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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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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使读者及时了解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的内容,概述了标准的背景与编制原则,对标准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引用标准、标签要求、纤维含量和纤维名称标注原则、纤维含量的表示方法与允差等作了说明。  相似文献   

2.
产品标准中有纤维含量允差规定的,按相应产品标准规定执行,产品标准没有纤维含量允差要求.则依据FZ/T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自2007年11月起实施的FZ/T01053-2007,与FZ/T01053-1998相比.对纤维含量允差规定差异较大,特别是对二组份及以上混纺纤维织物纤维含量允差规定.FZ/T01053-2007规定,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含有2种及以上纤维,除了许可不标注的纤维外,在标签上标明的每一种纤维含量允差为5%,填充物的允差为10%.FZ/T01053-1998对不同纤维种类的混纺产品允差规定不同,最低1.5%,最高5%,有些品种只规定负偏差,对正偏差未作要求.  相似文献   

3.
产品标准中有纤维含量允差规定的,按相应产品标准规定执行,产品标准没有纤维含量允差要求,则依据FZ/T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自2007年11月起实施的FZ/T01053—2007.与FZ/T01053—1998相比.对纤维含量允差规定差异较大.特别是对二组份及以上混纺纤维织物纤维含量允差规定。FZ/T01053—2007规定,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含有2种及以上纤维.除了许可不标注的纤维外.在标签上标明的每一种纤维含量允差为5%.填充物的允差为10%。FZ/T01053—1998对不同纤维种类的混纺产品允差规定不同.最低1.5%.最高5%.有些品种只规定负偏差.对正偏差未作要求。  相似文献   

4.
简要介绍了纤维成分标签标注方法的适应范围和标签标注要求,每种纤维应采用其通用名称进行标注.详细介绍了不同种类羊毛制品具体标注方法和所用术语,术语"New"、"全"及"支数S"等可应用于羊毛制品标签,不同的羊毛制品有不同的标注原则.当羊毛产品标注为全羊毛或100%羊毛时(装饰部分除外),不允许有任何纤维允差,包含一种以上的纤维,除了许可的装饰纤维材料外,任何纤维含量允差允许为3%.出口到美国的羊毛产品应标明加工或制造国的名称.  相似文献   

5.
分析了在执行GB5296.4中遇到的问题,对标准的适用范围、装饰部分的纤维含量标注、纤维含量允差及质量百分比计算方法及纤维名称的规定等提出了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6.
纺织纤维鉴别与含量测定和标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的纤维鉴别方法标准有十几种,但最常用的有化学溶解鉴别法和显微投影仪鉴别法两种,随着新型纤维的不断出现,现有的鉴别方法标准已满足不了实际检验的需求,许多性能相近的纤维是无法鉴别的,在检验中只能根据它的外观和主要的性能来归大类鉴别。FZ/T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对纤维的名称、标注的方法,纤维含量的允差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下文将作一简单介绍。  相似文献   

7.
介绍了国内外纤维成分标签的相关技术法规及其适用范围,分析了各国在纤维名称、纤维含量的标注方法、标签上规定的语言、所允许的误差范围等方面的差别。  相似文献   

8.
自5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国家标准(GB/T29862—2013)正式实施。新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纤维含量的标签要求、标注原则、表示方法、允差以及标识符合性的判定。不言而喻,国家标准将为纺织品企业套上“紧箍咒”,目前标签混乱的纺织服装市场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很多常见的俗称开始脱“俗”。  相似文献   

9.
根据欧盟纺织品名称2008/121/EC指令,以及美国<纺织纤维制品标识法案15 U.S.C.§70>、<纺织纤维制品标识法案的实施条例16 C.F.R.part 303>、<羊毛产品标签法15 U.S.C.§68>和<羊毛制品标签法规及其实施条例16 C.F.R.part 300)等,介绍了欧美市场纺织品纤维成分标签标注方法的适应范围、标签要求、标识方法和纤维含量允差等.  相似文献   

10.
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成为目前监督抽查中的主要不合格项,在所有不合格项目中是占比最高的项目。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通常有种类定性错误、定量超出允差范围以及低量纤维标注不合格三种表现。其中对于低量纤维标注不合格的情况多是由于技术原因,由此而引起的不合格常会引发一些争议。因此对纺织品主要贸易国家的低量纤维的标注规定进行了比较分析,对我国标准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标识》有关低量纤维的允差规定提出了更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针对执行FZ/T 01053-1998《纺织品 纤维成分含量的标识》的情况和纺织品实际使用需要,对纺织品纤维含量允差值控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对相关标准做相应调整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江苏印染》2014,(7):53-53
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中就对纤维的名称规范及含量标注作了重要修订。标准中允许产品纤维实际含量有一定浮动范围,但对具体范围作了说明,避免标签中出现不实信息。各国纺织品标签要求除通用的一般要求和国际标准外,也各有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13.
本文列举了中国、欧盟、美国、日本及澳大利亚5个国家有关纤维成分及含量的标准和法规。从4个方面:纤维名称、纤维成分含量及误差规定、不同织物组合及多层织物组合而成的产品纤维含量标识、特殊规定,对比分析了中国、欧盟、美国、日本及澳大利亚相关的标准和法规规定的差异,为纺织服装进出口企业对产品质量控制、检测机构对纤维含量标注要求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14.
根据《纺织纤维制品标识法案15U.S.C.§70》、《纺织纤维制品标识法案的实施条例16 C.F.R.part 303》、《羊毛产品标签法15U.S.C.§68》、《羊毛制品标签法规及其实施条例16 C.F.R.part 300》,主要介绍了纤维成分标签标注方法的适应范围、标签要求、纤维通用名称、标识方法、纤维质量分数允差、原产国原则及通用名称建立程序.要求在美国销售的大部分纺织品和羊毛制品都应该加贴标签.  相似文献   

15.
陈鹏 《中国纤检》2008,(2):38-38
FZ/T 01053-2007《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以下简称新标识标准)于2007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标识标准简化并统一纤维含量偏差为5%,该标准中规定的纤维含量允差与许多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存在不一致的现象,检验部门在出具检测报告时,纤维含量允差的判定应依据产品标准还是新标识标准?尤其是,在新标识标准与产品标准都是推荐性标准的情况下,纤维含量允差判定标准的选择,应遵从什么原则才合适、合理?各地检测机构标准统一选用判定标准原则,对于今后规范纺织品市场秩序、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笔者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切身体会就纤维含量允差如何选择合理的判定标准谈三点建议:  相似文献   

16.
近日,欧盟发布第2008/121/EC号指令,对关于纺织品名称的第96/74/EC号指令作出修订。分别对纺织纤维的名称、纺织品标准内容和其他标记三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据了解,纺织品的名称、纤维成分和标签所标内容不符,标签字体不明显或含混不清,生产商没有在相关文件中清楚列明纤维成分的名称和资料都将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相似文献   

17.
<正>近日,美国《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及《羊毛产品标签法》又出新规定,要求进口纺织品及服装必须加施标志或标签,标签必须采用英文标识,且必须符合相关规则。据了解,新规则规定:对纤维成分的标注必须采用非商标纤维名称,且应按重量的百分比由大至小顺序排列;纤维名称可使用联邦贸易委员会或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的纤维名称;商标名称可与非商标纤  相似文献   

18.
自1969年开始,根据纺织品标签法(TKG)规定,所有在欧盟及美国境内生产及销售的所有纺织品,包括工作服在内,都必须标注成分标签,成分标签应按照要求标明所用纺织纤维的种类及含量(如100%聚酯纤维).  相似文献   

19.
刘丽 《针织工业》2021,(2):78-81
为探究预处理对纤维成分检测结果的影响程度,采用三级水沸煮、皂片和氢氧化钠沸煮两种预处理方法,对两种不同涤棉样品进行预处理,然后采用硫酸法进行纤维定量检测。对比不同预处理条件下纤维含量检测结果,优选预处理方案,并对方案进行重复性测试验证。结果表明:对于在显微镜下能明显观察到非纤维物质的样品,未预处理的纤维定量检测结果允差可能超出标准允差范围,建议进行适当的预处理;对样品进行有效的预处理将明显提升纤维定量检测准确性。  相似文献   

20.
通过对FZ/T 0105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在执行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与不足进行分析,对适用范围、术语、纤维含量的标注、纤维含量计算方法和纤维含量的允许偏差等提出修改意见,以增加标准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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