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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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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称《行政处罚法》)和国家水利部《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范了水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程序。但水行政处罚活动中应用较为广泛的水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却尚未有统一规范,甚至连案件的名称都没有相关规定。大家知道,水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作为水行政机  相似文献   

2.
水行政处罚是水行政处罚机关对违反水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惩戒或制裁的一种行政行为,其对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水行政处罚机关在受理案件后,要通过水政监察人员调查,收集能够证明具体违法行为的事实材料。水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是水行政处罚过程中  相似文献   

3.
周健 《治淮》2000,(6):32-32
水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对实施水行政处罚的分工和权限的划分,它所解决的是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哪些水行政处罚应由哪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问题。我国现行水法规中有关水行政处罚级别管辖的规定不尽一致,有必要作一些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对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而具体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问题必须由专业法规来解决。水利部于1997年12月26日发布的《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章对水行政处罚级别管  相似文献   

4.
陈奕江 《中国水利》2007,(12):46-48
听证是现代行政程序的核心制度,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行政处罚法》首次以法律形式为我国确立了听证制度,《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在该法构建的总体框架内,从水行政工作实际出发.较详细地规定了水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在听证程序一般原理的基础上,结合水行政处罚实践,对水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主持人、听证笔录等几个问题进行简要探讨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房桂祥  邵卫华 《治淮》2001,(6):17-18
水行政处罚是水行政强制手段中一种比较严厉的法律制裁,在水行政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证据认定是有效实施水行政处罚的关键。证据确凿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处理质量的高低。“实施水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这是《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的法定原则,这里的“事实”必须由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证据不足,事实失真,处罚不公,被处罚人不服,不但公民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称<行政处罚法>)和水利部<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范了水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程序.但水行政处罚活动中应用较为广泛的水行政处罚法律文书还没有统一的规范,甚至连案件的名称都没有规定.水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作为水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书面形式,其自身具有特殊的严肃性.规范与否,直接体现水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反映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笔者工作在水行政执法第一线,现仅就水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规范问题谈几点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7.
蒋忠贵 《治淮》2005,(7):27-28
水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是指水行政处罚机关在实施处罚过程中,依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采取一定方法,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为水行政处罚决定提供依据的一种水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8.
一、问题的提出 《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水行政机关对违法当事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形式。从我省几年来水行政执法的实践看,部分水行政机关制作的《水行政处罚决定》格式不够规范、统一,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前未标明行政机关名称,或虽已标明行政机关名称,但与后面盖有印章的行政机关的名称不  相似文献   

9.
在水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时常会遇到相对人阻却水行政机关调查取证。借鉴运用某些刑事侦查措施与手段,合法地开展水行政处罚调查取证,势必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本文试图厘清水行政处罚证据收集过程中,“侦查”措施与手段的合法与非法。  相似文献   

10.
李勋永 《治淮》2003,(6):19-20
水行政处罚是水行政执法的主要行为方式,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则是实施水行政处罚的唯一载体,是经过调查、告知、听证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决定。它的制作完善与否,关系到水行政执法的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出于某种考虑和业务能力的不足,某些执法人员可能会出现一定的疏忽和失误,造成不必要的被动。现结合本人在实际工作中的体会,仅就制作过程中应注意的三个问题谈一点看法。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已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的制定和施行引起了社会各界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广泛关注。锡盟水利局,正兰、镶黄等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相继组织各级水利部门领导、环节干部和水政监察、水保监督、渔政检查等执法人员  相似文献   

12.
马永恒 《治淮》2001,(4):25-25
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水行政执法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书之一,它既是对水事违法行为调查、认定之后所做的结论,也是促使违法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形式,同时还是受处罚人行使行政救济权利,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所直接指向的对象。一份质量较高的水行政处罚书,不但会使受处罚人清楚自己违法违在何处,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3.
湖泊面积日见缩小甚至消失、水质渐趋恶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原因之一在于,流域与区域之间和区域与区域之间水行政管理、处罚的管辖界定都很模糊,甚至没有界定。造成管辖模糊的根源之一在于。无论是作为水资源管理基本实体法的《水法》,还是作为水行政处罚程序法的《行政处罚法》与《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之间,对于处罚管辖的规定都存在冲突,以至于水行政执法机关无法正确行使水行政处罚权。本文试图引进“领水、公海”之概念,厘清水行政处罚的管辖。  相似文献   

14.
庞宠  岳榕 《治淮》2004,(2):17-18
水行政处罚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水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水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水行政处罚决定在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听取申辩与听证等程序作出后,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5.
水行政处罚听证,即水行改处罚中听证程序,是指水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质证的法定程序,是行政程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行政处罚法》将听证作为一般程序中的特别程序加以规定,目的是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开原则,制约案件承办人员的主观随意性,给予当事人了解行政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16.
左顺荣  汤云 《江苏水利》2006,(12):32-33
依照《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以下称《湖泊条例》)实施湖泊的保护与管理,势必要对湖区的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水行政处罚。而要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管辖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称《处罚法》)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以下称《处罚办法》)就(水)行政处罚的管辖作出了规定,但其毕竟是原则性的,与千差万别的湖泊现状相距甚远。笔者现仅以洪泽湖为例,对省管湖泊的水行政处罚管辖问题作点粗浅的探讨。一、目前省管湖泊水行政处罚管辖的现状与问题我省湖泊众多,其中0.5km2以上的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有16…  相似文献   

17.
徐向 《江苏水利》2012,(1):36-36,39
水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的送达是指水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方式将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是查处水行政处罚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程序。法律文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单位实施水事违法行为呈上升势头。其原因之一在于,水行政处罚只针对单位而不涉及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导致单位决策者"慷单位之慨",实施者"仗单位之势",无视水法律法规,实施违法行为。本文试图从行政处罚理论、行政处罚程序法与水行政实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水行政执法实践等方面,对单位水事违法行为实行"双罚制"作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水行政执法机关在水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可以酌情行使的法定权力。水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一是对是否构成水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二是对适用何种水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三是对适用何种幅度的水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应当遵循准  相似文献   

20.
李长华 《治淮》2001,(12):13-14
水行政处罚是日常水利管理中极为常见的一种行政行为,也是各级水行政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机构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保证水行政管理的有效性而采取的重要执法措施。1996年3月17日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概念、种类、处罚主体、适用规则、处罚程序、处罚决定和执行等作出了规定。1997年12月26日水利部8号令发布的《水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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