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刘定湘  宋刚 《中国水利》2014,(10):56-58
构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深入推进依法治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水事违法案件处理实践中,我国还存在以罚代刑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水事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进一步增大了水事违法案件发生的可能性。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水方针的新要求,水利部门有必要加快推动非法取水罪、水污染罪、破坏水工程水文设施罪等涉水犯罪的立法进程,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为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供基础支撑。  相似文献   

2.
我国非法采砂行为猖獗,河道安全形势严峻。虽然法律法规对河道砂石资源非法利用行为作出了规范,但仍存在归罪体系混乱、重行政轻刑事、水行政执法机关处罚不力、刑罚过轻、有案不移等问题,推动非法采砂"入刑"势在必行。增设非法采砂罪,是规制非法采砂行为的必要路径。同时还应加强非法采砂行为追究刑事立法,推动制定有关刑事司法解释,准确把握刑罚适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3.
<正>一、"两法衔接"概念的提出及完善过程"两法衔接"概念的提出可追溯到2000年10月,一场全国性打假联合行动发现,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涉嫌犯罪案件在向司法机关移送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2001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明确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犯罪协作机制,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必须  相似文献   

4.
论省际水事纠纷解决机制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波 《中国水利》2009,(20):36-39
我国省际水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可从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方面入手。立法解决机制需要进行基础拓展,包括修改地方组织法和进行区域行政立法;行政解决机制需要稳步完善,需要确立流域行政和地方行政的综合解纷机制,增设地方水事纠纷调处委员会制度;司法解决机制需要有远景实践,法院可以受理水事纠纷案件,应当充分发挥仲裁机构解决水事纠纷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湖南省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连续三年获得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彰,其中很多创新的政策与做法值得肯定。然而,作为一种新生制度,在其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河长制的政策依赖明显,法制保障不足、河长制问责与考核机制不完善、河湖治理资金保障不足、投资渠道单一、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等。对于目前河长制政策存在的不足,文章认为,应该通过推进河长制专门立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加强智慧河湖体系建设等路径使水环境治理实现良治与长治。  相似文献   

6.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治河新举措,近年来,辽宁省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并逐步完善法规制度,在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的同时,全面提高监管力度,注重执法监管,探索并实践了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研究推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文章在阐述辽宁省河湖执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总结成效,在此基础上提出思考与建议:提高政治站位,以自身建设为基础,在践行河长制联合执法机制中细化流程,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等。  相似文献   

7.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立法依据不充分、报告书审批权限不明晰、审批条件不明确和监督管理规定不完整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水资源论证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当首先通过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制度,为报告书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此外,还应当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权限和受理条件,并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评审和审批进行严格把关.  相似文献   

8.
构筑涉水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体系是防范水事风险、确保长江流域水事安定的重要保障。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是否顺畅深刻影响着长江流域治理的实效。《长江保护法》的颁布为水事“行刑衔接”提供了框架性制度。基于执法实证研究,发现存在新旧法律责任设定协调性不足、证据收集与转化认定困难、水事案件信息欠缺“智慧共享”、跨部门跨地区协作缺乏长效性、检察监督线索获取渠道不畅等问题,影响着“行刑衔接”的效果。为确保“行刑衔接”发挥保障流域善治的作用,应从细化执法规范依据着手,构建高效合理的证据收集与转化机制,以“智慧执法”模式助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流域合作协议约束力,拓展检察监督线索来源,实现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优化。  相似文献   

9.
陈晓景 《人民黄河》2006,28(4):39-40,78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流域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规定存在着诸多缺陷,表现在:法律法规问规定相互冲突,防治机构职能交叉、条块分割,公众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规制政府的责任机制等。监督管理机制应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成立独立的权威的综合性流域管理机构;二是完善流域水污染防治司法审查制度;三是确立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自我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10.
关于《黄河法》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立法是对我国水法规体系的补充和完善,是我国流域工法的具体实践。简要论述了黄河水环境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几个方面阐述了黄河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黄河立法应坚持的原则及立法目标。  相似文献   

11.
加强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的浅见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水资源与水环境相辅相成,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水资源开发不当带来水环境破坏,使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管理上存在的体制不顺,机制不灵,法制不全又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为此,必须实行水质与水量的整合,实行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综合管理。  相似文献   

12.
长江三角洲地区水资源质量状况及保护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吴国平  徐葆华 《人民长江》1995,26(12):50-53
长江三角洲是我国最大的经济核心区,其工农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长期以来,由于水资源保护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区内水资源污染日益严重,造成不同程度的质量性缺水问题,已影响到人民身体健康与工农业生产,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保护水资源已成为关系到区内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本文在评述区内水资源保护现状基础上,就存在的问题从保护规划、立法、水行政管理以及科研等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3.
该文初步分析评价山美水库流域水环境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完善监测机制和多元投资等建议,可为有关水污染防治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水事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缺陷。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水法规之间存在不协调问题;二是同一水法规中的不同法律条款之间存在不协调问题;三是部分法律概念的涵义不明确,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法律实践中难以操作。完善我国水事纠纷解决机制必须从立法入手,适时修改有关的水法规。  相似文献   

15.
当前农村河道存在着河道挤占严重、严重淤积和植被生态弱化,以及河岸硬质程度太高等问题。所以,应当重视自然规律,强化统筹规划,实现农村河道的多功能整体优化,并要严控污染源。文章从农村河道的特点入手,系统性分析了当前农村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指明了农村河道水环境的治理路径,针对农村河流、山区河道以及农村景区等休闲场所河道,提出了相应的自然生态、工程生态和景观生态等类型的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16.
苏州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苏州市的水环境管理中存在着以下三个矛盾:一是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不容乐观的水环境现状之间的矛盾;二是过境客水多和本地产水少之间的矛盾;三是河湖污水多和洁净水少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对策和措施是:在政府管理层面,主要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加强地方性立法和制定科学规划等办法从宏观上加强治水工作;在治水技术层面,通过截污、治污、引水、河道整治等手段,解决“水质型缺水”问题;通过创建节水型城市,应对“资源型缺水”危机;通过控制古城人口、改善水城生态及保护历史街区等措施,提升古城形象。  相似文献   

17.
陈勇 《人民长江》2006,37(7):27-28
我国水权制度立法存在着尚未确立水权的准物权属性,水资源有偿使用原则未能反映水资源生态价值,尚未确立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水资源监督管理体制欠缺合理等不完善之处.水权制度在实现水资源多元价值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建立现代水权制度,我国立法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针对我国水权制度存在的问题,从立法上作了初步探讨,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北京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工作和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聚焦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及水生态损害等最迫切最突出水环境问题,总结出了一套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综合整治的水环境治理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在总结石景山区、丰台区和通州区"一河一策"工作发现,虽然北京市已经从多方面多角度开展水环境治理工作,但在长效管理机制、跨流域管理等方面仍存在问题,需通过加强流域管理、加快机制建设等方式加以解决,确保北京市河湖水环境持续好转。  相似文献   

19.
农田水环境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涉及自然、社会、环境等因素,既有科技方面的问题,也有立法和管理方面的问题,需城建、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的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才能使我国农田灌溉事业健康持续的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20.
湖泊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具有蓄水、供水、养殖、航运和旅游等多项生态功能,在整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针对湖北省湖泊保护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如面积萎缩,功能退化;水体污染日趋严重;盲目围网养殖,严重影响了防汛抗灾工作;管理体制紊乱。提出了加大湖泊管理执法力度、完善湖北省湖泊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恢复湖泊水环境质量及功能、积极探索湖泊管理模式等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