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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消防法规库微机管理系统》(Computer Man-agement System For Fire Protection Law简称CFPL),是四川省消防总队根据公安部1995年12月下达的《国家消防法规库》科技项目任务书要求,收集、处理建国以采的消防和涉及消防的法规、规范和文件,开发能快速、全面、准确地查询消防法规文件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满足公安消防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及社会各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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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消防法规库微机管理系统通过鉴定由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承担研制的《国家消防法规库微机管理系统》日前通过由公安部消防局主持的鉴定。《国家消防法规库微机管理系统》是我国第一个全面收集建国以来发布的消防法规、规范及重要文件的法规库,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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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湖南省中方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农村消防实行微机管理,建立有效的资料库,全县30户以上的230个大屋场做到了心中有一本清楚帐,通过这种新方式的管理,该县的消防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中方县是1998年5月才成立的新县,且有县无城,是典型的农村县。由于过去消防工作重城区轻农村,该县消防大队成立伊始,面对全县点多线长面广的22个乡镇的农村消防工作,曾一度无所适从。1998年,消防大队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推出农村消防实行微机管理,把全县230个大屋场的基本情况、消防组织、防火制度、消防设施等22项情况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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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违反消防管理法规拒不改正罪(本栏编辑吴国林)消防工作因与国计民生休戚相关,而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从五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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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是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防灾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事关全民安全的重要工作。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比较重视消防工作,颁布火令,设置火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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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5日,新消防法规在北爱尔兰生效,该法规的目的是强化火灾风险分析方法的现实应用。2010年,北爱尔兰消防法规及条文解释的目的是加强防火评估方法,使其与英格兰和威尔士消防法(修订版)相一致。2006年,北爱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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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部门的隶属关系和机构设置 欧洲各国的消防部门多数隶属于内务部,内务部下设消防总局(如捷克、俄罗斯、卢森堡)或消防监察局;也有的国家是内务部长下设一名消防顾问而不设消防监察局(如爱尔兰);也有的国家是内务部本身即作为中央监察部门(如匈牙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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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月1日的实施,省商业消防协会组织了数十家知名企业进行座谈,商之都、鼓楼百货、古井赛特、省石油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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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是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防火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件事关全民安全的大事.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比较重视消防工作,颁布火令,设置火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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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是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防灾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事关全民安全的重要工作。所以,古往今来当权者都比较重视消防工作,颁布火令,设置火政。 《史记·五帝本纪》记载,我国“人之初祖”黄帝在安排国民生计时,就曾提出“节用水火财物”的要求,这里的火是按时令有节制的放火烧荒,以防火灾,并设置了专门管理用火的官——火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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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是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防灾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事关全民安全的重要工作.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比较重视消防工作,颁布火令,设置火政.《史记·五帝本纪》记载,我国“人之初祖”黄帝在安排国民生计时就曾提出“节用水火财物”的要求,这里的火是按时令有节制地放火烧荒,以防火灾,并设置了专门管理用火的官——火政.商朝的法律已初见规模,对防火问题也有规定.如“殷王法”规定:“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从现有史料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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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很多朝代的统治者都颁布火令,设置火政。 《史记·五帝本纪》载,我国“人之初祖”黄帝曾提出“节用水火财物”。要求人们按照时令有节制的放火烧荒,以防火灾,并设置了专门管理用火的官 - - 火政。 商朝的法律对防火也有规定。如“殷王法”规定:“充灰于道者断其手”。从现有史料来看,这是我国最早制定的一条消防法规,它也反映了奴隶社会的刑罚是十分残酷的。 周朝时设有“宫正”、“司爟”、“司烜”等火官,并颁布“火禁”,即防火的政令。“宫正”是掌管宫室火禁等事宜;“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司烜”的任务是“仲春,以木铎(即宣布政令的木铃)修火禁于园中。”周朝还规定“春秋以木铎修火禁”。在二月里“勿焚山林”。“凡国失火,野焚莱,则有刑罚焉”。“国中(指城中)失火,则有此屋延烧之忧;(田)野中焚莱(烧荒),则有焚及山林之害。大则有刑,小则有罚,亦权(衡)罪之轻重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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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少仪”是我国最早的消防法。据考证“札·少仪”产生于春秋时期。 春秋时期,夜晚照明以木柴当火把。为防火灾,便制定了“札·少仪”。其中规定:点火把的人,要由专人左手举着,右手还要抱着未点燃木柴,因干木柴很容易烧完,必须有备用木柴随时续火;还要准备个大碗,随时接灰烬,使星火不落地。举火把的人一定要坐在房子的角落里。“不让、不辞、不歌”(不跟别人打招呼、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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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是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防灾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事关全民安全的重要工作。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比较重视消防工作,颁布火令,设置火政。 《史记·五帝本纪》记载,我国“人之初祖”黄帝在安排国民生计时就曾提出“节用水火财物”的要求。这里的“火”是按时令有节制的放火烧荒,以防火灾,并设置了专门管理用火的官——火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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