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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对某市集体食堂食物中毒进行流行病学分析,为预防控制集体食堂食物中毒提供依据。方法用回顾性流行病学方法对某市2001-2007年发生的集体食堂食物中毒进行分析,相关资料录入电脑,用SPSS10.0进行统计分析。结果①2001-2007年某市集体食堂发生食物中毒65起,中毒人数1785人。②集体食堂食物中毒的发生数和中毒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发病高峰季节是每年的5-11月份。③细菌性食物中毒占集体食堂食物中毒的75.38%,以副溶血性弧菌和奇异变形杆菌为主;植物性食物中毒以四季豆为主。④中毒人群具有进食场所和进食餐次的高度聚集性,但年龄、性别和职业无特异性。⑤潜伏期最短12min,最长2670min,平均670min;以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头晕为主。⑥引起集体食堂中毒食物依次为凉拌菜、四季豆、烧鸭和白切鸡。⑦经营单位半数以上没有卫生许可证,相当部分的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且大部分厨房环境、设施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结论某市集体食堂食物中毒存在高峰季节、高危食品,加强对政府部门、企业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持久广泛宣传是最好的预防办法。  相似文献   

2.
目的分析2004—2014年北京市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特征,为提出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2004—2014年的食物中毒数据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结果 2004—2014年共发生食物中毒事件468起,报告发病总人数为7 199人,死亡1人。食物中毒事件总体呈下降趋势,2010—2014年趋于平稳,高峰主要集中在8、9月份。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单位主要是餐饮单位(143起,1 739人)和企事业单位食堂(118起,2 145人),事件数和发病人数均排在前两位。主要致病因素为细菌、有毒植物和化学物。细菌性因素主要以副溶血性弧菌(18.36%,38/207)、金黄色葡萄球菌(13.53%,28/207)、变形杆菌(12.56%,26/207)等为主,有毒植物因素主要是菜豆(89.14%,156/175),化学性因素主要以亚硝酸盐(76.09%,35/46)为主。结论应开展预防有毒植物和细菌性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加大对餐饮单位和集体单位食堂的监管。  相似文献   

3.
广州市1997-2007年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特征分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目的分析广州市食物中毒事件流行病学特征,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提供依据。方法收集1997-2007年的食物中毒档案资料,建立数据库,归类统计分析。结果1997-2007年广州市共发生食物中毒事件520起,中毒人数10103人,死亡41人,发病率为12.82/10万,平均中毒规模为19.43人/起;中毒起数和发病率总体呈阶段性上升趋势,但中毒规模呈下降趋势;中毒高发时间在5-10月份;中毒食物以动物类食品为主(52.69%);42.31%的中毒场所发生在集体食堂;致病因素以微生物污染为主(52.31%);中毒发生原因主要为生熟食品交叉污染以及原料污染或变质;引起中毒死亡主要原因为毒蘑菇和假酒中毒。结论广州市食物中毒预防与控制重点是集体食堂熟肉食品微生物性中毒;加强预防食物中毒宣教工作将有效控制误食有毒食物中毒死亡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4.
目的:分析2004—2011年甘肃省较大级别食物中毒事件特征,为减少较大级别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甘肃省2004—2011年所报告的较大级别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结果:2004—2011年共报告较大级别食物中毒事件32起,中毒人数672人,死亡52人,病死率为7.74%。报告事件高峰在6—10月,其中8月份报告最多;中毒场所以家庭最多,占总起数的75.00%;中毒原因以化学性食物中毒为主,占总起数的27.68%,且化学性食物中毒死亡人数也最多,占总死亡人数的65.38%。结论:化学类和有毒植物类食物中毒是甘肃省较大级别食物中毒发生和死亡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5.
2010—2012年北京市食物中毒事件流行病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2010—2012年北京市食物中毒事件流行病学特征,为制定食物中毒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2010—2012年北京市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收集到的所有食物中毒事件进行分析。结果 2010—2012年北京市共报告食物中毒事件85起,发病1 268人,死亡1人。食物中毒发病高峰集中在7~9月,报告事件数量最多的是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占41.18%(35/85),副溶血性弧菌为主要致病微生物;报告发病人数最多的是植物性食物中毒,占42.19%(535/1 268),主要为扁豆中毒。集体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为食物中毒的高发场所,分别占40.00%(34/85)和30.59%(26/85)。结论 北京市食物中毒防控策略应以降低副溶血性弧菌等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和扁豆中毒为主,防控重点场所为集体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针对重点人群开展食品安全的健康教育,降低食物中毒发生率。  相似文献   

6.
目的 了解2015—2017年深圳市食物中毒发生的流行病学特点、中毒原因,为制定预防食物中毒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分析2015—2017年深圳市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收集到的所有食物中毒事件。结果 2015—2017年深圳市共报告食物中毒事件37起,中毒病例329例,死亡病例1例。中毒事件主要集中在5~9月份,共报告24起,占64.86%(24/37),涉及中毒病例223例,占67.78%(223/329);中毒事件发生场所主要是饮食服务单位,共报告11起,占29.73%(11/37),中毒病例124例,占37.69%(124/329)。中毒原因以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为主,沙门菌中毒最多。结论 深圳市食物中毒防控策略应以降低沙门菌等微生物性食物中毒等为主,重点场所为饮食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在5~9月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和监管力度,以降低食物中毒发生率。  相似文献   

7.
云南省2004-2010年野生蕈食物中毒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目的了解云南省野生蕈食物中毒发生趋势及流行病学特征,为野生蕈中毒防治及预警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根据2004—2010年云南省各县(区)野生蕈中毒网络直报数据,分析野生蕈食物中毒的时间趋势、季节分布及场所分布特征。结果中毒事件报告数最多的是2004年,占7年总报告数的26.3%,中毒人数最多的是2005年,占7年总报告人数的21.7%。二、三季度野生蕈食物中毒的事件数、中毒人数占很高比例,事件数分别占39.5%和50.2%,中毒人数分别占39.3%和52.4%。农村及家庭发生野生蕈食物中毒事件数最多,占总数的90.9%。结论野生蕈食物中毒是云南省危害较为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应采取相应措施对高发季节和高发地区人群进行重点监测和管理。  相似文献   

8.
分析甘肃省2004—2012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规律和流行特点。方法 对甘肃省2004—2012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所报告的食物中毒资料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结果 2004—2012年全省共报告食物中毒事件78起,中毒2508人,病死率为2.15%(54/2508);报告事件多发生在第二、三季度;中毒场所以家庭最多,占总报告起数的41.03%(32/78);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和发病人数均最多,分别占总数的33.33%(26/78)和60.41%(1515/2508);化学性食物中毒引起的死亡人数最多,占总死亡人数的62.96%(34/54)。结论 甘肃省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以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为主,但引起食物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误食农药、鼠药污染的食品。  相似文献   

9.
目的分析全国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为制定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整理2004—2013年原卫生部发布的"重大食物中毒情况的通报",对各食物中毒事件的基本情况、季节和月份分布、中毒原因和就餐场所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2004—2013年全国食物中毒发生数呈先下降后上升再下降的趋势,2006年后持续下降。第三季度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期,其中9月份食物中毒人数最多,7月份死亡人数最多。中毒原因中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人数最多,但死亡人数最少;化学性食物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呈明显下降的趋势;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中毒为2006年后死亡人数最多的致病因素。就餐场所以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人数最多,其中化学性食物中毒是导致学生食物中毒死亡的主要因素;家庭食物中毒的死亡人数最多。结论全国食品安全状况已有明显改善,但食物中毒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死亡率还较高。通过加强不同季节月份、不同就餐场所、不同人群有针对性的防控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有效的政府监管机制,是预防和降低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0.
目的了解南宁市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趋势及流行特征,为食源性疾病的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收集2002—2014年南宁市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食源性疾病病案档案,分析其流行特点。结果 2002—2014年南宁市共报告食源性疾病事件366起,发病5 894例,死亡17例;3~10月份为多发期,共264起,占事件总数的72.13%;主要分布在6城区,共275起,占事件总数的75.14%;学校和小餐馆为高发场所,发病人数占总发病数的73.85%(4 353/5 894);首要致病因素为致病微生物污染,共141起,占事件总数的38.52%,以细菌性污染为主。结论致病微生物污染导致的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南宁市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其报告和监测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摘要:目的 为掌握北京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规律和流行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措施,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方法 对2010年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接到的25起食物中毒事故进行整理分析。结果 全年共发生食物中毒事故25起,发病人数396人,与2009年同期相比,发生起数降低44.4%,发病人数减少30.5%。微生物及动植物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致病因素;集体食堂是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其次是饮食服务单位;第三季度是食物中毒的主要发病季节;植物类食品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食品; 加工不当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结论 加强对重点单位集体食堂的监管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和健全食物中毒事故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2.
广东省集体食堂食物中毒发生规律及防控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的探索集体食堂食物中毒防控对策。方法分析历年集体食堂食物中毒发生的规律与特点,针对性采取相应干预措施。结果食物中毒地点以企业为主,时间多发于5-10月,中毒食品以果蔬植物类和肉蛋类为主,其中肉蛋类以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为主,果蔬植物类以有毒动植物和农药残留中毒为主;微生物污染是引起集体食堂食物中毒的首要致病因素,其次是农药和有毒动植物;原料污染、生熟交叉污染和加工不当是食物中毒发生的主要原因。结论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为契机,改变监管模式,促进集体食堂的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宣传,开展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预警,提高从业者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配送餐单位监管;在重点时期提前介入重点单位,采取干预措施等,是防控集体食堂食物中毒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13.
目的掌握北京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规律和流行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措施,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方法对2010年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接到的25起食物中毒事故进行整理分析。结果全年共发生食物中毒事故25起,发病人数396人,与2009年同期相比,发生起数降低44.4%,发病人数减少30.5%。微生物及动植物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致病因素;集体食堂是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其次是饮食服务单位;第三季度是食物中毒的主要发病季节;植物类食品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食品;加工不当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结论加强对重点单位集体食堂的监管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建立和健全食物中毒事故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4.
1985-2011年我国食物中毒特点分析及应急对策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聂艳  尹春  唐晓纯  王志刚 《食品科学》2013,34(5):218-222
由于食物中毒容易导致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所以我国一直采取报告制度,将其纳入国家卫生疾病应急管理范畴。本研究依据国家卫生部公开发布的食物中毒情况通报,对1985—2011年我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数据分析。结果表明:我国食物中毒报告事件、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均呈总体下降趋势,期间2003—2004年有小幅上升态势,2005—2011年呈低位波动可控状况。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为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化学性、微生物性和不明原因。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一直是导致中毒人数最多的首要原因,化学性和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是致死的主要原因。食物中毒事件具有第3季度高发的季节性特征。基于此,本研究提出针对食物中毒高发人群、高发区域的食物中毒预警知识普及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两点建议。  相似文献   

15.
目的 回顾分析2015~2016安康市食物中毒事件, 总结安康市事物食物中毒特点。方法 收集安康市的中毒事件的纸质材料进行分析。参考GB 4789-201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WS271-2007《感染性腹泻诊断标准》和WS289-2008《霍乱诊断标准》等试验方法对食物中毒样本进行检测。结果 2015~2016年安康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14起, 1起为有机磷中毒, 其余13起均为食源性致病菌中毒。检出致病菌4种16株, 分别是: 沙门氏菌4株; 金黄色葡萄球菌5株、蜡样芽胞杆菌3株; 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EPEC-A、EHEC、EAEC、EIEC各1株。 结论 安康市食物中毒多以细菌性为主, 污染的致病菌种类多且致病性强。  相似文献   

16.
邢台市食物中毒调查分析与预防控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的总结邢台市食物中毒的发生规律和流行特点,提出预防控制对策。方法对调查核实并确认的食物中毒报告资料和行政处罚资料进行汇总分析。结果邢台市食物中毒的发生季节、场所、致病因素都有一定规律和特点。结论为控制和减少食物中毒的发生、死亡,必须采取多种预防控制措施和方法。  相似文献   

17.
目的分析2011—2019年云南省食物中毒流行特征。方法应用流行病学和统计学方法,对2011—2019年云南省食物中毒情况进行分析。结果2011—2019年云南省共报告食物中毒事件5025起,中毒36247人,死亡445人,病死率1.23%,不同年份病死率差异有显著性(P=0.002);第三季度食物中毒多发,占全年总数的51.86%;农村食物中毒远高于城市,占总数的87.94%;家庭是食物中毒高发场所,中毒事件、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76.2%、86.52%,不同场所病死率差异有显著性(P<0.01);60岁以上及1~6岁年龄组病死率高于其他年龄组,分别为3.47%、2.34%,不同年龄组病死率差异有显著性(P<0.01);野生菌是主要致病因素,中毒事件、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59.16%、56.18%,酒类和毒鼠强中毒病死率最高,分别为15.74%、12.93%,不同致病因素引起食物中毒的病死率差异有显著性(P<0.01);不同地区病死率差异有显著性(P<0.01)。结论云南省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域性,家庭是食物中毒发生的主要场所,野生菌是主要致病因素,酒类和鼠药中毒病死率较高,应加强农村及家庭食物中毒的防控,重点关注野生菌、酒类和鼠药引起的食物中毒。  相似文献   

18.
目的考察《食品安全法》对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特征的影响,并提出监管对策。方法以2009年底作为《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后的分界线,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公开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通告数据为基础,对《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后全国食物中毒事件基本特征进行描述性分析和对比分析。结果《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物中毒报告数和中毒人数均明显下降,且在总体维持较低的水平下呈现平稳趋势;食物中毒发生原因的主次顺序已由微生物性、有毒动植物性、化学性、不明原因,转化为有毒动植物性、微生物性、化学性、不明原因;在食物中毒发生场所中,集体食堂所占比重已从32.8%下降至22.4%,家庭所占比重从38.4%上升至49.7%,家庭已成为食物中毒发生的最主要场所。结论《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我国食物中毒情况明显好转;食物中毒发生原因及发生场所的特征变化,为制定相应的食物中毒防范措施和监管政策提供了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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