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一、房屋继承登记强制性公证的弊端(一)房屋继承登记公证缺乏法律依据无论是《继承法》、《公证法》,还是《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土地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规定,都没有规定和要求房屋继承登记必须办理公证;都没有把公证行为作为房屋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遗赠的前置必备要件。一是《继承法》没有把房屋继承人公证行为作为房屋继承登记的前置必备要件。1985年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  相似文献   

2.
《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明确了法定继承的先后顺序,但是仅泛泛说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容易使人产生歧义,实践中也由于公证人员对此理解不同造成继承公证业务受理条件的不一致。本文试图对此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本着意思自治的原则对此条文的理解应采取适当的扩大解释,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死亡;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全部丧失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部分丧失继承权,其余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参加继承。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9,(25)
法定继承,属于遗产继承方式的一种,在实践中又称无遗嘱继承,继承人的范围一般是由国家法律进行强制性的规定,法律在历史长河的演变中,对于继承人范围的规定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就法定继承制度中继承人范围及顺序而言,是我国继承法修改的热点之一。笔者参考各类学说以及我国继承相关的实际情况,认为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可以满足目前社会发展需求的。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9,(20)
当债务人死亡,债权人主张债权起诉其继承人,要求其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继承人做出声明放弃遗产继承时,法院的判决标准却不统一,有的判决驳回原告诉求的,有的判决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继承人的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什么时候可以被法院认可呢?笔者认为,当且仅当继承人对遗产的存续、是否继承遗产的事实完成举证义务的情况下,该放弃声明才能被认可。同时,应尽快出台统一的审判标准和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并充分考虑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的特殊情况,避免其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出现。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9,(26)
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中,仅有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年颁布的司法解释中提及转继承制度。对于转继承的性质,以及转继承所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被转继承人和其死亡时的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学界分歧较大。理解该争议的实质,有助于正确处理转继承纠纷案件。本文将分析转继承的性质,探讨被转继承人配偶可分割所得的遗产份额,旨在为办理转继承纠纷案提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4,(2)
<正>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继承公证是公证机构诸多业务中较为常见的一项业务,但是也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的一项业务。因为有些当事人企图获取更多的利益或者出于省事的目的,而向公证员提供假证据,使得公证员的工作增加了一些困难和风险。对当事人的继承资格认定,需要公证员在办理继承公证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20,(1)
合同成立后,如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其继承人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通俗的讲,合同是否属于继承的标的?我们认为,该问题的关键在于,继承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在不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基于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能否通过继承的方式由继承人概括承受?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8,(2)
<正>2017年12月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了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名单,云南省有24位专家入选指导老师名单,48位青年学者入选继承人名单。在入选的24位指导老师中有: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9,(34)
房屋继承公证主要是房屋继承公证部门依法执行对房屋继承者享有遗产继承的一项活动,现阶段我国对于房屋继承公证的相关法律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从而导致房屋继承公证在法律中存在着较大的潜在风险。本文通过对房屋继承公证务实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房屋继承公证实务的潜在价值,并有针对性的分析房屋继承公证中存在的纰漏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具体改进措施,旨在预防房产继承公正务实出现的法律风险,从而为相关法律的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6,(1)
<正>确立继承人,是每一个王朝的大事。继承人选得好,"大业得继",国泰民安;继承人选的不好,轻则鸡飞狗跳,皇室内乱,重则天下倾覆,百姓遭殃。所以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把立储作为一件极其重要的事,采用各种办法考验、选择,以期能够选出合格的继承人。在诸多的选立储君的事件中,我觉得有这样几件有一定的代表性,拿出来说一说似乎能够窥豹一斑,说明中国人在选立继承人时所采用的原则。第一件是春秋时期智宣子和赵简子立后的故事。原文  相似文献   

11.
《Planning》2019,(11):11-13
由于现行《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时间较早,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化,无法适应现在已经高度发展的社会情形,导致司法实践中对于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的权益保护存在不平衡的客观情况,特别是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往往因司法制度设计不合理而受到不应有的侵害。对此,笔者认为应当进一步设立健全的遗产继承制度,以最大程度平衡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之权益。  相似文献   

12.
《Planning》2019,(6)
遗产继承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的重要业务之一,也是公证机关最为基本的公证业务内容之一。我国各个地区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和政策,为继承人出具遗产继承公证书,这对维护相关家庭的和睦和谐,维护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地区稳定具有非常严肃和政要的意义。但是在我国,没有明确具体的关于办理遗产继承的民事法律和法规,办证的流程也没有依据和依靠,也造成了办证程序的不完善,这对继承人依法继承有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Planning》2019,(6)
近些年来,由于房屋的需求数量在不断上升,房屋继承方面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在登记强制性公证方面都显现出了一些弊端,因此,本文较为全面深入的分析了房屋继承登记强制性公证的弊端,并且针对这些弊端问题给出了合理的完善建议措施,以便能够为房屋继承登记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4.
《Planning》2019,(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1985年实行以来,继承亲人的财产,成为人们取得财产的重要手段,而继承公证成为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依据。本文从办理放弃继承权是物权还是身份权、放弃继承权是否须征得配偶同意、在继承公证业务中,放弃继承权的程序等三个方面予以论述。  相似文献   

15.
2016年7月,不动产继承登记强制公证废止后,因继承、受遗赠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证材料不再是必须提交的材料.本文从房屋继承的内涵和继承登记的由来沿革出发,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阐述了公证不是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必备条件,分析了化解不动产继承登记法律风险的思考,进而提出了化解风险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Planning》2014,(10)
归扣制度虽然在我国现行继承法中没有规定,但生前赠与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广大农村大量存在,并且在继承中也存在归扣的惯例。为贯彻继承权的平等原则,维护共同继承人之间的公平,归扣制度有必要在立法上予以承认。笔者认为,实践中,遗产继承人及相关当事人就遗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可以适用归扣制度。  相似文献   

17.
《Planning》2019,(19):60-62
夫妻共同遗嘱作为遗嘱的特殊形式,是指夫妻之间共同订立一份遗嘱,对其死后共同或个人遗留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我国《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其未作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其效力的认定尚未形成统一的处理标准。本文旨在对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问题进行理论探讨,以期解决夫妻共同遗嘱在理论和实践中的争议。  相似文献   

18.
余红辉 《城乡建设》2004,(11):53-53
新<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的规定,夫妻间的房屋权属有如下几种情况: 夫妻共同所有 依<婚姻法>第17条,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房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能无视他方擅自处理,根据<城市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共同所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办理抵押登记、买卖、赠与等转移登记时,登记机关对处分主体资格进行审查,查验夫妻结婚证和身份证件,收取夫妻双方签字同意办理的书面手续.  相似文献   

19.
第三节居住房屋、公用房屋及工业厂房和构筑物一、一般规定3.1房屋和建筑物如为下述情况时,应用防震缝将其分开:房屋或建筑物的平面形状复杂;房屋或建筑物的相邻部分具有高差5米及5米以上.对于高度在10米以下的单层房屋,当计算地震烈度为7度时,可不设防震缝.  相似文献   

20.
多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范围的不断扩大,土地房屋征收已逐步向城市周边扩张和农村延伸,农村城市化进程也不断加快,在此过程中除带来蒸蒸日上的建设热潮外,一边是现代化机械设备施工,需要良好的施工环境,一边是房屋征收中出现的各种各样问题,需要处理,排除阻碍,确保建设项目进度,如何处理日益突出问题:被征收人认为补偿标准低,没有达到心里价位;征收过程处理问题不公平公正,尺度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家族继承人矛盾相互扯皮等等;由此引发纠纷和上访。本文以多年工作接触,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