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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湖南省中方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农村消防实行微机管理,建立有效的资料库,全县30户以上的230个大屋场做到了心中有一本清楚帐,通过这种新方式的管理,该县的消防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中方县是1998年5月才成立的新县,且有县无城,是典型的农村县。由于过去消防工作重城区轻农村,该县消防大队成立伊始,面对全县点多线长面广的22个乡镇的农村消防工作,曾一度无所适从。1998年,消防大队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推出农村消防实行微机管理,把全县230个大屋场的基本情况、消防组织、防火制度、消防设施等22项情况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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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违反消防管理法规拒不改正罪(本栏编辑吴国林)消防工作因与国计民生休戚相关,而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从五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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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部门的隶属关系和机构设置 欧洲各国的消防部门多数隶属于内务部,内务部下设消防总局(如捷克、俄罗斯、卢森堡)或消防监察局;也有的国家是内务部长下设一名消防顾问而不设消防监察局(如爱尔兰);也有的国家是内务部本身即作为中央监察部门(如匈牙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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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是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防火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件事关全民安全的大事.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比较重视消防工作,颁布火令,设置火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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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是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防灾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事关全民安全的重要工作。所以,古往今来当权者都比较重视消防工作,颁布火令,设置火政。 《史记·五帝本纪》记载,我国“人之初祖”黄帝在安排国民生计时,就曾提出“节用水火财物”的要求,这里的火是按时令有节制的放火烧荒,以防火灾,并设置了专门管理用火的官——火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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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是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防灾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事关全民安全的重要工作.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比较重视消防工作,颁布火令,设置火政.《史记·五帝本纪》记载,我国“人之初祖”黄帝在安排国民生计时就曾提出“节用水火财物”的要求,这里的火是按时令有节制地放火烧荒,以防火灾,并设置了专门管理用火的官——火政.商朝的法律已初见规模,对防火问题也有规定.如“殷王法”规定:“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从现有史料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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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消防》1998,(9)
在我国,很多朝代的统治者都颁布火令,设置火政。 《史记·五帝本纪》载,我国“人之初祖”黄帝曾提出“节用水火财物”。要求人们按照时令有节制的放火烧荒,以防火灾,并设置了专门管理用火的官 - - 火政。 商朝的法律对防火也有规定。如“殷王法”规定:“充灰于道者断其手”。从现有史料来看,这是我国最早制定的一条消防法规,它也反映了奴隶社会的刑罚是十分残酷的。 周朝时设有“宫正”、“司爟”、“司烜”等火官,并颁布“火禁”,即防火的政令。“宫正”是掌管宫室火禁等事宜;“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司烜”的任务是“仲春,以木铎(即宣布政令的木铃)修火禁于园中。”周朝还规定“春秋以木铎修火禁”。在二月里“勿焚山林”。“凡国失火,野焚莱,则有刑罚焉”。“国中(指城中)失火,则有此屋延烧之忧;(田)野中焚莱(烧荒),则有焚及山林之害。大则有刑,小则有罚,亦权(衡)罪之轻重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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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少仪”是我国最早的消防法。据考证“札·少仪”产生于春秋时期。 春秋时期,夜晚照明以木柴当火把。为防火灾,便制定了“札·少仪”。其中规定:点火把的人,要由专人左手举着,右手还要抱着未点燃木柴,因干木柴很容易烧完,必须有备用木柴随时续火;还要准备个大碗,随时接灰烬,使星火不落地。举火把的人一定要坐在房子的角落里。“不让、不辞、不歌”(不跟别人打招呼、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