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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欣 《国外纺织技术(纺织针织服装化纤染整)》1988,(16)
根据1986年7月31日国际纺织品贸易协定(即多种纤维协定)MFAⅣ草约签署后,对纺织品贸易已较上次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例如:对植物纤维(包括麻)均作了贸易配额限制,在此基础上1987年12月18日中美双方政府代表团在华盛顿又重新草签新的双边纺织品贸易协议(原文见<亚洲纺织>英文版,1988年第3期)。根据新协议,美国对进口中国纺织品、服装限制更严,对所有纤维制品(包括丝、苎麻、亚麻)实行全面限制,按照新的协议,1988年允许中国出口美国纺织品、服装总量折合17.9亿平方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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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装(北京)》2003,(22):52-54
俄罗斯市场是中国进入东欧和独联体市场的重要跳板,开拓俄罗斯市场必将带动中国对东欧和独联体市场的开发。中国纺织服装行业开拓俄罗斯市场的重点是打入俄罗斯中高档消费品市场,尽快提高中国纺织品服装在俄的质量信誉,加大品牌的推广力度。而最好的方法是到俄罗斯投资建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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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特别保障措施、技术性生贸易壁垒和社会责任认证将成为一些国家或地区后配额时代常用的贸易限制手段,他们通过这些手段来保护本国市场.使得纺织品服装自由贸易难以在短期内真正实现.而从长期来看,其中.反倾销措施仍将是中国纺织品服装主要出口市场针对中国的确定选择。本文主要分析企业应对反倾销“市场经济地位”存在的问题及策略选择。[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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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导报》1990,(21)
历时4年的乌拉圭回合纺织品和服装谈判现在已进入最后阶段。通过一项6~10年的过渡安排,最终使纺织品贸易回到关贸总协定,已成为大势所趋。 迄今为止,美国、欧洲共同体、北欧、日本及发展中纺织品出口国已向纺织品和服装谈判组亮明立场。在各方基本立场文件中,以国际纺织品服装局(中国为其成员)今年5月在香港拟定的“框架协议”最为详尽。“框架协议”主张以“多种纤维协议(MFA)”为基础逐步取消纺织品限制为基本模式,得到了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乃至北欧国家、日本等国不同程度的支持。但作为最大进口市场的北美和欧洲共同体非但不同意发展中国家的建议,反而要求以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作为纺织品贸易进一步自由化的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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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6日,全球纺织品公平贸易联盟(GAFTT)在华盛顿召开会议。美国、欧盟和加拿大等提出对中国纺织品采取特别限制措施。这对我国的纺织服装企业特别是中小服装企业来说是一个挑战。目前中小服装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只抓生产能力简单迭加,忽视设计和营销队伍的建设与提高。它们为大企业配套加工,导致其设计功能退化,销售纯粹靠接定单,以至于经营能力逐步萎缩。欧美的限制可以直接导致订单数量的减少,因此大批中小服装企业面临着停产倒闭的危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