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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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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nning》2019,(1):177-178
法律职业是法人从事社会生活的一种特殊社会活动,以法律为其特殊的业务和义务。它要求法律专业人士具有独立的地位、崇高的威信和崇高的法律信仰。法律职业机构的独立性并不意味着专业人士可以随意参与案件审理。它受一套客观规范的约束,其中之一就是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在法律上,法律职业道德有力地保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22,(6):19-23
法律职业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国家法治发展,必须重视该职业群体道德失范惩戒制度的建设。通过对我国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群体的道德失范惩戒规范考察来看,还存在不同的法律职业群体道德失范受关注不均衡,法律职业道德失范惩戒的标准与尺度不统一和部分法律职业道德失范惩戒规范精准化不够等问题。统一法律职业共同体各成员道德失范惩戒规范,磨尖和锋利法律职业道德失范惩戒之齿,强化大专院校法科学生法律职业伦理道德教育等路径是健全完善我国法律职业道德失范惩戒的可行选择。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3,(3)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研究职业道德与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笔者从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本身的分析以及医科院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入手,从课程设置、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设计、课程资源、课程教学与评价六个方面来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进行深入的分析,旨在帮助他们了解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适应未来职业岗位对人才素质的要求。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4,(12)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具有相对稳定性,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5.
耿玲玲 《中州建设》2010,(23):77-78
1档案职业道德的涵义职业道德是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具有自身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档案职业道德是社会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在档案职业道德领域中的反映和体现。档案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具有广泛性、层次性、继承性等特点。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4,(7)
<正>职业道德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基本要求,同时又是本职业对社会所负有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素质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是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理念、情操和品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同事、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素养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会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5,(1)
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提高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是我国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问题,需要通过加强高校教师自身修养,强化正确的政治导向、文化导向和社会导向,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和监督体系,以及深入科学探究等方法来实现。高校教师在职业生涯中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这是提高教师队伍自身修养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实施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的需要,是高校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需要,是维护法律尊严和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了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循的职业品质、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修养和素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研究价值。本文以解决会计职业中存在的问题和怎样提升会计工作人员的自身从业素质为出发点,对职业道德问题对会计工作造成的危害进行全面阐述,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鼓励广大的会计工作者认真的遵守国家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让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8,(1)
法学教育是培养和提升法律职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其目标是培养具有法律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而法学教育所秉持的价值取向与教学手段的运用则决定了这一目标是否能够实现。实践教学作为提高法学教育水平的重要环节,是训练与提高法科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关键,对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结构性缺陷,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职业能力不足,无法满足社会对高层次法律实务人才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全面改革法学实践教学的模式,创新实践教学的方法,重构实践教学的价值理念与结构体系,以全面提高法律职业能力和素养为导向,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效对接。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9,(30)
司法监督的主体一定意义上特指国家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但是司法实践中律师和法学家等职业法律人群体监督司法的案例大量存在。学者们对于法律人和司法监督都多有论述,但目前学界尚无将职业法律人与司法监督相联系进行探讨。职业法律人可以也应当成为司法监督的主体。职业法律人有权监督司法实施有其理论上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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