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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看了《中国标准化》今年第7期《如何正确理解和实施推荐性标准》(以下简称《正确理解》)一文,过去本来清楚的问题,经作者的一番“正确理解”之后,反而糊涂了。糊涂在哪里?按《正确理解》的观点“强制性”与“推荐性”的区别没有了,”‘必须”与“自愿”的区别没有了,计划经济的标准观与市场经济的标准观的区别也没有了。《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行  相似文献   

2.
徐京悦 《中国标准化》2001,(8):51-51,58
众所周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按照性质将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标准化法》规定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标准化法》同时还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 ,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由于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 ,因此它对于企业的约束性非常大。如果强制性标准制定合理 ,实施得力 ,对于保护消费者能够起到良好的…  相似文献   

3.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标准化法》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划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标准化法》第七条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它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标准随之由单一的强制执行改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  相似文献   

4.
编后话:进口机电产品必须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我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在《标准化法》贯彻施行过程中,无论是对国产产品还是进口产品已都按《标准化法》规定执行。随着改革开放,进口机...  相似文献   

5.
王峰 《质量探索》2012,(3):27-28
我国家电标准有着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之分。《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则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则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又称自愿性标准。这类标准任何单位都有权决定是否采用"。  相似文献   

6.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按照性质将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标准化法>同时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由于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因此它对于企业的约束性非常大.如果强制性标准制定合理,实施得力,对于保护消费者能够起到良好的作用.反之,不仅起不到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甚至还会起反作用.为此,需要对于强制性标准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六、“自愿”与“强制”应正确理解 1.有些推荐性标准明明是企业自愿采用,不应说成该推荐性标准具有强制性而非采用不可。 如,生产企业与用户签订了购销供货合同,合同中有规定按其推荐性标准作为交货时的质量依据,因为合同按《合同法》是具有法律性质的约束力,双方必须执行,而且还应守合同重信用。可是该推荐性标准并不是具有强制性而使企业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仍然是推荐性标准。恰  相似文献   

8.
我国标准化法虽已规定了法律效力不同的两类标准: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但时至今日,在标准的实施及实施监督工作中,对推荐性标准的推荐和采用,仍存在不少与标准化法不符合的情况。例如,不少出版物中还在批评“企业可以不采用,不贯彻推荐性标准”的意见,指责“推荐性标准对企业没有法定约束力”的观点;一些主管部门确认国家标准是最起码的要求。因此即使是推荐性标准,企业也必须执行。为数不少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部门和检验机构,仍按计划经济的  相似文献   

9.
如何执行推荐性国家标准,长期以来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应该强制执行强制性标准,自愿执行推荐性标准,在制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时候,对推荐性标准的采用应是鼓励与灵活相结合,以利于产品的推陈出新和节约社会资源。  相似文献   

10.
正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在当下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好标准只有广泛实施,才能催生高质量。《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鼓励采用。近40000项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标准只有2000多项,涉及消费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的标准更多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有法律法规的强制力作为保障,而推荐性标准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制定、轻实施、企业采用不积极、政府推动不得力的情况,需要予以关注。本文拟针对产品标准,探讨推荐性标准实施中的难点,提出创新监督检查思路,促进推荐性标准实施,推动质量水平提升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鉴于当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扩大了强制性标准范围,定为八个方面,其余为推荐性标准。按这八个方面对已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了划分,并发布了一些新的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1993年初,国家颁布了《产品质量法》。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实施《产品质量法》相协调以及同国际接  相似文献   

12.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关于“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规定,推动机械工业强制性标准实施,以及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  相似文献   

13.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新疆建设兵团技术监督局:1989年《标准化法》正式实施之后,我国开展了对国家标准的清理整顿工作。当时,对每项国家标准都依法确定了属性,即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  相似文献   

14.
产品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的重要依据,也是维护供求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标准化法》第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订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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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薇 《中国标准化》2005,(12):58-59
企业产品标准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和检验产品质量的依据,也是企业向消费者的质量承诺。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强制性标准是企业必须执行的标准,推荐性标准是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的,企业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近年来,国家经过清理,将绝大多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由强制性标准转为推荐性标准,使企业在适用标准时享有更大的选择权,这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但笔者在长期的质检工作实践中,也发现企业在选择标准和自行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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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标准的内容需要规范文松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我国《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这是我国标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贯彻这一规定,应当做两件事:首先是照此规定把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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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0引言检验依据的选择,似乎没有什么可讨论可研究的。事实上,仅国家质检总局处理质量投诉和对质检机构的投诉就多次涉及检验依据是否正确的问题,而且这方面问题有逐渐增多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标准化法》颁布后,绝大多数标准已转化为推荐性标准,除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等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执行外,对于推荐性标准是否执行,允许企业有所选择。但一些质检机构思想滞后,又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非常熟悉,所以检验产品时习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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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化》1994年第4期张诚源同志的《也谈企业标准编号》文章认为:“企业标准可以有强制性与推荐性之说,即:甲企业标准对甲企业是强制性的,而对乙企业则是推荐性的,若乙企业选用了甲企业标准,乙企业就应视该标准为强制性的。反之亦然。一个企业内的所有标准,不论从理论上讲,还是从实践来看,都应视为强制性的……”;同刊1994年第11期卢玉平等的《企业标准具有强制性》文章认为:“企业标准只能是强制性标准。”笔者读后不敢苟同,在此提出异议,与同行们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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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保持强制性与推荐性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体系 (一)强制性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当前《标准化法》,我国标准分为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四级,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经过几十年努力,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和地方标准衔接配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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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化)1995年第6期发表《企业标准无强制性与推荐性之分》(以下称《无》),对该刊1994年第4期发表的《也谈企业标准编号》(以下称《也》)一文的“一个企业内的所有标准,不论从理论上讲,还是从实践来看,都应视为强制性的”,和1994年第11期发表的《企业标准具有强制性》(以下称《强》),提出异议,认为“企业标准无强制性与推荐性之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当事人违反了本企业的企业标准,一般由企业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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