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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正>物业费一直是广大业主、物业人关心的话题,有微友提问:业主以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该如何应对?想知道问题的答案吗?请看下文。Q: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常见情况有哪些?A: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常见情况包括:1、以不居住、未使用为由拒交物业费或其他费用;2、以物业服务质量(保洁、绿化等)不合格为由,拒交物业费;  相似文献   

2.
<正>自创多种经营可能成为企业负担随着物业管理行业渐渐被大家所认知,许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但物业费低,甚至业主以种种理由拒交物业管理费,使物业服务企业步履维艰。这时,很多企业为了生存,在原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收费项目(如收取停车费、上门维修费、现场装修广告费……),有的还自建装饰公司、绿化公司、房屋租赁公司……力图通过这些方法来弥补物业收费的不足。  相似文献   

3.
<正>2008年,法院在审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有关拖欠物业费的纠纷时出现了新的动向,即若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存在瑕疵,法院将判决业主打折交纳物业费,而此前只要物业服务企业不存在重大违约行为,法院一般判决业主全额交纳物业费。这一问题在物业管理行业引起了很大争议,不少物业服务企业纷纷喊冤。物业管理行业的这一动向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它会给行业发展带来什么影响?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如何应对这一新的动向?  相似文献   

4.
《城市开发》2012,(23):88
<正>业主对物业管理有许多误区,对物业服务公司的职责认识不清,导致许多业主把与住房相关的责任都推到物业服务公司身上,把物业管理单位当成"筐",凡与住房有关的事都往里装,并常常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好像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那么,哪些事不该物业服务公司管、哪些事又该管呢?这些是业主自己的事:家里的门窗框、门窗把手坏了,水阀、水龙头坏了,开关坏了、电源短路了,座便箱浮球不  相似文献   

5.
享受了物业管理带来的种种便利,业主向提供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交付物业管理费,是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现实生活中,情况却并非如此简单。认为物业管理企业收支帐目不清或“质价不符”而将物业告上了法庭:因拒交物业费,与物业对簿公堂的也大有人在。  相似文献   

6.
业主拖欠物业费,是指业主不履行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的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在业主欠费问题上,不仅物业服务公司遭受损失,业主也是受害者.这种不良现象如果继续蔓延必将危害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如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尤其是处理好与那些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的关系,妥善解决物业服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7.
<正>前不久,天津市一地方法院在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公司诉业主欠交物业费的案件中,以物业服务公司服务存在瑕疵为由,判决业主打折支付物业费。在2008年,法院这种打折交纳物业费的判例已经越来越多,对于物业管理行业来说,这是一个重大变化。因为,此前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只要物业服务公司不存在重大违约行为,一般都会判决业主全额给付物业费。  相似文献   

8.
谢罗群 《城市开发》2008,(12):47-49
<正>2008年,法院在审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有关拖欠物业费的纠纷时出现了新的动向,即若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存在瑕疵,法院将判决业主打折交纳物业费,而此前只要物业服务企业不存在重大违约行为,法院一般判决业主全额交纳物业费。这一问题在物业管理行业引起了很大争议,不少物业服务企业纷纷喊冤。物业管理行业的这一动向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它会给行业发展带来什么影响?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如何应对这一新的动向?  相似文献   

9.
张杰 《城市开发》2012,(13):70-71
<正>拖欠物业服务费的现象在目前小区物业管理中并不鲜见,除极少数业主存在恶意欠费外,绝大多数欠费业主"事出有因"。但是无论什么原因,采用拖欠物业费的极端方式表达不满都是不可取的,既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解决物业欠费纠纷,需要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双方的相互理解。作为业主一方,要理解享受服务就应该支付相应费用,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认识物业管理的内容与范围;物业服务公司也要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努力提高服务品质,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争取业主的理解支持。  相似文献   

10.
<正>物业费纠纷是物业服务当中的常见问题,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升级时,个别业主往往把拒付物业费当成自己的"尚方宝剑"。物业费纠纷案件通常事实清楚,法院也往往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但近期,个别法院审此类案件时,以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存在瑕疵为由判决业主打折支付物业费,从而引发争议。本人认为,法院判决机械适用了  相似文献   

11.
长期以来,在有关物业管理的纠纷中,我们看到的基本都是业主要如何维权,但殊不知,随着社会的发展,业主的非理性维权行为越来越严重。随之而来的则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当权益被侵犯,成为"弱势群体"。事实上,在行业发展还不是很规范的今天,物业服务企业同样需要积极主动的去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为帮助物业服务企业积极维权,本刊特别选取了5个比较典型的案例,详细介绍其案例过程,剖析法院的判决结果及法律依据,为其维权提供参考借鉴。5个案例分别涉及到相邻关系纠纷、业主受伤害后的赔偿责任、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的名誉权、申请法院对欠费业主采取强制措施等,希望能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维权提供有益帮助。  相似文献   

12.
张三羊 《城市开发》2023,(12):106-107
<正>物业费,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向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收取的费用。业主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对于保障住宅小区生活品质、实现物业增值保值具有重要意义。发生物业合同纠纷时,业主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通过强行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解决问题行不通。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两级法院审结的数起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对这个问题作出了回答。相关案例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在业内引发广泛讨论。无独有偶,安徽省各地市在2023年年末对“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综合执法进小区、电梯安全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基础设施维修保养、房屋质量安全隐患、  相似文献   

13.
作为开发商下属的企业,北京英印威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仅做到了连续三年物业费收缴率100%,而且能让业主对物业服务好评如潮。他们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相似文献   

14.
《Planning》2020,(4)
《民法典》涉及到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方面面,也成为物业管理行业学习的热点,这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民事的法律大汇编,进一步完善了物权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容,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业主共同议事表决规责,公共维修资金使用,新增了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侵权责任篇中明确了物业服务公司对高空抛物负责,关于饲养动物的侵权责任,关于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增加了物业服务公司安全保障义务,共有部分收入归业主的法律规定,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的任意解释权的法律规定,并对物业费催缴的合法手段的规定进行了明确等。这些内容与物业服务行业息息相关。  相似文献   

15.
糜涛 《城市开发》2014,(2):78-79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唇齿相依,物业服务的质量关乎业主家庭一代、两代人几十年的幸福生活.”这是在无锡九龙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九龙仓物业)内部流传广泛的一个观点.这家九龙仓集团旗下的专属子公司,物业费的收缴率达到了90%以上.更为重要的是,九龙仓物业下辖各项目的业主满意度每年在第三方调查中都能达到98%以上,各项目成为名副其实的幸福社区.这与九龙仓物业推行“360卓越服务”和“6+乐享社区”这两项特色服务有着密切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正>日前,太原市发布并实施《太原市物业管理条例》。其中规定,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不得断电、断水、断气、断热。针对当前部分物业服务公司以断电断水为手段催缴物业费的现象,条例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因部分用户未交费而停止对已交费用户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限制或变相限制专业服务。  相似文献   

17.
鹿钦连 《城市开发》2008,(12):52-53
<正>物业费纠纷是物业服务当中的常见问题,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升级时,个别业主往往把拒付物业费当成自己的"尚方宝剑"。物业费纠纷案件通常事实清楚,法院也往往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但近期,个别法院审此类案件时,以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存在瑕疵为由判决业主打折支付物业费,从而引发争议。本人认为,法院判决机械适用了  相似文献   

18.
刘雯 《城市开发》2011,(17):34-35
<正>对于物业管理行业而言,服务就是生命线,由这条生命线衍生的各种服务产品也就成为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于业主的最直接产物。然而随着社会化、市场化的发展,物业管理行业的竞争手段日趋多样化,服务产品的同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企业已开发的服务产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不断发展的业主的需求。  相似文献   

19.
张磊 《城市开发》2012,(3):24-25
<正>追问物业管理之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何时休在物业纠纷中,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往往各站在翘板的一端,弱势的称谓,则因纠纷的不同而在双方之间流转,有人说业主往往很弱势因为在这方面业主大都不具备专业优势,但多年的经历的又告诉我们好像物业服务企业也有自己的苦衷。  相似文献   

20.
《城市开发》2008,(12):46-46
<正>前不久,天津市一地方法院在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公司诉业主欠交物业费的案件中,以物业服务公司服务存在瑕疵为由,判决业主打折支付物业费。在2008年,法院这种打折交纳物业费的判例已经越来越多,对于物业管理行业来说,这是一个重大变化。因为,此前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只要物业服务公司不存在重大违约行为,一般都会判决业主全额给付物业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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