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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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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印龙 《城市规划》2023,(4):86-92+114
租差视角下,城市更新中的公共利益可理解为一种公众委托政府代理而获得的公共属性租差。最大化捕获公共利益是城市更新的核心目标,但开发商主导的市场化更新却导致了公共利益的普遍性耗散。本文基于产权“公共领域”的视角对租差模型进行了优化,将产权界定、竞租主体纳入到租差模型中,构建了“产权界定-地租生成-租差分配-公共利益捕获耗散”的解释框架。研究发现,公共利益的捕获与耗散是产权界定、租差分配、政府干预的综合结果,其中,政府干预扮演核心角色。在城市更新产权的初始界定和增值分配两大阶段中,存在着非正规空间地租、公共利益、可释放潜在地租三大典型产权“公共领域”,政府通过对上述产权公共领域地租的差别化干预来改变租差分配,从而影响城市更新进程和公共利益的捕获与耗散。本文认为应加强对城市更新中产权公共领域的有效治理,从而保障城市更新中的公共利益捕获。  相似文献   

2.
土地发展权配置与流转是我国空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土空间规划是我国土地发展权配置与流转的重要载体与工具,其编制实施与土地发展权密切相关.回溯了土地发展权概念的起源与演进,并对其背后的纵向府际关系与横向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的逻辑进行了分析.在体制场域产权实践中,土地发展权宏观管理的主要手段包括:主体功能区规划、指标管理、"三区三线";在社会场域产权实践中,土地发展权中微观管理的主要手段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更新.针对多规并存阶段空间碎片化管理带来的效率损失与区域分配不均问题,从体制场域和社会场域两个层面分别提出国土空间规划在建立整体性空间治理框架过程中的策略建议:破解一统体制下的治理规模与有效治理困局,破解碎片化地方威权主义与反公地困局.  相似文献   

3.
新增宅基地审批管理是赋予农民将其他类型土地转变为农村住宅用地的权利,其实质是对特定类型土地发展权的配置。由于宅基地承担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宅基地发展权的配置既有行使公权力以维护公共利益的性质,又有保障和落实农民基本权利的要求。其特殊属性形成宅基地发展权配置过程中公权力行使与农民私权利保障之间的冲突,以及发展权空间配置要求与农民对土地的现状权属分布不相匹配的矛盾。权利(力)冲突状况下,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博弈造成农民权益受损与土地低效利用问题并存的现实,而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未能有效化解权利空间失配的矛盾使得规划失去实际指导作用,影响到宅基地空间布局优化目标的实现。因而,如何解决权利(力)冲突问题和化解权利空间失配的矛盾是破解目前宅基地审批管理困境的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4.
传统城市更新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城市土地再开发行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保证了强制性产权变更更新模式的推行,并因其在公益界定、程序规范和补偿机制方面的缺陷造成城市更新利益分配结构的失衡。在《拆迁条例》修订的背景下,结合城市更新运行机制,探讨城市更新制度创新的基本要点,包括公益限定、程序正义和公平补偿等基本原则。进而指出制度创新的关键在于更新过程中利益的分配与还原,应围绕城市更新政策制定和执行建构一个平等博弈的平台,使得政府、市场和居民等多元主体能够通过多方反复博弈实现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5.
岳隽 《城乡规划》2021,(5):34-42
城市更新复合、多维的目标追求以及利益调整的必经过程,使得服务城市更新的政策设计需要在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取舍中寻求平衡.本文以深圳市的城市更新为例,分析在城市更新中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所需要的政策工具的构成及其使用要点.研究发现,在深圳市的城市更新运作过程中,基于改造模式协调的更新准入条件管控、基于公共贡献的产权重构模式探索,以及基于增值收益调节的地价计收规则探索是三个主要的利益调控手段.通过对产权门槛、土地(空间)贡献、规划容积、地价等多种政策工具的组合运用,构建有机、和谐的政策体系,可以有效地推动城市更新中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博弈走向平衡.  相似文献   

6.
以上海市虹口区划拨工业用地更新为例,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产权和制度变迁理论,揭示了土地产权制度对于城市更新模式的根本性影响.尽管区位条件的急剧变化为划拔工业用地提供了再开发的机遇,却面临着如何“退出”的制度困境.城市更新并非是规划师们在图纸上改变颜色(即变更用地性质),市场机制就会自然而然地完成“更新”过程.新古典经济学的传统理论无法解释城市更新面临的产权制度困境,新制度经济学为此提供了更有解释力的理论框架.在存在交易成本的现实世界里,产权安排对于资源配置效率产生重要影响.产权主体的相互博弈和追求各自利益的过程推动了产权制度的不断变迁,进而涉及到社会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因此,城市规划必须考虑制度的影响,在提供空间方案的同时,也应当寻找实现这一方案的制度路径.  相似文献   

7.
田莉 《城市规划》2007,31(1):16-20
在对我国控规的缘起、框架和现有问题的分析上,借助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分析视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本质——土地发展权进行了解析,指出控规是土地利益分配的重要工具。提出转型期我国控规改进的思路,不应是成果形式上的法定化,而应是尊重土地发展权基础上的市场化。为此,不仅要改变目前视控规成果为“终极蓝图”的做法,引进动态的“过程规划”,而且要注重建立和控规配套的政策体系,强调规划的实施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8.
赵民  王理 《城市规划》2023,(11):67-76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的背景下,探讨我国土地发展权及其赋予程序。首先,介绍英美等国的相关制度和运作方式,并简要综述国内学界的研究观点。然后,基于我国的土地制度和空间治理改革进程,从公法和私法视角阐释土地发展权的界定,以及从法定主体和程序视角阐释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发展权授予。最后,探讨土地发展权赋予的规划控制机制,从“国土空间规划与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土地发展权赋予与‘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以及“土地发展权行使与‘规划管制’”这3个层面展开阐述;提出“国土空间规划赋予地方政府空间开发权利和保护责任,地方政府实施空间开发,使空间资源具有土地资产属性,进而通过出让等程序将土地发展权赋予相关权利人”的认知逻辑。  相似文献   

9.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土地发展权制度,但以土地用途管制为重点的空间规划体系事实上实现土地发展权的逐级配置。探讨了在现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及相关规范要求下,土地发展权在地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是如何逐步完成其配置过程,并以雅安市为例进行分析探讨。在总体规划层面的配置过程中,经过基于自然发展条件、空间承载能力和空间保护任务形成土地发展权的“一次配置”。“二次配置”则更多体现了规划编制主体的愿景与诉求,从区域发展关系、土地的利用效率,以及既往产业与城市的发展动力等角度出发,最终实现土地发展权的初始配置。针对目前这一配置机制进行了思考与探讨,提出从“飞地经济”“生态补偿”等角度完善土地发展权的配置机制。  相似文献   

10.
城市更新中的利益调控贯穿于城市更新的全过程,与城市更新中方方面面的工作紧密交织在一起,城市更新中利益调控机制的持续完善是推动城市更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本文深入挖掘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在利益调配方面的主要手段和保障机制。研究发现深圳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中通过明确公共利益量化的保障水平、区别确定不同产权条件的利益分配规则和联动调控开发容积率和地价计收,综合了规划管制、经济调控、土地产权处置、行政管理等多种手段,从而对城市更新中产生的巨大利益实施了合理调控。另外,深圳建立了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单元规划的管理机制,产权核查、地价调节、合同监管的管理机制和政策更新、职能优化、服务支撑的管理机制,有力保障了城市更新利益调控政策的实施。深圳城市更新中利益调控及其保障机制的经验做法,可以为国内其他地区科学推进城市更新提供若干思路。  相似文献   

11.
文章从土地发展权的视角出发,指出存量土地更新中"争地"背后的"争权"逻辑,提出一种针对存量用地更新的土地整备模式——在"规划集成"前提下,通过政府主导的土地重划机制,直接从土地产权的空间调整入手,平衡地方政府、土地权利人、社会资本方在土地增值收益与社会公共职责之间的利益博弈,保障更新过程中公益性项目、公共服务和市政设施落地。进而对以土地发展权为支撑的土地整备工作提出建议,以期使存量土地实现多元价值的共赢与分配公平。  相似文献   

12.
城市更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台湾地区在都市更新过程中大胆的引入土地发展权移转(台湾称为容积移转)制度,本文对台湾地区城市更新过程中容积移转制度实施的经验和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台湾都市更新过程中容积移转在制度上的优势和制度设计中的不足之处,对大陆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土地利用政策和土地利用法制基础进行反思,分析认为大陆城市更新明显不同于欧美国家,但是与台湾地区却有相似之处,可以考虑引进土地发展权移转制度,并在台湾容积移转制度的不足上进行制度完善,以期对陆现行的城市更新方式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3.
城市更新项目有别于普通开发项目,是由主体主导完成的具有多方利益的活动,需多个主体协调合作,涉及利益增值、损失与再分配问题,是复杂的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挖掘城市更新项目的关键成功因素,有助于推进城市更新项目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4.
《Planning》2015,(10)
公司控制权配置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合理配置公司控制权有利于提高公司绩效,保护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文章以阿里巴巴集团控制权的争夺为背景,采用案例研究方法探讨高科技公司的控制权配置问题。研究表明,与资本密集型产业不同,高科技公司的核心资源是人力资本,即创始人及其创业团队,由于创始人权威及人力资本的特殊性,大股东向创始人及其创业团队让渡控制权有利于实现公司的长远目标,从而使利益相关者实现利益最大化。从公司控制权配置的视角深化对高科技公司治理的理解,可为我国高科技公司治理提供必要的理论借鉴。  相似文献   

15.
城市更新的地方规章已经开始正式构建,其不仅探索技术准则与程序安排,也框定了产权主体、管理主体与实施主体等博弈参与人互动形成的治理结构。探索平衡多维价值偏好的政策设计成为新时期的艰巨挑战。通过上海、广州与深圳三市更新办法的文本分析与比较,发现治理结构中存在着博弈参与人力量失衡、公众参与缺乏充分赋权、专家学者参与渠道不畅等问题。因而在政策设计中,需要推动治理结构从有效参与到全面开放,并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完善政策闭环,逐步构建城市更新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6.
彭雪辉 《城市规划》2015,39(6):99-104
将区划与控规制度置于土地产权理论中分析,发现两者在规划技术控制上趋同,但在土地发展权归属和配置过程上却存在根本的差异。由于不同的制度"土壤",土地发展权的赋予和实施遵循着不同的产权规则,从而生成了区划和控规这两种不同的规划制度"结果",影响着各自的制度绩效和资源配置效率。因此,控规虽借鉴了区划中的技术,但是由于根植于不同的产权关系逻辑,与区划有着本质的区别。控规的制度设计必须符合我国社会的实际需求。  相似文献   

17.
土地发展权转移是通过土地增值收益的再分配来推动乡村发展的重要政策。然而,地方政府对该政策的实施呈现出不同的结果。从汲取与包容性治理视角出发,采用案例比较法,分别以德州与成都为典型案例,分析不同地方治理路径下发展权转移对乡村发展的差异化影响。在汲取性管制路径下,地方政府以土地财政为导向,主导发展权转移并垄断了土地交易,指标进城却并未引入资本下乡,最终造成农民权益受损。而在包容性治理路径下,地方政府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发挥村民的自主性,明晰产权、搭建交易平台并维护市场运行,乡村凭借土地资源撬动城市资本下乡,并通过市场机制推动土地增值收益的多主体共享。以土地发展权转移助推乡村发展,更应注重治理路径选择,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全面确权,并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显化土地发展权。  相似文献   

18.
城市更新治理是实现城市可持续更新的基础,强调"政府、市场、群众"等多利益主体的更新机制协作与利益协调,但由于我国尚未形成"土地增值收益还原公共财政"的机制和途径,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城市更新的有效实施与空间资源的再优化配置。鉴于此,文章梳理了广州近年来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对交通设施用地再开发利用的探索与实践,以城市治理、地租理论为指导,重点剖析了该类项目治理困境、利益博弈本质与增值分配的内在逻辑,探索面向城市更新治理的土地增值再分配机制与策略,以实现城市更新的社会公平性与效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19.
城市更新的本质是对存量土地潜在价值的挖掘、分配与利用的过程—在现有土地价值的基础上,通过空间设计和制度设计等城市规划手段,释放土地的“租差”。对于释放出来的“租差”,其分配往往涉及土地开发的各个主体的切身利益。如何分配才能保证公平,是城市更新的核心内容。深圳市“城中村”的更新历程,其实就是“租差”分配不断调整的过程。随着城市发展状态的不断演变,政府对“城中村”更新的“租差”分配标准适时而变,从而推动“城中村”的更新向前发展。本文通过分析深圳市“城中村”更新的“租差”分配历程,探讨“城中村”更新的未来。  相似文献   

20.
城市更新中的土地置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概念解析 土地置换与城市更新 土地置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际到城市社会学、城市经济学、城市地理学等学科的众多理论和观点.土地置换的涵义是指通过土地用途更新、土地结构转换、土地布局调整、土地产权重组等措施,实现土地现有功能和潜在功能的再开发,从而优化用地配置.城市用地总是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向配置效益更高的使用功能转换,从而使城市用地动态的配置、转换、再配置,即在置换过程中城市更大的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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