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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5月国务院环委会在蚌埠市主持召开了“第一次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后,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于1994年6月开始,对淮河流域主要跨省河流省界河段开展了每月一次水质监测,迄今已有四个年头,积累了丰富的系列水质资料,对当前淮河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和决策、监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97年是实现淮河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关键年,为检验治理成果,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加大了监测力度和密度,本文就1997年“达标”年省界河段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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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所赋于的职责和第一次淮河流域环保执法现场会精神,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从1994年6月起对淮河干流和主要跨省河流省界河段进行每月一次的常规监测。共在淮河干流设置监测断面8个,在30条主要跨省河流设置省界监测断面32个。至1997年6月,共施测37次,采样行程22万公里,取得监测数据2万余个,发布省界河段水质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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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水质监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多年来承担着淮河流域省界河流断面、重点河流监控断面和入河排污口、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污染联防、水事纠纷调查等方面的水质监测任务,出具了大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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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6年5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第18条规定,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负责监测其所在流域的省界水体水环境质量状况。已颁布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第16条也明文规定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负责监测四省省界水质。这一规定首先确定了流域水保局的公正地位,也说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表明我国省界水体水资源保护进入了实质性监督监测管理阶段,开始注视和积累省界河段水质监测资料,随时掌握省界河段的水情、污情,进而为跨省河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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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是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的牵头单位与技术中心,具体负责流域内水环境监测站网的管理、组织省界水体的监测、开展重点地区的水质监控、负责流域水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等工作。中心开展的水环境监测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开展流域内水污染事故凋查监测等监督监测工作:二是开展和组织开展流域省界水体水质监测:三是按合同要求开展长江三峡工程施工区生态环境监测、武汉市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水水质同步监测、三峡库区支流富营养化调查等工作;另外根据一些流域重大水质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如底质、放射性、生物监测等。流域中心的工作除具体承担监测任务外.更重要的是通过质量管理等手段。保证流域水质监测网各成员单位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从而保障流域水资源质量信息发布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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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调蓄湖泊,其水质状况直接影响输水水质的持续稳定达标。为详细了解南四湖的水质现状,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环境监测中心于2012~2013年先后进行了丰、平、枯水期水质采样和监测。根据实测数据,对南四湖水环境现状进行分析评价,以期为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及综合治理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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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河流域水质现状 1、省界河段水质状况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的规定,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负责跨省河流省界断面水质监测。1994年6月以来的监测结果表明,淮河流域31条跨省河流中大部分省界断面水质有不同程度改善,有的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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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省界河段水质例行监测,既是落实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关于加强流域机构监督、监测作用的精神,又是淮河流域的首创。本文强调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介绍了监测项目和监测断面布设情况,并依据1994年6~11月的6次监测资料,对流域省界河段的水质进行了综合回顾性评价.评价结果指出,淮河流域的省界河段污染相当严重,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进行污染治理,才能保证2000年淮河水变清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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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世瞩目的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五年来,党和国家对淮河的污染治理高度重视,投入大量资金、技术、人力、物力进行治理,并多次召开有关部委参加的“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督促和检查沿淮污染源治理。在领导小组各部、委和流域四省的不懈努力下,1997年底基本实现了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1998年是淮河实施第二阶段目标“实现淮河水质变清”的第一年,达标后的水质与“达标”年相比的数据是检验淮河污染治理成效的重要依据。本文根据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1998年逐月省界监测数据,对淮干和省界河段水质进行评价,并与1997年(淮河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年,简称“达标年”)进行分析比较,同时对豫、皖、苏、鲁四省出境河段水质分别评价,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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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于7月17~20日对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省界河流进行了第二次水质监测。本次监测了22个省界河段,24个省界断面(其中颖河、涡河各测2个断面),13个水质项目。根据评价结果表明,省界河段水质污染仍比较严重。超Ⅴ类水标准的有9个,占监测河段的41%。Ⅳ类水标准的有7个,占监测河段的32%。Ⅲ类水标准的3个,占监测河段的14%。Ⅱ类水标准的有3个,占监测河段的14%。 水质超标项目(超地表水Ⅲ类标准)主要是高锰酸盐指数,有12个断面,超标倍数为0.1~27.7倍。其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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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淮河流域水质监测资料质量评比工作会议于4月28日在济南市召开。会议出淮河水质监测中心主持,河南、安徽、江苏和山东等4省水文总站的汇编人员参加,会议在每年例行的水质监测资料整编的基础上,进行了淮河流域首次资料质最审查评比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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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界水体监测情况为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反映流域各省出入境断面水质状况,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界缓冲区水质监测断面复核和监测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0〕83号)的要求,2010年淮委会同流域四省水利、环保部门完成淮河流域近50条主要跨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