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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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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杜文广  司伟超 《中国电梯》2007,18(16):59-60
《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如小区车位、道路、电梯、绿地等公用设施和公用场所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正>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业主维权意识的提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物业服务的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怎么确定?车库、车位问题如何解决?如何处理"住改商"纠纷?物业纠纷如何化解?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尽管对物业服务有关方面进行了规定,但由  相似文献   

3.
<正>业主取得物权的同时即产生了物(包括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养护和维修义务。生活中由于实物管理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业主是并不能履行好物权。因此,业主需要委托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协助,这也就构成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物权渊源。从法律层面上讲,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对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业主维权意识的提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物业服务的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怎么确定?车库、车位问题如何解决?如何处理“住改商”纠纷?物业纠纷如何化解?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业主维权意识的提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物业服务的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怎么确定?车库、车位问题如何解决?如何处理"住改商"纠纷?物业纠纷如何化解?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尽管对物业服务有关方面进行了规定,但由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管理权的结合,即业主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业主专有部分单独所有权的结合。单独所有部分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不动产登记机关错误将共有部分登记在个人名下,致使其他共有人权利受到侵害,并且因涉及第三方的抵押权而拒绝变更登记,本文从实践的角度分析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为以后具体实务提供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7.
梁鹏 《小城镇建设》2002,(9):102-102
建筑物区分所有是指建筑物的共同所有人依其应有份额对独自占有、使用的部分主有专有权和对共同使用部分享有共有权而构成建筑物所有权的复合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既有专有,又有共有和专有部分如房屋主体由自己独自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任何人不得干涉。共有部分如墙壁、屋顶、门窗、阶梯、楼道等共同使用,共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施行以来,涉及物业权益的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业主身份如何界定、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怎样划定、"住改商"纠纷、物业欠费纠纷依据什么标准处理,凡此种种的住房和物业服务问题牵涉千家万户,既事关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部司法解释,对于物业管理行业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受到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广泛关注。为了使整个行业尽快熟悉、了解、学习这两部司法解释的新精神和新规定,本刊特别邀请行业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就两个司法解释进行解读和分析。  相似文献   

9.
鲁捷 《城市开发》2014,(11):84-85
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行使是全体业主共同实施的。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基础是业主享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目的是实现自我管理共同财产;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形式是建立业主大会组织。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行使和实现有赖于全体业主的共同意愿的表达,这种共同意愿的表达转化为业主共同管理权。笔者认为,目前社会中大家对其的认识和实践能力有待加强。  相似文献   

10.
陈海英 《山西建筑》2007,33(2):224-225
对共有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进行了介绍,并对共有部分的分类与其范围进行了阐述,从共用所有权人对共用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两方面对共有所有权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可供业主和物业管理者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1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近现代各国民法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是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使用权及业主因共同关系所生的成员权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关于名称,各国立法不尽相同。德国、奥地利称为“住宅所有权”,英国、美国联邦住宅局使用“公寓所有权”概念,日  相似文献   

12.
《Planning》2020,(4)
《民法典》涉及到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方面面,也成为物业管理行业学习的热点,这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民事的法律大汇编,进一步完善了物权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容,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业主共同议事表决规责,公共维修资金使用,新增了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侵权责任篇中明确了物业服务公司对高空抛物负责,关于饲养动物的侵权责任,关于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增加了物业服务公司安全保障义务,共有部分收入归业主的法律规定,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的任意解释权的法律规定,并对物业费催缴的合法手段的规定进行了明确等。这些内容与物业服务行业息息相关。  相似文献   

1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百姓的联系日益紧密,加强此项法律制度研究的现实意义日益突出。就建筑物专有权和共有权面积内涵与权利内涵问题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就人们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认识误区给予相应的解释,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4.
物业服务企业以对前手业主享有的债权对抗新业主享有的物权缺乏法律依据,阻拦业主收楼入住构成侵权,新业主可以行使物权排除妨害请求权,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5.
<正>物业服务人员经常会面对业主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需求,其中的一部分是不合理的,尤其是物业自用部位维修方面的需求,有一些是业主不了解物业服务范围,有一些是业主的过分需求,有一些是源于业主不讲理等等。我们有必要向这部分业主说"不",但是  相似文献   

16.
正包干制和酬金制是物业管理行业的两种基本收费方式。物业费的税费问题,以及两种不同收费方式是否会造成税费的差别,是一个重要的财务管理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包干制与酬金制的有关规定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物业费一般有两种约定形式:包干制和酬金制。其中,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费,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相似文献   

17.
刘艳萍 《山西建筑》2004,30(15):115-116
介绍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约定专用权,阐述了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内容及特点,论述了约定专用权的定义,指出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约定专用权,有利于协调开发商与业主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Planning》2013,(15)
《物权法》颁布以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然而其中关于业主自治制度方面的规定仍不尽完善。而与此同时,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的纠纷不断升级,建立一个完善的物业服务制度迫在眉睫。本文通过对现有相关法律条文的分析,讨论当下业主自治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通过分析我国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现状,具体评析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自制效果。最后结合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的纠纷,在通过汲取外国先进立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双方的角度对于小区的自主管理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9.
正说物业服务企业是高危行业,是因为物业服务企业除了一般企业共有的经营管理风险以外,其所面临的风险存在"时间无间断、面广量大、可预测及可控程度低"等特点,同时法律所赋予行业权利与现实管理责任的不匹配也成为物业服务企业重要风险源之一。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受到行业认知度过低的影响,物业服务企业所肩负的责任  相似文献   

20.
刘雯  于乐 《城市开发》2011,(3):38-39
<正>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有效弥补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在信息和技术方面不对称的缺陷。业主作为"门外汉",无法去评判物业费应该交多少,不太清楚物业服务企业的定价是否合理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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