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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建科[2018]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强绿色建筑过程监管我厅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管全区一星、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的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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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建管〔2016〕5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财政局: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16)1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深刻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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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建政务[2018]6号)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房产局,有关市审批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发[2018]4号)已于2018年3月30日起施行,为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工作严格、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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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日前,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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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日前,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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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建管[2016]9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计划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在资质申报前应先将企业用于资质升级、增项的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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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建质[2015]4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一、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范围、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程序和换证的有关要求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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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建规园[2017]37号)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各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作为依法设立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域,是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载体。为在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中全面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进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保护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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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建城[2018]12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市容)局、城管局(委):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煤改气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电[2018]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一、高度重视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各地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单位要会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监管部门),明确工程项目业主和施工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建设流程和相关资质监管,落实质量终身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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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建管〔2015〕4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一、认真做好新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的宣贯、培训和实施(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新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的宣贯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有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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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建管[2018]9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诚信评价系统)启用试运行后已于2018年11月25日得出第一次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但目前存在部分企业奖项录入不及时、不严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诚信评价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我区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做好相关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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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建政务[2018]1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企业: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调整广西多证合一改革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商发[2018]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根据《通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已调整为多证合一改革事项。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区各级住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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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建金管[2019]11号)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等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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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建办[2020]5号)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集中一切力量打赢疫情阻击战、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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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建发[2018]1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意见》(桂政发[2016]71号)精神,加强防雷工作质量安全监管,现就做好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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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桂建管[2018]7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为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经研究决定,我厅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核查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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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人[2016]32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现将《2016年度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培训单位(或部门)依据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培训办班管理规定的通知》(建人[2014]29号)精神、《关于印发(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人[2013]4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培训考试收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人[2016]27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计划,规范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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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标文主持召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对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并重点部署厅机关办公区和生活区疫情防控工作.他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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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建房[2010]5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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