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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我国矿业权有偿取得存在的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提出了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完善《矿产资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加强矿业权市场运作中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矿业权市场中介服务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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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矿业权价款的经济内涵谈全面征收采矿权价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我国在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实施过程中,在矿业权价款征收理论和实务方面均存在缺陷。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的矿业权价款在当前现实环境下应该包含的经济内涵,来阐述对所有采矿权项目征收矿业权价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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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介绍了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发展现状,分析了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有偿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后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提出取消矿产资源补偿费、构建以矿业权价款和资源税为主体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资源税制度等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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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等的有关要求,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将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这一改革是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的有效举措,是深化和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进展。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矿业权从无偿授予到全面有偿5个阶段的历史沿革和转变过程,分析了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的改革特点,重点就出让收益制度与价款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就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以及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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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实现途径,分析了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后改革提出了取消矿产资源补偿费,构建以矿业权价款和资源税为主体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并进一步完善资源税制度等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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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规范矿业权市场审批行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前,我国矿业权市场建设比较落后.根据这一情况,本文分析了现行矿业权招、拍、挂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进行了原因剖析,以求对下一步矿业权规范审批、促进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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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了解到我市个别县(区)地矿部门在采矿许可证年检中对采矿权人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实行减免。我认为,这样做法不妥,现就这个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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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WTO后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分析了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框架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改进建议:我国加入WTO后,对开发矿产资源的企业除了征收国家和地方通用税种外,不设矿业专门税种;企业所得税应允许矿产资源勘探投资折耗计入成本在税前回收.对矿业专门费有: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优质资源采矿权转让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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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科学技术》2021,49(4)
基于系统科学和安全工程理论,分析了煤炭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布特征,明确了事故隐患赋存的重点岗位、危险工艺、关键环节以及事故隐患类别,提出了"十四五"及今后更长时期从根本上消除煤矿事故隐患科技支撑的发展目标与路径。在分析隐患治理技术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基础上,提出了煤炭行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体思路,构建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除科技支撑体系,提出了科技支撑主要任务。基于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精准治理的安全理念,提出了煤炭行业"十四五"期间"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科技支撑对策。研究结果表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涉及安全生产全过程、"人、机、环、管"全要素,可能导致的事故种类多、损失大,地区分布差异大,并不断动态变化。为此需要从源头、从安全生产全过程、从"人、机、环、管"全要素、从隐患演化全流程消除事故隐患。需要构建"全过程监管、全要素包含、全流程覆盖、全方位建设"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除科技支撑体系,实现隐患源头风险智能预警、隐患科学治理、灾害事故精准防控。"十四五"期间煤炭行业要从科技攻关、重点工程、政策举措等方面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高煤矿隐患治理和重特大事故防控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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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管理的问题及立法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针对我国煤炭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健全勘查开发规划制度;提高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行政审批等级;提高煤炭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健全奖惩机制,推动技术革新和进步;通过立法使矿业权设置和转让合理化;在立法时明确规定煤炭资源的有偿使用原则;对煤炭资源税费制度进行改革;健全和完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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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矿业管理环境的变化,使得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不足日益显现,以矿业权价款的市场化确定为核心的多项改革措施,也因此被推出并引发了诸多争议.论文在对近些年来各项改革措施回顾总结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矿业权价款改革所产生的正负效应及其原因,进而通过总体评判并结合我国矿业实际,阐述了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长远目标,并在考虑可行性的基础上,设计了两种过渡性改革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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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矿业权流转制度亟需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1 我国法律规定有偿取得、依法转让矿业权矿业权是指探矿权和采矿权。矿业权流转指矿业权的出让、转让 (包括合作勘查或开采、作价出资、上市、出租、抵押等 ) ,即矿业权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将探矿权和采矿权有偿出让给探矿者和采矿者 ;二级市场是矿业权在探矿者、采矿者和其他经济实体中转让。目前我国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有偿使用、依法转让制度。国务院 1998年第 2 4 0号令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规定 :探矿权持有者要定期按勘探面积交纳探矿权使用费 ,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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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近些年来各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措施回顾总结的基础上,认为其在增加政府收入、提高资源开发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产生一定正效应的同时,不仅放大了资源税制度的基本错误,而且使现行制度的体系结构问题进一步复杂化并为后续改革埋下了隐患,进而认为现行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整体性的,必须重新构建,其长远目标应该是建立以权利金为主体、包括优质资源出让金和矿业权租金在内的新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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