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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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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情回放:原告唐自辉、陈宝珠诉称:2008年6月23日,其与被告签订了《加盟连锁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同意其在福州市鼓楼区温泉支路64号设立"福州宝岛眼镜有限公司(连锁)加盟全国369店”,期限为5年.  相似文献   

2.
正案情回顾自2008年开始,福建省某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称某宝岛公司)先后与上海地区多家加盟商签订连锁经营合同,授权加盟商在经营场所的门店招牌等处使用"宝岛眼镜(连锁)"标识,2013年6月,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接到宝岛眼镜注册商标权利人——宝岛眼镜商业咨询有限公司投诉,反映上海多家经营户擅自使用"宝岛眼镜(连锁)"标识,涉嫌侵犯其注册在第42类眼镜行服务上的宝岛商标专用权。  相似文献   

3.
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  相似文献   

4.
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  相似文献   

5.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2008,(8):F0003-F0003
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至此,“李逵”“李鬼”之争在对簿公堂后终见分晓。宝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说我们的眼镜行业还处在一个成长阶段.  相似文献   

6.
<正>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至此,  相似文献   

7.
<正>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至此,"李逵""李鬼"之争在对簿公堂后终见分晓,宝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说我们的眼镜行业还处在一个成长阶段,"李鬼"的仿冒伎俩无疑是对企业品牌成长的一  相似文献   

8.
正原告:杭州X眼镜有限公司被告:M眼镜有限公司杭州X眼镜有限公司(原告以下简称X公司)起诉M眼镜有限公司(被告以下简称M公司)不正当竞争,被法院依法驳回诉讼请求。X公司起诉称:X公司系一家以眼镜及配件的批发零售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全力跟随客户需求,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改进,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并取得了良好的商业信誉。  相似文献   

9.
正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A眼镜店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福州B眼镜有限公司上诉人广州A眼镜店(以下简称A眼镜店)因与被上诉人福州B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A眼镜店上诉请求:  相似文献   

10.
法眼看镜界     
<正>重点案例唐自辉、陈宝珠与福州宝岛眼镜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案情回放:原告唐自辉、陈宝珠诉称:2008年6月23日,其与被告签订了《加盟连锁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同意其在福州市鼓楼区温泉支路64号设立"福州宝  相似文献   

11.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2010,(1):F0003-F0003
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至此,“李逵”“李鬼”之争在对簿公堂后终见分晓,宝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说我们的眼镜行业还处在一个成长阶段,“李鬼”的仿冒伎俩无疑是对企业品牌成长的一个重大伤害。为此我们将本案全过程再现,希望能为被知识产权困扰的类似企业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2.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2008,(11):F0003-F0003
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至此。“李逵”“李鬼”之争在对簿公堂后终见分晓,宝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说我们的眼镜行业还处在一个成长阶段,“李鬼”的仿冒伎俩无疑是对企业品牌成长的一个重大伤害。为此我们将本案全过程再现,希望能为被知识产权困扰的类似企业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3.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2008,(6):F0003-F0003
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至此,“李逵”“李鬼”之争在对簿公堂后终见分晓,宝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说我们的眼镜行业还处在一个成长阶段,“李鬼”的仿冒伎俩无疑是对企业品牌成长的一个重大伤害。为此我们将本案全过程再现,希望能为被知识产权困扰的类似企业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4.
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至此,“李逵”“李鬼”之争在对簿公堂后终见分晓,宝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说我们的眼镜行业还处在一个成长阶段,“李鬼”的仿冒伎俩无疑是对企业品牌成长的一个重大伤害。为此我们将本案全过程再现,希望能为被知识产权困扰的类似企业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5.
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至此,“李逵”“李鬼”之争在对簿公堂后终见分晓,宝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说我们的眼镜行业还处在一个成长阶段,“李鬼”的仿冒伎俩无疑是对企业品牌成长的一个重大伤害。为此我们将本案全过程再现。希望能为被知识产权困扰的类似企业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6.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2008,(4):F0003-F0003
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至此。“李逵”“李鬼”之争在对簿公堂后终见分晓,宝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说我们的眼镜行业还处在一个成长阶段。“李鬼”的仿冒伎俩无疑是对企业品牌成长的一个重大伤害。为此我们将本案全过程再现。希望能为被知识产权困扰的类似企业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7.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2009,(9):F0003-F0003
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至此,“李逵”“李鬼”之争在对簿公堂后终见分晓,宝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说我们的眼镜行业还处在一个成长阶段,“李鬼”的仿冒伎俩无疑是对企业品牌成长的一个重大伤害。为此我们将本案全过程再现,希望能为被知识产权困扰的类似企业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8.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2008,(12):F0003-F0003
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至此,“李逵”“李鬼”之争在对簿公堂后终见分晓,宝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说我们的眼镜行业还处在一个成长阶段。“李鬼”的仿冒伎俩无疑是对企业品牌成长的一个重大伤害。为此我们将本案全过程再现,希望能为被知识产权困扰的类似企业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9.
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至此,“李逵”“李鬼”之争在对簿公堂后终见分晓,宝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说我们的眼镜行业还处在一个成长阶段,“李鬼”的仿冒伎俩无疑是对企业品牌成长的一个重大伤害。为此我们将本案全过程再现。希望能为被知识产权困扰的类似企业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20.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2008,(10):F0003-F0003
业内关注的宝岛眼镜维权案曾在2006年10月在其他媒体刊登《宝岛眼镜:当“李逵”遭遇“李鬼”》一文中予以报道。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之前提出的上诉按撤诉处理。至此,“李逵”“李鬼”之争在对簿公堂后终见分晓,宝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说我们的眼镜行业还处在一个成长阶段。“李鬼”的仿冒伎俩无疑是对企业品牌成长的一个重大伤害。为此我们将本案全过程再现。希望能为被知识产权困扰的类似企业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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