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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23 毫秒
1.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通过浙江省近几年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发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些生产建设单位逃避、拒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部分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意识不强,部分水土保持管理人员自身有畏难情绪等。提出解决问题办法: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二是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和交流;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跟踪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四是严格按照征收流程和征收标准,依法依规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五是克服畏难情绪,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密切协作,对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建设单位,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
《人民长江》2000,31(6):22
2000年5月1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出文件通知,决定开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通知指出,凡在省行政区域内因从事自然资源开发和生产、建设活动,在山区、丘陵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和兴办矿山企业,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必须按照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治理,不治理的,必须交纳水土流失防治费,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治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挖掘、破坏的地表面积和倾倒土(石、渣)实际占地面积计征,每平方米一次性交纳补偿费1.5元;对损坏其他水土保持…  相似文献   

3.
《河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制定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是河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主要依据。其颁布实施以来,在补偿费计算和征收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产生了各种问题。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为行政主管部门下一步出台相关文件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文章通过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生产建设项目开采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相关规定的解读,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了开展开采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梳理了生产建设项目开采量的计量方法和存在的利弊,提出了做好开采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统一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水利部或其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权限,按《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其它取水许可申请分级审批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条 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请人),除按《办法》规定不需要申请或者免于申请取水许可的情形外,都应当向取水口  相似文献   

6.
苑军 《山西水利》2006,22(5):33-34
自199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开发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已基本形成,纵观现有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大都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机关、审批权限作了规定,而对水行政管理部门内部如何行使审批职权方面显得尤为欠缺,故需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规定,除治安管理处罚和该法第60条规定外,法律责任所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含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内,下同)决定。对照《防汛条例》,不难看出,这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防洪工作中新的职责。要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防洪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等职能,就必须依法开展防洪工  相似文献   

8.
汤瑞光 《治淮》1999,(10):8-9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除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或者由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决定”。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按照这一规定,水利部发出《关于流域管理机构决定防洪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范围。如何正确认识和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权力,是我们流域管理机构水政执法工作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9.
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方针,狠抓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经过努力,在机构建设、舆论宣传、法制建设、案件查处、返还治理、方案审批以及规范化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几年来,全省累计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836起,结案率达80%以上;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防治费1762万元,罚款12.3万元;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500个,方案申报审批率达80%以上;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防治资金9200多万元,治理水  相似文献   

10.
所谓水行政征收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行政管理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目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河道采砂管理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补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属于水行政征收。 一、当前我国水行政征收中存在的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罗庄区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水保方案审批,依法征收水土补偿费,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2.
三秦水讯     
我省颁布水资源费征收办法由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制订的《陕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省政府同意,于近日印发执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征收水资源费的主管机关,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与管理工作。用水单位按照计划取水,对超计划部分实行累进制办法征费。《办法》还规定,水资源费实行按比例上交,分级管理。县级征收的水资源费,留县本级60%,上交省、地(市)各20%;地(市)级直接征收的水资源费留本级80%,上交省20%;大中型水力发电站交纳  相似文献   

13.
今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五年来,在各级人大、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水土保持法》的贯彻执行取得了可喜进展:对水土保持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战略高度,确立了水土保持基本国策的地位;全国有26个省出台了《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全国有13个省级、122个地级、1015个县级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政策和改革思路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一、我国供水管理体制和分类供水情况 1.供水管理体制 (1)按照我国政府规定,水利部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组织拟定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相似文献   

15.
1引言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颁布及实施.水利部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执法力度逐渐加大,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制度已日趋完善,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大部分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但是,从一个工程建设管理的完整程序上看,还缺少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监理和竣工验收两个环节.因此,尽管已进行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但水土保持措施难以全面落实和达到设计效果.为此,工程建设阶段、竣工验收阶段都必须增设或…  相似文献   

16.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实现污水处理工作良性运行,近日,陕西渭南市出台了《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规定》明确了征收范围,凡在渭南市规划区域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中、省驻渭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居民等均应按本办法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规定》指出,对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按水表显示的实用量值计征,由市自来水公司在征收水费时收取;对于自备井单位,按实用量值计征,委托地税部门代征。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污水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费减半征收。《规定》强调,收取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全额上缴市财政专…  相似文献   

17.
《中国水利》2011,(8):58-68
第四章治理 本章共10条,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水土保持补偿费、社会公众参与治理、水土保持技术路线及措施体系等作了规定。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坡耕地改梯田、淤地坝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行管护制度。  相似文献   

18.
时讯     
正水利部下放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验收权限为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审批、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加快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下放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原应由水利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和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除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项目、  相似文献   

19.
王韧 《治淮》2010,(8):18-19
<正>一、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现状1.法律法规对水利工程建设安监机构设置及职权的有关规定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规定,①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  相似文献   

20.
如何界定《水土保持法》中规定的"重大变化"和"重大变更",业界没有一个较为系统和明确的定论,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在实际审批和报审中造成混淆。本文通过研究其它相关行业中对"重大变化"的界定,结合水土保持自身特点,建立了水土保持"重大变化、重大变更"界定的原则、框架、指标和定量界定标准,并确定了电厂、公路类生产建设项目的"重大变化、重大变更"具体界定,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界定"重大变化、重大变更"时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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