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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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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日,《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该导则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组织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的。  相似文献   

2.
《建筑节能》2012,(5):1
财建[2012]148号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河南省、宁波市、厦门市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精神,启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我们制定了《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日前,为贯彻国务院"十二五"期间完成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m2的部署,推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提出《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门在充分认识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适用于夏热冬冷地区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路径及融资模式,完善相关政策、标准、技术及产品体系,为大规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支撑。  相似文献   

4.
建筑新信息     
《建筑技术》2012,(11):1051-1053
住建部征求“建筑节能改造导则”意见 住建部组织上海市建研院、江苏省建研院等单位编制了《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已登载在住建部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将遵循因地制宜、合理适用的原则,充分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实际用能模式,  相似文献   

5.
1月6日,国务院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在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十二五"期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  相似文献   

6.
一、引言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 26号)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普遍缺乏节能措施,室内舒适性较差.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夏热冬冷地区住宅空调和采暖需求逐年上升.空调用电成为夏季居民用电的主要部分,用电高峰负荷已经对电网容量与安全形成挑战.冬季普遍采用电采暖,部分地区开始建设集中采暖设施为居住建筑供热,能耗大大增加.对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一方面可以提升建筑用能效率,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有效缓解建筑能耗增长压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建筑室内热舒适性,有效改变居住建筑室内夏季过热、冬季过冷的状况,减少室内噪声,更好地惠及民生.  相似文献   

7.
近日,住建部印发了《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导则适用于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的设计、施工、验收、和检测评估。导则提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措施应充分考虑夏热冬冷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夏季隔热为主,兼顾冬季保温。节能改造前应对建筑物的安全质量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对主体和承重结构安全性  相似文献   

8.
我国"十二五"期间须完成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m2的目标,因此,对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刻不容缓。重点论述了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主要在屋面、外墙、外窗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了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方面的见解。  相似文献   

9.
本刊讯财政部近日印发《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对2012年及以后开工实施的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给予补助,补助资金采取南中央财政对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具体项目实施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建筑外门窗节能改造支出;建筑外遮阳系统节能改造支出;建筑屋顶及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支出;财政  相似文献   

10.
<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精神,确保完成国务院明确的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目标,及时了解相关工作动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定期对本地区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改造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认真填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展情况季度报表》、《绿色建筑强制推广情况季度报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进展情况月度报表》、《夏热冬冷  相似文献   

11.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于4月1日印发《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意见》所指夏热冬冷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等11个省市。《意见》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12.
我国建筑节能工作正在提速.4月中旬,继国务院印发《关于“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业内外广泛认为,这是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向纵深推进的信号令.  相似文献   

13.
本刊讯近日,住建部、财政部就推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出了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夏热冬冷地区力争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00万平方米以上。积极探索适用夏热冬冷地区的既  相似文献   

14.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交通委)、财政厅(局):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为贯彻国务院部署,推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5.
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于2012年10月20日起施行。这两项标准由河南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原DBJ41/062-2005《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和原DBJ41/071-2006《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6.
《门窗》2014,(1):55-62
1总则
  1.0.1为规范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促进节能改造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技术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的设计、施工、验收、和检测评估。  相似文献   

17.
学而 《城市开发》2002,(3):49-51
为了改善和提高我国长江流域及其周围广大地区人民的居住环境质量 ,推进我国中部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工作 ,建设部组织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 -2001)(以下简称《节能标准》) ,已于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四部委日前联合发出了“关于实施《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 ,对推动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做出部署。据有关专家介绍 ,按照我国建筑气候区划 ,地处我国中部的长江流域及其周围广大地区 ,属“夏热冬…  相似文献   

18.
《建筑节能》2014,(7):4-4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精神,确保完成国务院明确的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目标,及时了解相关工作动态,请你们定期对本地区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改造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认真填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展情况季度报表》(附件1)、《绿色建筑强制推广情况季度报表》(附件2)、《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进展情况月度报表》(附件3)、《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展情况季度报表》(附件4)、《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展情况季度报表》(附件5),并将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按时报送至我司及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相似文献   

19.
为了改善和提高我国长江流域及其周围广大地区人民的居住环境质量,推进我国中部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工作,建设部组织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以下简称《节能标准》),已于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四部委日前联合发出了“关于实施《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对推动这  相似文献   

20.
为了改善和提高我国长江流域及其周围广大地区人民的居住环境质量,推进我国中部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工作,建设部组织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以下简称《节能标准》),已于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四部委日前联合发出了“关于实施《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对推动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作出部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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