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于2004年3月15日发布,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到现在汽车召回规定在我国实施已经4年。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汽车召回制度公布4年来,我国汽车累计召回数量已超过184万辆,百万消费者受惠于召回制度。“召回”究竟给消费者带来了多大实惠?当汽车越来越多地开进普通市民家庭,这个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制度,也变得越来越引人关注。 相似文献
3.
我国汽车召回现状和模式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汽车召回数据分析
2004年3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同年10月1日起该规定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4.
浅谈基于质量追溯的汽车产品质量管理系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和2005年两年,我国国内共有42次汽车召回,召回汽车39.5万辆;2006年共有40次汽车召回,召回汽车33.6万辆;2007年到4月6日截止,共有9次汽车召回,召回汽车52.9万辆。从2004年汽车召回制度建立到2007年以来的这3年中,国内汽车累计召回数量已达126万辆。次数如此之多,涉及数量如此之大,为了保证有缺陷的车辆无一遗漏地被及时发现并被及时召回,这就对汽车企业的质量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与此同时,各个汽车制造商也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当发生缺陷时进行质量追溯的重要性。通过相关的系统收集、保存车辆及车主信息等的相关记录档案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做了的明确规定,但更重要的是企业自身适应未来发展的必然需求。 相似文献
5.
从质检总局获悉,2014年受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实施召回37次,涉及车辆329万辆,占2014年全年召回数量的65.27%,是历年来最多的。自2004年我国实施召回制度以来,截至2014年年底,共有200多家生产者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活动853次,召回汽车产品1979万辆。受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05次,涉及车辆758.78万辆,占历年召回总数量的38.34%。按总成划分,2004年至2014年电子电器缺陷引发召 相似文献
6.
7.
本刊上一期探讨了在汽车召回制度发展中,我国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汽车召回的模式等问题。本期,我们就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现状及管理现状,汽车召回中的零部件供应,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社会信任度及企业的诚信度所产生的影响等等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8.
11月22日,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三周年总结暨产品召回制度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3年来的经验,并就如何建立、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行了研讨。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出席会议并讲话。 相似文献
9.
1汽车召回数据分析2004年3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起,到2009年底,全国共有57个汽车制造商采取了211次召回行动,累计召回车辆达320.66万余辆。其中,召回车辆数指:召回影响范围内的车辆台数。 相似文献
10.
11.
我国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近三年了,在这年三年时间里,我国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配套办法的制定、汽车缺陷信息收集、信息系统建设、缺陷的调查、取证、认定、管理机构、专家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更有效的推进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对其有效性进行分析。本文在总结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施情况基础上,借助经济学相关理论,系统分析了我国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三年以来取得成效和不足,通过相关计算验证了该项制度有效性,文章最后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开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汽车召回制度的发展状况探讨——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因汽车缺陷产品进入市场而引发的公共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建立缺陷产品管理制度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必然选择。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三年过去,汽车召回制度的发展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怎样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标准法规?本期继续对汽车召回的各种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3.
14.
缺陷汽车拒不召回罚金或超亿元
历经8年酝酿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召回条例公布前,8年时间我国累计召回缺陷汽车产品898.6万辆。 相似文献
15.
16.
汽车发生缺陷时,召回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及时公布召回信息,但企业实施召回不是一项简单决策,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2013年至2019年中国内地市场汽车召回事件为样本,运用加速失效时间模型分析了不同召回特征对召回准备时间的影响。结果表明,更换零部件的应对措施、严重的缺陷问题、较少的历史召回次数、设计缺陷和较多的召回数量都会延长汽车产品召回准备时间;同时,缺陷严重程度、召回历史次数对召回准备时间的影响受到原产国这一变量的调节。研究结果有助于汽车企业制定产品召回决策,同时为政府监管部门评估企业召回公告和效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白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得到了汽车业界的广泛响应,有效地维护了消费安全与消费者权益。在社会各界产生了积极反响。 相似文献
18.
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共同制定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在2004年3月15日正式发布,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缺陷汽车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包括进口商),采用修理、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按照规定,汽车消费者(车主)有权向主管部门、有关制造商、销售商、租赁商或进口商投诉或反映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19.
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2年10月30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正式公布,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突破了缺陷汽车召回立法层级低的限制,将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以促进召回制度有效实施。《条例》全文共29条,这些条款规定有助于发现缺陷线索、增强对非法行为的威慑力、让调查者掌握 相似文献
20.
国内外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比较与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召回制度的国家,自20世纪60年代《国家效能和机动车安全法》实施以来,已经实施了九千多项安全召回,涉及到几百万辆的机动车和车辆零部件。除美国之外,目前实行召回制度的国家有日本、韩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目前,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已近3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