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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4 毫秒
1.
<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进一步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粮食宏观调控和指导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修订完善了《国家粮  相似文献   

2.
正2021年5月24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了新版《挂面》(LS/T 3212-2021)行业标准,该标准是对《挂面》(LS/T 3212-2014)标准的修订,将于2021年11月24日起实施。信息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  相似文献   

3.
《中国食品》2022,(5):146-15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和有关批示精神,规范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以下简称风险监测)工作,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和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法律法...  相似文献   

4.
正4月23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稳定廉政工作视频会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在会上表示,要以储存安全、生产安全两个安全为重点,以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目标,以风险防控、隐患整治、执法检查、督查问责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为抓手,标本兼治、关口前移,全面提高安全水平。  相似文献   

5.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的25件行政法规中,包括公布施行9年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6.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07号国务院令,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本刊特登载新华社记者专访,以便于广大读者深入学习理解。  相似文献   

7.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已于2004年5月26日,以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我国粮食流通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和保障粮食安全,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保障和监督粮食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保证《条例》全面、正确的实施,严格依法行政,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但由于依法行政对于我们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个新的课题,在目前机构和人员还没有完全适应的情况下,执法工作中可能…  相似文献   

8.
正国粮发规[202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20-12-30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6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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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粮发规〔202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20-12-30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6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中国食品》2021,(6):153-155
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以及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体部署及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要求,现制定2021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要点.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晨1.做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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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张务锋表示,将适时推动制定《粮食储备管理条例》,加强物资储备、能源储备等法规建设的研究论证。支持各地制定和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提供强有力法律支撑。据介绍,中央连续两年对粮食安全保障立法提出明确要求。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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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该《决定》指出,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决定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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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要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积极主动、科学调控,统筹做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坚决落实‘六稳’要求,抓好粮食市场调控与收储,做好供求调节和稳价工作,消除隐患,强化保障,维护安全稳定大局。近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张务锋在2020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上对粮食供求调节和稳价工作提出多项要求。张务锋指出,粮价稳、百价稳。要精准落实调控措施,强化粮源组织调度,保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完善监测预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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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推进产学研融通紧密,提高粮食产业可持续发展动力,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于近日制定《关于粮食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引导粮食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工作。其中明确提出,将探索粮食产业科技创新组织形式,规范联盟建设工作流程,促进粮食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健康发展。《意见》指出,联盟构建可以按照区域和专业等方式开展。产业集中且创新需求突出的区域,可以构建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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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粮食行业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促进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近期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粮发[2018]49号),要求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依法依规依纪推进项目实施。《通知》强调,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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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2022,(3):150-152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粮食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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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不得将下列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1、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2、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的;3、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4、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相似文献   

19.
正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下列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销售出库的粮食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一)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相似文献   

20.
正粮食安全至今还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并多次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粮食流通改革指明了正确方向。3月13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将国家粮食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以及民政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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