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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原[2010]第106号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核合格并颁(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609个产品(其中颁证产品187个,换证产品422个)名单予以公告。有关要求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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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5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组织起草的《农药室内生物测定试验准则杀菌剂第17部分:抑制玉米丝黑穗病菌试验 浑浊度-酶联板法》、《农药室内生物测定试验准则杀线虫剂第1部分:抑制植物病原线虫试验浸虫法》2项农业行业标准专家审定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处宁呜辉调研员主持了开幕式,对审定会提出了具体要求。部科技发展中心质量标准处王艳强调了标准审定工作应把握的主要原则。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生测室张文君主任代表起草单位介绍了标准制定的有关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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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国务院《行政许可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10年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第四批)公告》拟发布的产品及专家评审未通过的原因予以公示。1、公示产品清单(见工信部网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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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农药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拟公告的2010年农药企业核准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公示时间:2010年1月13日-2010年1月20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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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0年1月份,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3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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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2007年第83号公告.正式公布2007年第九批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其中湖南省农药生产企业7家,具体见下表),据悉本次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原药品种为5年,加工、复配、分装品种为3年,颁证产品的试产期为2年。获证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注明生产批准证书编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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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3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48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备案的2009年农药企业原址更名名单(第三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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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3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48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备案的2010年农药制剂企业延续核准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公示时间:2010年1月19日-2010年1月26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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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日前,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3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485号)的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一批拟备案的2010年农药制剂企业延续核准名单(第五批)。具体名单见表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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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原[2010]第85号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核合格并颁(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468个产品名单予以公告。有关要求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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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23号令颁布的《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第六批)公告》拟发布的产品及专家评审未通过的原因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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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原[2009]第74号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核合格并颁(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834个产品名单予以公告。有关要求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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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农药生产和农业用药需求。确保农药产品及时有效换证,工信部发布《关于规范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审批程序的通知》(原材料司函[2012]46号),拟对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审批程序进行调整,包括简化换证审批工作程序流程、规范申报资料要求和填写内容、开展审批工作下放试点和严格控制新增农药企业和农药产品(含农药中间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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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经审查,你单位申报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报资料缺项(见附件),现将申报材料退回,请备齐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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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经审查,你单位申报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报资料缺项(见附件),现将申报材料退回,请备齐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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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核合格并颁(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1070个产品名单予以公告。一、本次颁(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规定如下:原药品种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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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近日对外公告,对398个产品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据了解,此次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原药品种为5年,加工、复配、分装品种为3年,颁证产品的试产期为2年。获证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注明生产批准证书编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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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农药生产企业手续较为繁杂,主要依据的是《农药管理条例》和今年1月1日施行的《农经生产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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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2009年2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原[2009]第29号公告中第四条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不再颁发农药乳油产品批准证书。工信部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解释说明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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