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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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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我国立法上首次建立了公益诉讼制度,开启了公益诉讼的新纪元。立法对公益诉讼起诉主体和受案范围的规定,为水资源保护提供了新的诉讼手段,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主体提起水资源公益诉讼提供了基本程序法依据。立法同时也给水行政主管部门带来了观念、制度和能力等方面的新挑战。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此为契机,在加强水资源行政监管的同时,增强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意识和能力,支持有关机关和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弥补行政执法的不足,并建立水资源损害评估鉴定机制,完善相关配套规则,为最严格地保护水资源提供新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2.
汪贻飞 《水利发展研究》2012,12(4):16-19,67
针对我国水资源紧缺、水污染越来越严重的现状,近年的"两会"上,诸多代表提出要健全公益诉讼制度,以保护有限的水资源。鉴于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是一个崭新领域,我们有必要从国内外其他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中汲取经验。从国外的情况看,很多国家都根据自己的国情建立了公益诉讼制度,以保护公共利益,比如,美国、德国、印度等国在公益诉讼的范围、原告资格、救济方式、配套制度等方面都确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从国内的情况看,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公益诉讼制度。国内外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经验表明:第一,建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对有效保护水资源具有重大意义;第二,要抓住《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契机,推动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立法,进而推动建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第三,从策略上讲,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试验诉讼"来逐步推进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3.
面对我国水资源保护的严峻形势,加大水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已成为当务之急。从必要性上讲,建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不仅是保护水事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强化水行政部门管理手段的需要;从可行性上讲,水法为建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预留了空间,公益诉讼理论和实践发展及民事诉讼面临修改为建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契机。本文对建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的性质定位、范围、主体、工作机制、构建策略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的探索已经开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呼声日渐高涨。本文从加强水资源、水环境司法保护为切入点,阐述了公益诉讼的概念及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特征,分析了我国当前环境公益诉讼存在的缺陷,提出在传统法律制度基础上,构建我国水法规体系中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主要做法和措施,并关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探索和发展。  相似文献   

5.
本文分析了固镇县印发实施《关于共同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后,建立了"河长+检察长"工作模式,通过联合巡查、提起公益诉讼等形式,创新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彰显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保护职能,有效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并分析列举当前存在一些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相似文献   

6.
本文分析了固镇县印发实施《关于共同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后,建立了“河长 + 检察长”工作模式,通过联合巡查、提起公益诉讼等形式,创新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彰显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保护职能,有效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 并分析列举当前存在一些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相似文献   

7.
陈红卫 《治淮》2014,(12):17-18
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在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平台搭建等方面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其受水资源信息供给不够、决策机制不畅、公众参与能力不强等因素制约,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了完善法制规范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对话协商机制、舆情应对机制、公益诉讼机制、责任承担机制等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机制,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与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8.
正25年来首次大修的中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新环保法首要的是推动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等。此外,推动公共参与、松绑环境公益诉讼,也是新环保法亮点之一。环境是人人共享、风险共担的公共产品。新环保法新增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并扩大了此前草案中屡受质疑的环境公益诉讼提起主体范围。新修订的环保法在3个重要领域内都有所突破。第一  相似文献   

9.
张旺  唐忠辉 《中国水利》2014,(16):57-59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环境保护法在很多方面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建立了对经济技术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了有关部门监测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了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赋予了有关部门查封、扣押的权力,建立了跨区域联合防治机制、"黑名单"制度等,完善了公益诉讼制度;设置了更加严厉的法律责任,创设了按日连续处罚和连带责任,增加规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的政治责任。这些规定对于水资源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和启示,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应当积极运用该法有关规定,借鉴相关制度,完善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措施,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10.
近日,《六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正式出台,并公布了各县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等。据悉,各县区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指标考核主要包括行政区域内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的完成情况。并重点考核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建立情况,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水资源配置、用水效率管理、水资源保护和相关配套政策制订及制度建设情况等。同时,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相似文献   

11.
黄河三角洲水资源紧缺、生态脆弱,且长期以来存在多个管理主体。生态保护与修复迫切需要制定相关制度,促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提高生物多样性。黄河三角洲初步建成了较完善的防洪工程体系,保障了生态安全;1999年开始实施的黄河水量统一调度有效改善了河口的生态环境状况。黄河三角洲现有法规制度已初步形成体系框架,为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这些制度存在管理范围交叉重叠,生态用水保障较弱,流路保护效力偏低,配套规划滞后和标准有待统一等问题,建议确立黄河三角洲生态协调机制、黄河三角洲生态用水保障制度、严格的入海河道管理保护制度和黄河三角洲生态综合监测制度,同时,作为配套措施,加快推动《黄河河口综合治理规划》的批复,划定容沙区范围,制定地表水和海水统一的水质监测标准。  相似文献   

12.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黄河保护法确立的法律制度体系,需要通过高效的法律实施机制来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的流域法特点,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双重目标,决定了黄河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不能完全依赖传统的法律实施机制,而需要进行机制创新。核心是充分发挥流域治理统筹协调机制的作用;重视规划与标准的管控作用,完善配套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同;更好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更加重视市场机制的功能;加强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为黄河保护提供更充分的科技保障。  相似文献   

13.
本文分析了长江中下游水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入江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增加、水资源保护法规不健全、水资源保护机制体制不顺、水资源保护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方面。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1统筹长江沿线经济发展,优化产业布局与城镇化布局,逐步形成水资源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的倒逼机制;2加强水资源保护配套法规建设,加快推进《长江流域管理条例》立法进程;3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4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加大河湖综合治理力度,建立水资源保护的长效投入机制;5加强长江水生态水环境现状及发展趋势的科学研究,为水资源保护决策提供科技支撑。  相似文献   

14.
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博  王亦宁 《人民长江》2016,47(7):10-13
针对我国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管理实践中存在管理目标不统一、管理标准和规范不兼容、管理体系缺乏统筹联动、管理环节衔接不顺畅、管理内容有交叉等问题,探讨了如何有效地建立我国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协作机制。分析认为,有效的协作机制能从入河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水体监测的规范化管理、水体监测体系建设和水环境联合执法、河湖水体污染过程监督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和地下水资源保护等主要方面促使多部门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应分别在国家、流域和地方层面分别建立相应的议事协调制度。具体措施包括通过规划编制、制定政策性文件等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  相似文献   

15.
新《环境保护法》第58条规定包括"损害赔偿救济"与"预防监督"两方面内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主要适用于被告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该规定是对我国传统私益诉讼原告资格之直接利害关系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对于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及监督管理、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今后仍需进一步完善与公益诉讼相关的诉讼费用、诉讼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16.
王华 《山东水利》2010,(6):43-45
滨州市是全国第三批节水型城市之一,该地区当地水资源匮乏,存在诸如用水浪费、地下水超采、水质恶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水权不明晰、水市场不发育等问题。应通过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加强法规和标准化建设、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节水减排机制、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节水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等措施,推动滨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水资源的刑事法律保护是水资源法律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完善水资源刑事法律保护制度,对加强水资源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我国《刑法》和《水法》等水事法律规定了相关水资源刑事法律保护制度,对有效保护水资源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水资源情势的深刻变化,我国水资源刑事法律保护的一些不足也逐渐凸显出来,这就迫切要求分析梳理现行水资源刑事法律保护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完善相关刑事法律制度,增设相关制度,健全水资源刑事法律保护体系,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相似文献   

18.
为解决当前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通过研究我国水价机制存在的中水回用率低、水价构成不明晰、城市供水价格季节差异不明显、供水企业与政府职责不清、管理权限分散、农业水费征收困难、水源区利益受损,缺乏补偿水价机制等问题,提出了当前我国水价机制改革应从水价构成体系的改革、水资源管理机构的改革和水价相关制度的完善3个方面着手,以此推动水价机制的全面改革,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9.
十年前,《水法》修订提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配置的新要求.十年来,浙江省深入开展了各项实践.一是因势利导,完善水资源管理配套制度;二是因地制宜,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三是依托规划,加快形成水资源配置格局;四是城乡并进,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五是量质并重,开展全省的水资源保护工作.今后,建议研究加强流域统一管理的配套政策,加强污水排放权交易的相关配置制度设计和试点工作,研究配套制度框架的刚性与弹性.  相似文献   

20.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农业节水的重要举措之一。山东省郓城县选取近几年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区域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区,从项目区存在的农业水价相对较低、末级渠系工程管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计量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着手,采取配套计量设施、建立健全农业水价机制、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健全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评估农民承受能力等改革措施,在保障农民用水权益的基础上,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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