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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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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苗建中 《治淮》1999,(7):17-18
为加强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和辽河、太湖等七大流域的防洪工作,5月13日,水利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发出《关于流域管理机构决定(防洪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权限通知》)。通知中明确了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和南四湖、沂沭河、骆马湖管理处以及18个管理所,依据《防洪法》有关规定决定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 一、明确流域管理机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意义 1996年3月17日,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  相似文献   

2.
汤瑞光 《治淮》1999,(10):8-9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除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或者由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决定”。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按照这一规定,水利部发出《关于流域管理机构决定防洪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范围。如何正确认识和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权力,是我们流域管理机构水政执法工作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规定,除治安管理处罚和该法第60条规定外,法律责任所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含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内,下同)决定。对照《防汛条例》,不难看出,这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防洪工作中新的职责。要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防洪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等职能,就必须依法开展防洪工  相似文献   

4.
20 0 0年 1月 11日 ,长江委成立 7支水政监察支队。1999年 5月 ,水利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 ,向各流域机构发出了《关于流域管理机构决定〈防洪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 ,长江委按照水利部规定的范围和项目 ,有权对违反《防洪法》的行为 ,决定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受长江委委托 ,长江委水文局下属的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长江三峡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荆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长江中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长江下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  相似文献   

5.
防洪评价报告制度是《防洪法》针对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一项法律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重要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河道管理范围  相似文献   

6.
一、为什么要制定《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 制定《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行政管理职能的需要。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对各项涉水事务进行了规范,也明确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的水行政管理职责。  相似文献   

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全市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生产和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和《江苏省防洪条例》(以下简称《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境内从事防洪以及一切与防洪有关的活动,必须遵  相似文献   

8.
(一)主要涉水行政案件的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水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本文就以这三部水法律规定的处罚行为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9.
<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和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推进相关规划"多规合一"要求,保障城市供水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依据《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水利规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相似文献   

10.
徐迎春 《治淮》1998,(5):4-5
要达到防洪减灾的目的,必须抓好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三个环节。长期以来,存在着重建设,轻规划和管理的现象,影响了防洪减灾体系总体效益的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的颁布,更强调了规划和管理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1.
张嘉毅 《中国水利》2012,(8):21-22,28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从流域综合管理的角度出发,为今后太湖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太湖流域的一部分(除崇明三岛),上海在太湖流域管理机构的统一指导下,以贯彻落实《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为动力,进一步加强与流域内兄弟省(直辖市)的协调配合,全面系统、科学严格、长期不懈地实施了太湖流域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12.
《治淮》2003,(6):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成立淮河流域防汛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淮河防总)。淮河防总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的领导下,在淮河流域行使防汛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督等职能,指挥有关省防汛指挥部门的防汛抗洪工作。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已于199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防洪法》的制定和实施,对规范防洪行政行为,改进防洪行政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认清《防洪法》的规范性,增强全面实施意识 《防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防治自然灾害的第一部法律。它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的防洪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防洪法》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它共分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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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统一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水利部或其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权限,按《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其它取水许可申请分级审批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条 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请人),除按《办法》规定不需要申请或者免于申请取水许可的情形外,都应当向取水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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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珠江》2010,(5):35-35
为加强珠江河口综合整治开发和保护,维护珠江河口的泄洪纳潮功能,统筹协调流域和区域防洪、防潮、供水、岸线及滩涂保护与利用、航运、采砂、水生态和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关系,支撑珠江河口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组织编制了《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规划》得到国务院批准。  相似文献   

16.
《人民黄河》2012,(8):2
本刊讯2012年6月15日水利部作出《关于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权限的批复》(水资源【2012】279号,以下简称《批复》),进一步明确了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是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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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和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讲,保障城话精神,按市供水安照推进相关规划"多规合一"要求全、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水利规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城市水利规划是指导城市水利发展、依法加强城市涉水事务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包括城市规划涉及的防洪排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土  相似文献   

18.
各省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的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现将全省主要防洪河道、蓄滞洪区、大中型水库、大型水闸、主要防洪河道上的橡胶坝、重点在建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在建工程、黄(沁)河重点防洪工程防汛(凌)责任人和抗旱行政责任人予以通报。各地结合实际,参照省通报内容逐级落实本地区的防洪工程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并予以通报。  相似文献   

19.
《治淮》2018,(10)
正一、基本情况安徽省淮河干流(含颍河阜阳闸、涡河西阳集以下河段)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涉及流域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河道(水工程)管理单位等。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通知》、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是我国防治自然灾害方面的第一部法律 ,标志着我国防洪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对促进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防洪法》从我国国情出发 ,明确了防洪工作的基本原则 ,强化了防洪行政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 ,各行各业 ,直至每个公民 ,都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防洪法》 ,依法行政 ,强化执法 ,科学地防洪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防洪工作中要落实和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 ,增加防洪投入 ,提高防灾水平 ,走防灾减灾的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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