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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正>《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格式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在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抄送本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应重新提出审查申请。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医疗机构名称,但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  相似文献   

2.
<正>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布医疗广告的,按非法行医处罚。  相似文献   

3.
<正>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相似文献   

4.
正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  相似文献   

5.
<正>化妆品线上监管办法明确了。2023年4月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公告,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全文共包括总则五、平台管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章35条。此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均对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作出相关规定,本次发布的《办法》是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的新方法、新手段。  相似文献   

6.
<正>0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23年1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该办法由国家药监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组织制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10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7.
<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广告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分级负责所辖区域内《广告经营许可证》发证、变更、注销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二)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三)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四)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由申请者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呈  相似文献   

8.
《化工技术经济》2006,24(12):70-72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国务院近期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办法》对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体现了以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加强效能、监督管理为重点,建立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制度。《办法》共6章34条,包括总则、申报条件和认定内容、申报及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罚则和附则。《办法》的发布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相似文献   

9.
正异地发布药品广告未向发布地药品广告审查机关备案的,发布地药品广告审查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限期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不改正的,停止该药品品种在发布地的广告发布活动。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审查批准的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对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填写《违法药品广告移送通知书》(附表4),连同违法药品广告样件等材料,移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国家认监委制定了《计量认证 /审查认可 (验收 )获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计量认证 /审查认可评审员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二○○二年九月四日附件 1 :计量认证 /审查认可 (验收 )获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获得计量认证 /审查认可 (验收 )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保证其出具的检测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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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的药品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药品生产企业的同意。申请人可以委托代办人代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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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经营环节的农药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农药经营告知的监督管理工作;没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没有农药监督管理人员的区的农药经营告知工作,由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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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业部2017年第4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生产行为,加强农药生产管理,保证农药产品质量,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药生产,包括农药原药(母药)生产、制剂加工或者分装。第三条农药生产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生产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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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材局建材机械标准化审查管理办法》的制订即将完成该办法规定:产品设计、试制鉴定.以及选型配套设计等阶段必须完成标准化审查工作。规定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安排有关机构或人员负责搞好标准化审查工作。办法规定的审查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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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化学工业产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为保证标准质量,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审查的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和《化学工业产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制定、修订化学工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审查。审查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亦应参照使用。第二章审查内容第四条审查标准内容:(一)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是否一致,与国际标准是否协调;  相似文献   

16.
消息     
《化学工业》2020,(1):52-52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14]2129号文,发布了修订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并印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2017年1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第34号令《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35号令《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促进了后评价工作的全面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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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经营环节的农药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农药经营告知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信息交流、协调培训等工作;没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没有农药监督管理人员的区的农药经营告知工作,由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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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深入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法规文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25日发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以下简称《检查要点》),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检查要点》的发布为《规范》的有序实施添砖加瓦,对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促进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国化妆品生产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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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9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牙膏产品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并另行制定管理办法。2020年11月1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阐明了牙膏监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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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属于异地发布篡改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发布地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还应当向原审批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依照本办法第十七条撤销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建议。对违法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情节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予以公告,并及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发布。对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情节严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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