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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逻辑固法:对法律逻辑作用的感悟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陈金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1(7)
虽然在近百年的西方法学中,逻辑的功能受到了一些学者的批判,但必须看到,法律与逻辑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从法律方法论的角度看,逻辑规则在解释法律、论证法律的时候有固定法律意义的功能.所以,法律学人必须认真地对待逻辑尤其是形式逻辑.这对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法制建设、法学教育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目前,学界对法律逻辑的学科性质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主要有形式逻辑分支论、应用逻辑分支论和理论法学分支论3种。在我国,虽然理论法学分支论最近才有个别学者以模糊的语气谈及,并且一经提出便遭到许多学者的质疑,但经过分析,就会发现,理论法学分支应该是法律逻辑的最佳归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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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静焕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1(24):79-82
法律思维由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组成。法学专业课讲授法律思维内容,法律逻辑学讲授法律思维形式,各有侧重,但在培养和提高法科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训练时,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彼此相依。法律逻辑学教学中融入法律思维内容,法学专业课讲授时注意法律思维形式、方法和规律,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法律逻辑学教学中的几个视角: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寻找法律的生命;强调逻辑自律意识,引起学生对这门课程的重视;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 相似文献
5.
法律论证的逻辑——试论法律逻辑的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永成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1(6):42-48
法律逻辑作为法律实践中极其重要的法学方法论,我国的理论与实务界对其定位与研究方法都存在一定的争论。回顾了西方近现代法哲学界对法律与逻辑关系的探讨,这些探讨,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西方法哲学界所兴起的法律论证理论,为中国法律逻辑的定位提供了新的视角与维度,中国的法律逻辑应定位为法律论证的逻辑;20世纪中后期在西方逻辑学界所兴起的非形式逻辑思想,为中国法律逻辑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提供了新的方法与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6.
法律案例教学的提出和应用为我国法律逻辑教学改革开启了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就此探讨案例教学在法律逻辑教学中的应用与创新,论述体现在法律逻辑案例教学中的批判性思维的特点,以及法律逻辑案例教学与批判性思维的双重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7.
缪四平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1(14):17-19,154
目前的法律逻辑教学应配合法学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进行以下必要改革:应明确法律逻辑教学对象主要为法学院学生、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应紧紧围绕训练法律人的法律思维方式来选择教学内容,突出办案思维的逻辑和大陆法系法律推理模式:教学方法宜采用案例教学法或苏格拉底问答法,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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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成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1(3):42-48
法律逻辑作为法律实践中极其重要的法学方法论,我国的理论与实务界对其定位与研究方法都存在一定的争论.回顾了西方近现代法哲学界对法律与逻辑关系的探讨,这些探讨,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西方法哲学界所兴起的法律论证理论,为中国法律逻辑的定位提供了新的视角与维度,中国的法律逻辑应定位为法律论证的逻辑;20世纪中后期在西方逻辑学界所兴起的非形式逻辑思想,为中国法律逻辑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提供了新的方法与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0.
张静焕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1(12):79-82
法律思维由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组成.法学专业课讲授法律思维内容,法律逻辑学讲授法律思维形式,各有侧重,但在培养和提高法科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训练时,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彼此相依.法律逻辑学教学中融入法律思维内容,法学专业课讲授时注意法律思维形式、方法和规律,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法律逻辑学教学中的几个视角: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寻找法律的生命;强调逻辑自律意识,引起学生对这门课程的重视;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 相似文献
11.
法律案例教学的提出和应用为我国法律逻辑教学改革开启了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就此探讨案例教学在法律逻辑教学中的应用与创新,论述体现在法律逻辑案例教学中的批判性思维的特点,以及法律逻辑案例教学与批判性思维的双重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12.
熊明辉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20(7):13-15
在现代法治社会,法学家通常是以价值灌输和价值批判方式来推动公民理性发展的,但是,法律解释、法理论证、个案认知和司法公正性的评判,不仅仅依赖于价值分析,事实上远非价值论述能够消解理性问题:在法律规范领域里,价值追问与逻辑分析纠缠在一起,倘若缺乏相对独立的逻辑方法论研究,则在这种纠缠中产生价值迷失和逻辑误导是极可能的;在事实认知领域里,司法领域的个案真相,不简单归结为真和假的还原,司法证据规则带有价值倾向,真和善是纠缠的,倘若没有专门的诉讼逻辑理论,则可能得出“真即伪”、“善则假”的印象……这些正是困扰法学家,也是困扰公民社会的法律逻辑问题。我们可以得出这么一个假定。在同样的价值认同情况下,有法律逻辑方法和没有法律逻辑方法,可能会使公民对一个法律现象或者案件得出态度不同的结论,或者得出质量不一样的结论。当前社会存在的不少法律争论和态度对立,有时候不是因为价值取向的原因引起的,而是逻辑不理性造成的,例如:关于辛普森案的争议,就是大家混淆了哲学标准和诉讼标准造成的;又如,关于无罪推定的误解,最能说明我国学人逻辑思维的欠缺;再例如,李惠娟事件其根源在于她所受之法律逻辑理论教育太少,以至一个好的判决被人抓了把柄……在这组参与笔谈的文章中,《法律逻辑与批判性思维》谈到了借助非形式逻辑框架,把法律逻辑与批判性思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认知理性与价值理性》拟界定一下法律逻辑学之事实论证研究的理论特征,期望将方法论学者的深刻性贯注到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研究中去。《以论证逻辑为基础架构的法律逻辑》谈到与批判性思维和合理性密切相关的是论证逻辑,而不是作为蕴涵理论的形式逻辑。《法律逻辑研究的三个纬度》论述了要以普通逻辑学理论、非形式逻辑理论、现代逻辑(主要是以近几十年来发展起来的广义模态逻辑为理论基础的道义逻辑)为基础进行研究。《司法独立与逻辑方法论的自治性》谈到司法独立的核心是审判独立,其内涵包括“逻辑方法论的自治性”。[编者按] 相似文献
13.
缪四平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1(7):17-19
目前的法律逻辑教学应配合法学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进行以下必要改革:应明确法律逻辑教学对象主要为法学院学生、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应紧紧围绕训练法律人的法律思维方式来选择教学内容,突出办案思维的逻辑和大陆法系法律推理模式;教学方法宜采用案例教学法或苏格拉底问答法,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相似文献
14.
张成敏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1(14):9-12
单纯的逻辑学和有题材特征的方法论逻辑,是信念研究的两种不同形式抽象,后者对信念形式的研究要兼顾题材的特性。法律逻辑属于后一种方法论逻辑,它的理论结构是3种方法论(法律推理、案情论证、修辞论证)与两种信念(恰当性、合情性)的对应。 相似文献
15.
目前,学界对法律逻辑的学科性质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主要有形式逻辑分支论、应用逻辑分支论和理论法学分支论3种.在我国,虽然理论法学分支论最近才有个别学者以模糊的语气谈及,并且一经提出便遭到许多学者的质疑,但经过分析,就会发现,理论法学分支应该是法律逻辑的最佳归宿. 相似文献
16.
法律关系及其逻辑模型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关系是法学的基本范畴。但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对作为分析工具的法律关系疏于研究,法律关系的方法论功能在理论上没有得到充分的展示。要进一步提升法律关系的方法论功能、完善法律关系理论模型,需要理论法学界与法律逻辑学界的共同努力。一个成熟的对法律人有影响力的法律关系模型对法治建设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法律逻辑的品质就是法律逻辑这种逻辑所具备的一些个性或者特征,是法律逻辑不同于"普通逻辑"之处.法律逻辑所具有的自身品质是:突出实践性,带有题材性,其推理的结论可以有效性和合理性两个标准共存,其逻辑基础是非形式逻辑等. 相似文献
18.
贺志明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0(5):50-51,55
法律逻辑是训练法律思维的必要的、有效的工具。法律逻辑有助于准确掌握和运用法律概念,合乎逻辑地建立和把握命题并进行法律推理,对即将作出的法律裁决或法律意见进行逻辑论证。为达到将逻辑理论知识转化为法律思维能力之目的,法律逻辑学应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9.
吕存诚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22(6):35-38
在学界对法律逻辑共识的基础上,从认识论的角度探讨论证实践中的法律逻辑问题。主要探讨了论证实践的划分、论证实践的重点及法律逻辑在论证实践意义与有限性等问题。作为一门动态发展的工具,法律逻辑的根本旨要就在于对论证实践的贡献。 相似文献
20.
武宏志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1(14):13-16
当法律逻辑采用以论证为基础的方法进行构建时,法律论证的宏观结构分析以及证据推理、法律解释和适用的推理所使用的论证型式,就成为法律逻辑的两个基本问题。图解方法有助于诉讼双方理清各自的论证路线.也有助于裁决者整体把握诉讼双方的论证结构并进而评价其论证力量,更有助于裁决者在裁决书中向当事人和公众有力地证明判决的正当合理性。论证型式的使用,在适当的条件下,不仅丰富了证据推理的手段,而且赋予或增强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的正当合理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