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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第三方原因中止供电主要是指:由于第三方原因或第三人的过错或过失造成电力企业暂时中止向用户供电。这种情况包括因暴雨、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造成对用户中止供电。据统计,某县供电公司2008年10kV供电线路因第三方原因中止供电次数占全年非正常中止供电次数80%左右。如此频繁中止供电.不仅严重损害了电力企业的形象和经济利益,而且也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如果引起法律纠纷,责任由谁承担?损失由谁赔偿?时常成为电力企业和用户之间争辩的焦点。因此,对第三方原因中止供电引起法律纠纷进行深入探讨.就显得很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我们通常所说的电力运行事故,是指电力运行过程中发生非正常的损害或破坏事件。为了正确地处理电力运行事故纠纷,切实维护高度危险作业人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认真地研究电力运行事故相关的法律法规。1我国目前处理电力运行事故的法律冲突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被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法对高度危险作业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的原则规定。它主要是为了促…  相似文献   

3.
谭蔚 《大众用电》2002,(12):6-7
引言触电人身损害事故,尤其是因高电压引起的触电人身损害事故,大都发生在供电企业经营管理的电力设施上。因此,依法预防和处理触电人身损害事故,是供电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供电企业要依法建立一个系统完整科学的触电人身损害预防体系,以减少触电人身损害事故的发生。供电企业在多年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内部职工的触电人身损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已有比较完整科学的措施。这里的问题主要是指发生在对电力用户和第三人等非供电企业内部职工触电人身损害事故的预防。1事故预防发生阶段的法律问题第一个问题:普及用电知识,宣…  相似文献   

4.
用电顾问     
《大众用电》2005,21(1)
用电私拉乱接受到伤害供电公司是否赔偿问:王某系一经营服装生意的个体户,因顾客嫌其店铺的电压较低、灯光昏暗,用电又不正常而影响了生意。王某便与家人私自将服装店铺的电线拉至供电公司架设的高压电杆上接线,由于不慎触电,被电击致成伤残。事故发生后,其家人向电力设施的产权人,即向供电公司索赔。请问:供电公司有何责任?供电公司有赔偿的义务吗?(江苏:彭荣才)答:根据我国《电力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而该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电力运行事故是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  相似文献   

5.
一起因不可抗力停电造成用户索赔,极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和重大影响的供用电纠纷案,通过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审结,作为被告的某县供电公司最终获得胜诉,对因不可抗力停电造成用户的经济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正>电力变压器是电力系统中最关键的设备之一,它承担着电压转换、电能分配和传输,造价高、制造周期长,一旦发生故障,将对整个供电系统及电力用户造成极大的影响。通过电力变压器运行情况和事故的统计分析,发现因外部短路故障引起的设备损坏事故逐年增多,扼制此类事故的上升势头,已成为提高电力变压器安全运行水平的关键。1变压器短路故障的原因  相似文献   

7.
1高压作业适用高压无过错原则,但能证明触电者是故意的除外《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压、高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赔偿时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前,人们常将触电事故都纳入高度危险作业之中,发生触电事故之后,判电力设施产权人甚至是电力企业承担责任。2000年11月13日最高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似文献   

8.
《大众用电》2008,(6):45
问:在电力营销工作中,哪些行为属于故意损害企业利益行为? 答:在电力营销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给电力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行为,属于故意损害企业利益行为: (1)教唆、指导或帮助客户窃电、违章用电;  相似文献   

9.
陈兵 《大众用电》2007,23(8):9-10
引言 近年来,有关触电问题的纠纷越来越多,法院多以“电力场所无过错责任”为由判决相关电力企业败诉。电力企业往往是满腹的委屈无处可诉:明明自己在架设高压电线时完全依照国家电力法规的要求,安全性是绝对有保障的,奈何居民自己不断的翻盖房屋增加楼层,又或是未经允许种植树木。难道无过错责任就是一味的要求电力企业不分缘由的承担赔偿责任吗?这里需要对民法侵权行为的无过错责任有一个比较基础的了解。  相似文献   

10.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但如果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三是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四是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高法的这项司法解释规定,“高压”包括 1千伏及其以上的电压等级的高压电。 高压电伤人 设施产权人要赔偿@钟新…  相似文献   

11.
编辑同志 :前不久 ,在我们居民小区内 ,因380伏供电线路发生相线与零线互碰 ,造成小区一线部分居民家用电器被烧坏 ,请问 ,居民应当如何要求赔偿?江苏小祥小祥 :你所反应的情况按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年9月1日颁发的《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 :因发生电力运行事故导致电能质量劣化 ,引起居民用电家用电器损坏时 ,居民用户应在7日内向当地供电企业投诉 ,并保持家用电器原状。供电企业在接到用户投诉后 ,应在24小时内派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  相似文献   

12.
目前,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全社会对电力的依赖性日益增强。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电网的运行安全,对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电力行业的事故,特别是电网事故,不仅会造成电力企业自身的重大经济损失,而且会对社会造成重大的影响。所以,电力企业应该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电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网的扩大,电网中的电气设施也越来越多,由于环境污染造成带电设备污闪停电的事故也越来越多,给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重大威胁.为减少此类事故发生,必须定时对运行中的室外配电设备进行清扫.清扫可以分为停电清扫和不停电清扫2种方式.为避免因供电设备清扫而对用户停电,各电压等级的部分变电站依然会对电气设备进行带电水冲洗.但是,在带电水冲洗带来不停电便利的同时,也会因各种原因给电力企业带来一定能安全隐患.现通过某次带电水冲洗事故的案例分析,提出在进行带电水冲洗工作中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4.
刘永涛  郭峰  周彬 《电器评介》2013,(24):49-49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电力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电力是人们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尤其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一些用户为了自己的一时利益,不交电费或者少交电费而做出一些损害电力系统的事情,使得电力企业损失惨重,现在窃电手段多种多样,电力企业必须采取一定的手段去严厉打击违约用电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变压器容量测试仪可以对窃电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减少因窃电而给电力系统带来的损失,本文对变压器容量测试仪的反窃电工作进行了简单探讨,希望对电力企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电力安全技术》2012,(7):39-39
日前,为了规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国家电监会发布了《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的适用范围、事故调查组的组织、事故调查措施、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等做出了规定。按照《规定》,电力监管机构调查事故,应当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事故调查应当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  相似文献   

16.
节宁 《大众用电》2006,(5):18-19
记得某报曾经刊登过一篇文章,主张发电、输电、配电企业也应当搞电力需求侧管理。作者认为电力企业提倡用户要搞电力需求侧管理,其实电力企业自身是用电大户(中国电力企业消耗的厂用电和线损至少在15%左右),应当带头搞电力需求侧管理。其实这个问题在1989年编制的《中国能源工业中期(1989-2000)发展计划纲要》中就已提出来了:“降低能源工业自身能耗。能源工业本身是能源消耗大户。  相似文献   

17.
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责任后果,一是制止侵权行为,二是解决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由于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一直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难点之一。因此,准确合理地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对于制裁侵权人的违法行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  相似文献   

18.
孙杨 《黑龙江电力》2007,29(6):455-457
由于电费不能月结月清给电力企业造成损失,电费回收问题是供电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创新的绊脚石.造成电费无法及时或者完全回收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探讨了运用高科技手段、法律手段、灵活的电费结算方式,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服务于电费回收,为电力企业的强本创新夯实基础,在确保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19.
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快速准确地处理电网事故是电力调度中心的主要职责。文章从调度运行的角度,分析和总结了近几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电网事故起因、影响以及给社会和电力企业造成的巨大损失。从调度运行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等两方面提出了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可行措施。并在详细分析电网事故引发因素的基础上,针对各种因素提出了应对建议。  相似文献   

20.
0 引言 用电要交钱,这是《电力法》规定的用户的责任和义务,如《电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时交纳电费。对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提供方便。”但是。湖南省电力用户拖欠电费的现象十分严重。一些用户恶意欠费,逃避债务,甚至借助行政干预,拒不履行合同义务;还有一些用户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破产倒闭,难以履行到期债务。诸如此类现象的大量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和电力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及电力建设,有的电力基层企业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特别严重的是影响了投资环境和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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