑法》,积极推行《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工作  建筑业是工伤事故多发的行业,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事故保险,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加快与国际经济接轨的步伐,有利于保障企业和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能分散风险并获得救治和经济补偿、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48条明确规定及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沪建建管 (97)第 329号《关于在上海扩大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我署在认真学习《建筑法》的…  相似文献   

16.
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势在必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昝立宇 《建筑安全》2000,15(12):8-9
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在人类更加重视生命价值的今天,施工安全问题已被提到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从中央政府到建筑施工现场,人们对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视。为使广大建筑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应运而生。我市以党中央、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建筑法》为武器,在全市建筑企业范围内开展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企业转移风险保驾护航,已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实施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的必要性  建筑施工现场属多工种交叉作业,劳动强度大,受环境、气候…  相似文献   

17.
建筑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的难点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学娟 《建筑安全》2004,19(7):42-44
为了保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职工的合法权益,解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职工的后顾之忧,《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建筑法》颁布后.全国各地先后推广实施了此规定。截至目前,各地的发展不平衡.相对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发展较快,落后偏远地区发展较慢.有的甚至还没有实施。  相似文献   

18.
1 引言 自199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实施以来,上海、浙江、山东等2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积极开展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此项工作的发展很不平衡.2003年5月,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号),许多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建设的特点,先后制定了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广东省在2004年9月8日发布实施<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几年来,随着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不断推广,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功能得到了较好的体现,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促进建筑业安全生产,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降低施工企业事故风险,增强建筑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和保障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1. 前言《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支付保险费这是我国安全生 。”产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为我们建筑施工 ,企业建立新的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且这里的意 。外伤害保险不  相似文献   

20.
我市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开展近两年来 ,总体看来是比较顺利的 ,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今后 ,这项工作应该如何发展 ,确实需要进一步探讨。1 初步收获济南市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是依据《建筑法》实施开展的。最近又根据济南市政府155号令下发了“关于在建筑业企业实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通知” ,要求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包括部、省属、外地进济施工企业) ,都要执行本制度。为使这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由我站与保险公司联合成立保险办公室 ,把办理保险列为办理开工手续的必要程序。保险费收取标准以单位工程为基点 ,由项目部按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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