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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与品牌》2005,(4)
二次世界大战后,伴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产品复杂程度的日益提高,由于设计、制造、信息指示等失误而形成的缺陷给消费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事件大量出现,为最大程度地解决此类问题,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和欧洲各国相继建立了汽车召回制度,用来消除汽车产品缺陷造成的公共安全问题;各国立法机构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授权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对缺陷产品问题进行管理,使之日益成为缺陷产品危害问题解决机制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实践,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都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以轿车为例,国际上几乎每种型号的轿车都曾因存在系统性缺陷而进行过一次甚至多次召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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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近三年了,在这年三年时间里,我国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配套办法的制定、汽车缺陷信息收集、信息系统建设、缺陷的调查、取证、认定、管理机构、专家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更有效的推进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对其有效性进行分析。本文在总结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施情况基础上,借助经济学相关理论,系统分析了我国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三年以来取得成效和不足,通过相关计算验证了该项制度有效性,文章最后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开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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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召回制度的发展状况探讨——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因汽车缺陷产品进入市场而引发的公共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建立缺陷产品管理制度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必然选择。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三年过去,汽车召回制度的发展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怎样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标准法规?本期继续对汽车召回的各种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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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标准信息》2009,(5):12-19
在我国,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长期以来一直是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但这两部法规仅限于原则性的规定,在解决日益增多的产品质量投诉时,其框架大、线条粗、可操作性差的弱点就暴露出来了。尤其是当产品有足以造成对消费者安全与健康的危险,这两部法规均未做出相应规定。如近期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的“婴幼儿奶粉事件”、“有毒饮水机事件”等,都从某个侧面暴露出我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着严重的漏洞,使消费者因缺陷产品所受的损害无法得到保护。与此同时,"中国制造"在国外频频遭遇召回,产品安全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软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就是针对这个问题而设置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产品质量与安全的保障,是完善我国产品安全管理法律体系的重要环节。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等四部委联合签署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国开始了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的产品召回制度的探索和实践。2007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明确了企业召回义务;同年,质检总局又颁布实施了《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这些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是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进一步深化与推进。2008年12月“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使汽车风险评估、产品召回有效性、产品召回追溯等方面的标准制定工作已进入快车道。现在,《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经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该条例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并列入2009年国务院立法程序。至此,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法规呼之欲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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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上一期探讨了在汽车召回制度发展中,我国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汽车召回的模式等问题。本期,我们就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现状及管理现状,汽车召回中的零部件供应,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社会信任度及企业的诚信度所产生的影响等等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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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发生缺陷时,召回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及时公布召回信息,但企业实施召回不是一项简单决策,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2013年至2019年中国内地市场汽车召回事件为样本,运用加速失效时间模型分析了不同召回特征对召回准备时间的影响。结果表明,更换零部件的应对措施、严重的缺陷问题、较少的历史召回次数、设计缺陷和较多的召回数量都会延长汽车产品召回准备时间;同时,缺陷严重程度、召回历史次数对召回准备时间的影响受到原产国这一变量的调节。研究结果有助于汽车企业制定产品召回决策,同时为政府监管部门评估企业召回公告和效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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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质检总局获悉,2014年受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实施召回37次,涉及车辆329万辆,占2014年全年召回数量的65.27%,是历年来最多的。自2004年我国实施召回制度以来,截至2014年年底,共有200多家生产者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活动853次,召回汽车产品1979万辆。受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05次,涉及车辆758.78万辆,占历年召回总数量的38.34%。按总成划分,2004年至2014年电子电器缺陷引发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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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涉及生产/经营者的条文进行解析,内容包括:概述、缺陷调查分析、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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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三周年总结暨产品召回制度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3年来的经验,并就如何建立、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行了研讨。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出席会议并讲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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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汽车拒不召回罚金或超亿元
历经8年酝酿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召回条例公布前,8年时间我国累计召回缺陷汽车产品898.6万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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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召回数据分析2004年3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起,到2009年底,全国共有57个汽车制造商采取了211次召回行动,累计召回车辆达320.66万余辆。其中,召回车辆数指:召回影响范围内的车辆台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