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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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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查一律不得发布。根据这一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和内容: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含有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保健食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用  相似文献   

2.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8月1日起施行。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医疗机构制剂实行的是备案管理,没有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制度,使得医疗机构竞相配制一些水平低、“短平快”的品种,造成制剂品种泛滥。同时,对医疗机构制剂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没有严格限定,个体门诊部、诊所都可以申请制剂,由此产生了违法配制制剂、制剂质量低劣、夸大宣传等问题,由于此类医疗机构量多、分散、流动性大,难以监管,给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带来很多不安全因素。  相似文献   

3.
《商品与质量》2009,(4):12-12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近期查处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相似文献   

4.
津食药监市[2007]377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2007年7月至9月,我局依法监测并移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共136件,涉及10个品种。  相似文献   

5.
《商品与质量》2008,(9):1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署,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2007年7至12月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共11643次。  相似文献   

6.
《商品与质量》2007,(31):10-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部署,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告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共13776次(详见附件)。[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记者近期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工商总局近期接到大量针对保健食品的投诉,其中灵芝类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情况严重。 投诉显示,有关灵芝类保健食品的违法印刷品广告有198件,报纸违法广告367条次,共计565件,涉及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7家报纸媒体。 工商总局有关人士介绍,灵芝类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表现主要有以下四大特征。一是广告宣传内容虚假夸大,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一些保健食品违背科学规律,在广告中进行夸大不实的宣传,如:某产品是“用最锋  相似文献   

8.
《商品与质量》2009,(29):13-13
各有关单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第四季度共对本市3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285次,涉及26种保健食品。其中“翁德健牌爱加爱胶囊”、“水苏牌水苏冲剂”、“风靡牌康欣胶囊”、“怡元牌参乌异形片”、“心纳牌葛根黄酮软胶囊”等8个产品的违规广告发布次数均达到10次及以上,特别是“翁德健牌爱加爱胶囊”、“水苏牌水苏冲剂”产品的违规广告发布次数分别达到61次和36次。从广告发布情况上看,明示或暗示改善性功能为主要违规行为,  相似文献   

9.
《商品与质量》2009,(30):13-13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第四季度共对本市3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285次,涉及26种保健食品。其中“翁德健牌爱加爱胶囊”、“水苏牌水苏;中剂”、“风靡牌康欣胶囊”、“怡元牌参乌异形片”、“心纳牌葛根黄酮软胶囊”等8个产品的违规广告发布次数均达到10次及以上,特别是“翁德健牌爱加爱胶囊”、“水苏牌水苏冲剂”产品的违规广告发布次数分别达到61次和36次。  相似文献   

10.
《商品与质量》2009,(27):13-13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第四季度共对本市3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285次,涉及26种保健食品。其中“翁德健牌爱加爱胶囊”、“水苏牌水苏冲剂”、“风靡牌康欣胶囊”、“怡元牌参乌异形片”、“心纳牌葛根黄酮软胶囊”等8个产品的违规广告发布次数均达到10次及以上,特别是“翁德健牌爱加爱胶囊”、“水苏牌水苏冲剂”产品的违规广告发布次数分别达到61次和36次。  相似文献   

11.
《商品与质量》2009,(32):14-14
各有关单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第四季度共对本市3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285次,涉及26种保健食品。其中“翁德健牌爱加爱胶囊”、“水苏牌水苏冲剂”、“风靡牌康欣胶囊”、“怡元牌参乌异形片”、“心纳牌葛根黄酮软胶囊”等8个产品的违规广告发布次数均达到10次及以上,  相似文献   

12.
《商品与质量》2009,(31):12-12
各有关单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第四季度共对本市3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285次,涉及26种保健食品。其中“翁德健牌爱加爱胶囊”、“水苏牌水苏冲剂”、“风靡牌康欣胶囊”、“怡元牌参乌异形片”、“心纳牌葛根黄酮软胶囊”等8个产品的违规广告发布次数均达到10次及以上,  相似文献   

13.
《商品与质量》2009,(44):12-12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依据《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现将2009年5月份在辽宁省内违法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相似文献   

14.
《商品与质量》2011,(46):11-11
国食药监稽[2011]4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相似文献   

15.
《商品与质量》2009,(35):13-13
各有关单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第四季度共对本市3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285次,涉及26种保健食品。其中“翁德健牌爱加爱胶囊”、“水苏牌水苏冲剂”、“风靡牌康欣胶囊”、“怡元牌参乌异形片”、  相似文献   

16.
《商品与质量》2009,(33):16-17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第四季度共对本市3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285次,涉及26种保健食品。  相似文献   

17.
《商品与质量》2009,(42):12-12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依据《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现将2009年5月份在辽宁省内违法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请各市局依据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职能,对公告中涉及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布的广告进行重点监督。  相似文献   

1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近期发布的违法医疗器械 广告公告说,今年七至八 月,中国内地三十一个省、 区、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监测发现违法医疗器械 广告共二百一十一次,涉及 医疗器械产品三十三种。这 是该局首次发布违法医疗器 械广告公告,同时也标志中  相似文献   

19.
今年下半年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对市售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实时抽验结果,按季度想向社会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公告,曝光不合格产品,5月24日,北京市药品监督局向北京市政协做出提案回复时表示。署名举报60日内明确回复目前,消费者在北京购买或发现可疑的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可以通过电话、写信等四种方式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市药监局承诺,凡是署名举报,他们将在60日内向举报人做出明确回复。市药监局新闻发言人方来英昨天说,希望市民能够在投诉举报时告知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因为监管部门在对可疑的假劣产品调查时,需要随时与举报人沟通,以便尽快调查出事实的真相;同时,问题得到解决时,监督部门也能及时通知举报人,最大程度地弥补损失。  相似文献   

20.
国食药监稽[20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整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及时发布了违法广告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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