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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Planning》2015,(2)
公平是法律基本价值之一,也是人类孜孜不倦追求的状态;公平内涵对不同人在不同时期不同,基于此公平有形式与实质之分。税法不仅仅具有调控功能,作为纳税人之法还应当有保障人权的功能。量能课税原则要求所有的纳税人依据其负担能力缴纳税款,体现了实质公平,虽然当前还有学者对其作为原则持保留态度,但笔者认为这一原则应当与税收法定原则作为构建公平税收原则的两个方面共同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本文从税法的本质及改革方向等方面出发分析将量能课税作为税法基本原则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5,(15)
垄断行业改革的路径有很多,税收作为政府弥补市场缺陷的重要工具之一,运用税收手段矫正垄断产生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效应也是一种值得探索和研究的路径选择。文章在系统梳理垄断课税理论的基础上,从理论与实证两个方面研究了垄断课税制度对国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基于公平与效率目标,对垄断课税制度,即垄断行业的商品劳务税、垄断利润税税制框架进行了模拟设计。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20,(3)
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中出现的避税现象,生发于跨国公司的逐利追求与各国税制之间的空白与矛盾,加之数字化技术的高速发展,更加剧了相关交易的避税风险。为了应对相应风险,将该领域的税法规制立足于实质课税原则的解构,围绕会计上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之主观与客观的二元展开,税法上税收中性原则所展开的私权视角下的纳税人权利保护,公权视角下的税务机关的职权配置,以细化BEPS行动计划所提出的"税收要与实质经济活动相匹配"的要求。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5,(18)
个人所得税通过税前费用扣除、超额累进税率和减免、退税等措施,达到低收入者不纳税、中低收入者少纳税和高收入者多纳税的效果,在国民收入再分配环节,对促进收入分配公平起到重要的税收调节作用。然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因课税模式落后、费用扣除不合理、税率结构不科学、税收征管不力等原因,没有充分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因此,应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及其配套措施,以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9,(10)
通过文献分析、博弈分析等方法,对解决税务争议的行政复议制度进行研究,发现了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着税务行政复议的成本较高、税务行政复议的限制条件严格、税务行政复议过程缺乏公正性等问题,在借鉴了美国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日本的税收不服申诉制度、德国的法院外税收法律救济程序解决税务争议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的建议,如将税务行政复议机构独立出来、将纳税前置改为部分纳税前置、税务行政复议应突破书面审查的局限等,从而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征纳双方的税务争议。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3,(18)
税收是支撑国家和政府正常运转的基础,并具有调控国家经济与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但由于税收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负担,所以企业常常会利用税目漏洞、会计账簿及记账凭证、发票等手段进行偷漏税行为。文章对于这些手段进行了剖析,并分析了我国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构建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完善相应立法、健全执法程序并培养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同时加强对税收监管薄弱环节的控制,完善税收监管信息化建设与中介服务制度建设,多管齐下以解决税收监管难题。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4,(1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突飞猛进,税收成为支撑我国国家职能和保障国家安全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然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税法正在完善中,加之部分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导致出现个人所得税的流失现象。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流失,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完善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合理界定和扩展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加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收入规范制度,中央和地方积极合作,制定和颁布明细的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进一步防止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20,(2)
研究税务机关实现"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收遵从。发现税务机关在提供纳税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线上服务平台功能不完整、税收宣传服务成效较差、纳税服务监督评价体系不健全、纳税服务社会化水平较低等问题。为提高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质效,针对税务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服务信息化建设与维护、开展立体化多维度税收宣传、健全纳税服务监督评价体系、提高纳税服务社会化程度等优化建议。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20,(7)
随着我国近几年创新创业的热潮,除专业投资机构外,越来越多的普通个人投资者也开始了解并参与到创业投资中去。在此过程中,由他人代为持有标的股权的现象也愈发多见。本文主要着眼于创业投资市场股权代持协议有效性及风险性进行研究,并探索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期为个人投资者规避潜在的法律纠纷风险。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22,(1)
司法实践中,股权众筹在刑事领域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类犯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民商事领域存在欺诈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股份代持风险、平台风险和投资者退出风险。我国股权众筹规范效力位阶低,内容多指引,实质规定较少,整治方案并非长效机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新《证券法》)仍在原有规制逻辑和体系之内。分业监管造成股权众筹监管空白,监管主体亦不明确。司法规制方面,能动司法不足,既有民事责任追究机制在防控风险方面存在局限,金融纠纷的特别程序法制度缺位,股权众筹私人治理的功能优势无法发挥。因此,应确立公募股权众筹豁免制度,修正私募规制体系,建立私募股权众筹制度,并建构股权众筹投资者、融资者、平台的规制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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