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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形式(标志、标签)纺织品和服装类产品使用说明的形式没有硬性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形式供选择。一件产品的使用说明可选择两种或多种形式,具体选择什么形式由企业根据产品自身的特点来决定。(1)直接印刷或织造在产品上的使用说明,例如,面料布边的纤维含量标识(如100%羊毛),床单边的尺寸标识等;(2)缝合、粘贴或悬挂在产品上的标签,例如,服装领子上的号型标签、洗涤说明和纤维成分的耐久性标签、吊牌等;(3)直接印刷在产品包装上的使用说明,例如,包装袋上的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使用注意事项等;(4)粘贴在产品包装上的标签,对产品的可变内容(如号型规格、纤维成分等1采用粘贴条的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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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了目前针织服装使用说明中存在的标注内容不全、标注混乱等问题,分析原因主要是忽视产品使用说明的作用和质量意识淡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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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1999,(12)
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已于1998年8月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将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的实施对规范我国纺织品和服装的销售市场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纺织工业的飞速发展,纺织品和服装的品种、款式日益增加,面对丰富多采的产品,消费者仅凭外观和手感已很难辨别其质地和性能,只有通过规范产品的使用说明,才能获得这方面正确的信息。另外,我国近年来先后颁布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规、法令,对产品使用说明的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但企业对产品使用说明必须标注哪些内容,以及其标注的形式和位置等都不太统一,造成市场上产品使用说明的标注比较混乱,给消费者的购买、使用和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带来诸多不便。因此,需要有一个比较具体且便于操作的国家标准来指导企业正确标注产品的使用说明。新标准以ISO/IEC37号指南《消费品使用说明》(1995年版)的规定为指导原则进行修订,所规定的产品使用说明的基本内容及其要求基本上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要求相一致,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我们与国外同行之间进行技术交流和贸易往来。新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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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CB5296.4-87(消费者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了服装使用说明的主要内容和编写方法。使用说明作为交付产品的组成部分,应针对具有一般常识但缺乏专业知识的消费者,做到文字表达准确、简明、通俗易懂,术语和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和规定,必须与产品实际相符合,不得含有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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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相关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贸易商以及检测机构及时理解及掌握新标准,介绍了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的主要内容,分析了标准应用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及影响,并提出了实施标准的对策及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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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详细解读分析了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新版标准的内容,并与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旧版标准内容作了比较,总结了新旧版标准的差异,同时指出了纺织服装企业在执行标准时需注意的问题,并给出了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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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标准的使用者更多地了解标准的修订过程与细节,介绍了国外纺织品和服装有关标签法规简况、阐述了修订原则和标准的整体框架、具体修改内容的说明和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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