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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原告:河南S眼镜(连锁)有限公司被告:西安S眼镜有限公司原告河南S眼镜(连锁)有限公司诉被告西安S眼镜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河南S眼镜(连锁)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1.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有权的行为;2.立即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S"字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包含原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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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原告:L有限公司被告:天津市和平区P眼镜有限公司原告L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公司)与被告天津市和平区P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眼镜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L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眼镜公司支付L公司货款1762195元,并赔偿L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4.6%的2倍自应付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日止的利息损失(暂算至2016年5月31日金额为94141.61元)。  相似文献   

3.
正原告:杭州X眼镜有限公司被告:M眼镜有限公司杭州X眼镜有限公司(原告以下简称X公司)起诉M眼镜有限公司(被告以下简称M公司)不正当竞争,被法院依法驳回诉讼请求。X公司起诉称:X公司系一家以眼镜及配件的批发零售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全力跟随客户需求,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改进,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并取得了良好的商业信誉。  相似文献   

4.
正原告盈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昌公司)与被告B眼镜商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原告盈昌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ZL201630430568.7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侵权库存产品;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30000元。事实和理由原告生产的自主品牌"prsr帕莎"太阳镜及光学镜架以优良的品质深得社会认可,在国内同行业中市  相似文献   

5.
正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A眼镜店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福州B眼镜有限公司上诉人广州A眼镜店(以下简称A眼镜店)因与被上诉人福州B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A眼镜店上诉请求:  相似文献   

6.
<正>原告K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L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52922元。事实和理由:原告系镜片生产商,与被告素有业务往来。2014年,经原、被告复核账目,被告尚欠原告货款352922元。被告L视光科技有限公司答辩称:被告账目显示为徐某,原告主体不适格,原、被告没有发生过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只开具一张增值税发票,没有主张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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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原告北京Y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因与被告长沙市L眼镜批发部(以下简称L批发部)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Y公司诉称,案外人上海S贸易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7日申请了名称为"一种分离式眼镜"的实  相似文献   

8.
正原告:淮安XX滑雪之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余某被告:盐城市XX眼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孙某案由:原告与被告存在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侵权图片;2.被告赔偿原告133144元(截止2019年11月14日被告使用侵权图片销量为1513件,售卖商品单价最低为88元,共计133144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9.
正案情回放瑞安市Z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原告张某系原个体工商户瑞安市H脚套厂的业主。从2011年开始,被告Z眼镜公司因生产眼镜架需要,陆续向原告张某购买眼镜脚套。2011年7月13日,双方对2011年2月至6月的货款进行结算,被告Z眼镜公司结欠原告张某货款255800元,并出具欠条一份交由原告张某  相似文献   

10.
正原告厦门全圣实业有限公司是名称为"眼镜(电视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该公司发现被告王新丹在被告不夜城眼镜市场管理公司经营的市场内开设的"诺熙珍妮眼镜店"销售与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几乎完全相同的儿童眼镜商品,侵害了原告享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王新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不夜城眼镜市场管理公司作为市场管理者,未尽到监管义务,应当对被告王新丹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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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胡某与H眼镜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某诉称:被告于2014年9月10日以原告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引发争议,遂提起劳动仲裁。原告因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遂起诉至本院,请求:一.被告支付原告2014年7月份工资差额520元;二.被告支付原告2014年8月1日至8月20日工资及2014年8月21日至9月10日期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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犤案例简介犦原告:镇江市某制衣厂被告:江苏某服饰有限公司2000年8月,原告供给被告棉茄克布料及辅料,价值79145.88元,被告欠账未付。2000年5月,原告向被告催款不成,此后双方未有直接联系。2002年6月12日,原告出具委托书,委托周某和朱某到被告处催收、结清货款79145.88元。在委托收款过程中,原告通过周某、朱某结识刘某,并默许由刘某帮助周某、朱某到被告处要款。2002年9月2日,刘某、朱某凭委托书到被告处收款,刘某起草收款手续后,由刘某和朱某在收款手续上签名,并将“收条”与委托书交与被告,“收条”内容表明他们已于当日收到被告欠原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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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杭州毛源昌信义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毛源昌) 被告:矗兴毛源昌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毛源昌) 案由:商标侵权 一审结果:原告胜诉 案件梗概 杭州毛源昌是一家有着百年老字号历史的企业,嘉兴毛源昌是嘉兴当地眼镜行业知名企业.在过去的几年中,两家企业一直保持着业务往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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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对知名隐形眼镜品牌"H"的知名度,J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想到了傍名牌。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诉J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J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公司损失26.5万元。原告认为,被告于2010年7月在丹阳市设立营销中心,其销售的产品使用了"H隐形眼镜有限公司"名称,突出地将该名称置于其销售的隐形眼镜外包装上,属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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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原告: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CHANEL(法国)被告:深圳市R眼镜店(以下称被告一)被告:深圳市K眼镜城(以下称被告二)被告:深圳市S眼镜店(以下称被告三)原告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一、被告三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对第G1189929号(第9类商品)、第1586403号CHANEL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依法判决被告一、被告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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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原告李海植诉称:原告于2005年9月7日注册了"韩视保"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第9类眼镜、隐形眼镜等商品.该商标经过原告多年的宣传推广,在"彩色隐形眼镜"商品上享有一定声誉.根据客户反映.原告调查发现被告韩视保公司公然在网上销售"韩视保"牌彩色隐形眼镜.被告韩视保公司该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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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回放原告温州市Y眼镜配件厂为与被告吴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3年12月31日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近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温州市Y眼镜配件厂起诉称:2010年至2011年7月间,被告因经营需要,陆续多次向原告购买眼镜配件。原、被告分别于2011年1月18日、5月21日、6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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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原告M眼镜店与被告张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独任审判。原告M眼镜店称:被告受聘于原告眼镜店工作,双方约定好原告以现金补助的方式将社会保险费发放给被告,有时逐月发放,有时半年一起发放,原告提供的工资条可以证明。若被告否认工资条签名的真实性,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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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镜界     
<正>案例解析上海韩视保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不夜城国际眼镜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情回放:原告李海植诉称:原告于2005年9月7日注册了"韩视保"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第9类眼镜、隐形眼镜等商品。该商标经过原告多年的宣传推广,在"彩色隐形眼镜"商品上享有一定声誉。根据客户反映,原告调查发现被告韩视保公司公然在网上销售"韩视保"牌彩色隐形眼镜。被告韩视保公司该行为侵犯  相似文献   

20.
法眼看镜界     
S眼镜公司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情回放S眼镜有限公司因与被告杨某某、刘某某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诉称:原告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眼镜及零配件的企业。原告拥有包括"XX"等多个商标专用权,且经过近10年的努力,原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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