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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商品与质量》2008,(10):5-5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白酒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白酒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9家企业生产的1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7%。  相似文献   

2.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葡萄酒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葡萄酒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  相似文献   

3.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酱油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酱油产品共抽查了北京、河北、江苏、湖北、四川、广东、福建、重庆、山  相似文献   

4.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醋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食醋  相似文献   

5.
《商品与质量》2008,(11):5-5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炒货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炒货产品共抽查了安徽、广东、上海、江苏等4个省、直辖市99家企业生产的99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9%。  相似文献   

6.
《商品与质量》2008,(12):7-7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豆制品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豆制品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天津、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西、湖南、陕西、山东等13个省、直辖市72家企业生产的8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7.9%。  相似文献   

7.
《商品与质量》2008,(7):7-7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大米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大米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西、湖南、湖北等9个省、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8%。  相似文献   

8.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糖果行业的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糖果食品共抽查了北京、上海、  相似文献   

9.
速冻面米食品是指以面粉、大米、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或同时配以(单一或多种配料)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等为馅料,经成型、生制(或熟制)、速冻包装而成的  相似文献   

10.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黄酒行业的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黄酒食品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4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  相似文献   

11.
《商品与质量》2008,(7):8-8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小麦粉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小麦粉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南、河北、山东、内蒙古、宁夏等7个省、直辖市55家企业生产的6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  相似文献   

12.
《商品与质量》2008,(7):9-9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用植物油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食用植物油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9个省、直辖市27家企业生产的2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9%。  相似文献   

13.
《商品与质量》2008,(9):7-7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酱油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酱油产品共抽查了北京、河北、江苏、湖北、四川、广东、福建、重庆、山东、湖南、江西等11个省、直辖市83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  相似文献   

14.
《商品与质量》2008,(9):8-8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醋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食醋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山西、黑龙江、山东、广东、广西、江西、江苏、湖北等10个省、直辖市68家企业生产的99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8.5%。  相似文献   

15.
《商品与质量》2008,(10):6-6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葡萄酒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葡萄酒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安徽、山东、河南、云南等10个省、直辖市76家企业生产的7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9%。  相似文献   

16.
《商品与质量》2007,(10):7-7
大米产品质量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为进一步提高大米产品质量,促进大米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大米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山东、江西、福建、重庆等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80家生产企业的18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1.1%。[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商品与质量》2008,(6):8-8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灭菌乳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陕西、四川、湖南、山东、河南、福建、广东、重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9%。  相似文献   

18.
《商品与质量》2008,(13):6-6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粉丝、粉条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粉丝、粉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陕西、甘肃、山东、河南、四川等9个省、直辖市89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6%。  相似文献   

19.
《商品与质量》2008,(11):4-4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果、露酒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果、露酒产品共抽查了四川、青海、新疆、宁夏等4个省、自治区42家企业生产的43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6%。  相似文献   

20.
《商品与质量》2008,(12):6-6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干、坚果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干、坚果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浙江、山东、福建等6个省、直辖市43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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