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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据2008年2月20日羊城晚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的《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今年1月1日起,恢复按照法定税率,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  相似文献   

2.
《合成润滑材料》2010,(1):25-25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润滑脂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709号),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润滑脂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9]232号)做出批复。总局认为,根据润滑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均属于润滑油征税范围。润滑脂是润滑产品,属润滑油消费税征收范围,生产、加工润滑脂应当征收消费税。润滑脂将征收消费税  相似文献   

3.
正成品油消费税新规出台后,变票、改票等问题有望从源头得到杜绝,引发调和油市场震动。2018年元旦假期还未结束,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了2018年第1号公告——《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在石油行业引发了不小的震动。这个公告发布的目标很明确——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  相似文献   

4.
<正>日前,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94号),调整了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通知规定,自2014年11月29日起,将汽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同时,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气缸容量在250毫升  相似文献   

5.
资讯     
调整四部委通知调整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政策财政部、央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根据通知,我国境内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和  相似文献   

6.
争鸣     
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近日公开透露,消费税改革将在征收环节上进行改革,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这被市场人士视为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改为“价外”征收的信号。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若实施消费税价外征收,成品油零售价格将会有所下降,企业和消费者所负税额也会得到减轻。也有专家表示,理论上的利好能否最终落实到民众、民众获益幅度能有多大,仍是一个未知数。  相似文献   

7.
从重油催化裂化外甩油浆性质、组成结构特征入手,借助热转化反应特性理论和经验公式,计算出重油FCC油浆经延迟焦化加工的焦炭收率达到40%以上。对比工业生产中延迟焦化装置掺炼FCC油浆前后产品收率,模拟出FCC油浆经焦化加工的产品分布,验证了此前计算的理论焦炭收率,核算出加工效益。就焦化装置和当前国家燃料油消费税政策而言,FCC油浆加工比作为商品外销经济效益好。但焦化装置掺炼油浆对重油催化裂化装置产品分布有不良影响,催化装置效益明显下降。综合焦化、催化两套装置的整体效益看,加工油浆是没有效益的。延迟焦化掺炼FCC油浆对产品质量、设备运行也造成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2012年11月6日,国税总局下发《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将液体油品缴纳消费税的范围扩大. 消费税新政下发后,引发地方炼厂诸多惊慌,尤其是炼能集中的山东地炼.山东地炼目前一次产能1.1亿吨,占全国总产能的16.87%.众所周知,地方炼厂原油原料相对缺乏,多炼制进口燃料油.而实际炼制过程中,地方炼厂对于原料进口燃料油都有自己的避税途径,导致炼制燃料油仍有一定利润.不过,一旦消费税新政开始,地炼原料的避税行径将无法继续.据笔者测算,若含税2012年地炼综合装置加工直馏中硫M100将大幅亏损280.32元/吨.  相似文献   

9.
陈睛 《中国石油》2013,(3):46-47
2012年11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2年第47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公告表示:“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25℃/一个标准大气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除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包括产品的名称、质量标准与相应的标准一致)均要征收消费税。”液体油品的消费税新政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相似文献   

10.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在第五届中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表示,消费税改革将会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方面是对征收范围的扩大或缩小,将会增大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税率;另一方面将在征收环节进行改革,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金,即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  相似文献   

11.
针对液体石油消费税新政,山东省出台10号文件,将"其他原料"按"其他原料油"掌握,业内对此存有疑义。2012年11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2年第47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公告表示:"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25℃/一个标准大气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除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包括产品的名称、质量标准与相应的标准一致)均要征收消费税。"液体油品的消费税新政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相似文献   

12.
催化油浆的有效利用一直是炼化企业的一大难题。将催化油浆送至焦化装置掺炼已成为普遍做法。随着低硫重质船用燃料油需求增加,为降低低硫重质船用燃料油的调合成本,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新建一套200 kt/a催化油浆脱固设施,采用无机陶瓷膜过滤技术净化催化油浆。净化后的油浆可根据硫含量直接调合低硫重质船用燃料油或送至沸腾床渣油加氢装置,浓缩油浆送至焦化装置,无机陶瓷膜过滤技术成功应用于工业实践中。  相似文献   

13.
对企业外销的石脑油和燃料油恢复征收消费税,是面对能源资源紧俏而使用的税收调节杠杆,也是对之前政策相关漏洞的补救,更加规范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含油污泥催化焦化处理技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采用催化焦化技术实现对高含油污泥的达标处理。现场试验结果表明,大港油田含油污泥焦化处理后残渣中的含油量和重金属含量均低于《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回收液相组份中汽油占5.5%,柴油占72.2%,渣油和蜡油占23.3%,回收液相产品性能较好,可直接作为燃料油使用或作为深加工原料。  相似文献   

15.
生产渣油型船用燃料油初步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及本地的船用燃料的需求状况,以减压渣油或减粘渣油、重催化柴油或焦化柴油、重催油浆作为调合组分,进行调合试验研究,研究表明:以原油直接或经拔头 后作为船用燃料油比较困难,用调合方法生产的船用燃料油,成本比进口燃料油完税价低50 ̄100元/吨,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相似文献   

16.
目前国内许多炼厂的减压渣油是通过减粘裂化、氧化沥青、溶剂脱沥青、焦化装置来生产燃料油、建筑沥青、道路沥青、催化原料、焦炭产品及轻质燃料油,但由于原料油性质的局限性,不能达到优质产品,致使销售价格偏低。利用一些价格较低的炼厂渣油,采用调和或比较常规的加工工艺即能生产出优质产品。  相似文献   

17.
<正>国家出台新政调整部分燃料油消费税,旨在提高炼油企业从事燃料油深加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未来更多资金投向燃料油化工行业。  相似文献   

18.
开发了一种催化裂化油浆(简称催化油浆)单独加热、炉后混炼新技术,并在中海油惠州石化4.20Mt/a延迟焦化装置上工业应用。该技术设置一台单独的加热炉用来加热催化油浆,可有效避免油浆对焦化装置产生不利影响。采取针对性特殊设计后,油浆加工系统可以实现长周期运行。应用该技术加工催化油浆后,焦化蜡油收率增大0.98百分点,焦炭收率增大2.10百分点,汽柴油收率减小3.09百分点;焦化产品中干气、液化气、汽油和柴油性质变化不大,焦化蜡油变重,焦炭灰分升高,但不影响下游装置运行和产品外售。应用该技术加工催化油浆,相比于将油浆作为燃料油外售,每年可增加效益10120万元。该技术具有较高的操作灵活性,可根据需求掺炼其他物料,也可提高加热炉的出口温度、加大焦炭塔内渣油反应深度,从而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19.
催化油浆作为催化车间的副产品,大多被作为廉价重质燃料油销售,销售价格偏低,经济效益较差。如何提升催化油浆价值,提高总厂经济效益是"降本增效"的工作重点。焦化装置是一套以减压渣油及催化油浆为主要原料的热加工装置,它以加工原料品质差和加工工艺的灵活性受到各炼油企业的重视。  相似文献   

20.
5月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2021年第19号文件),2021年6月12日起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5000(混合芳烃), 27079990、27101299(轻循环油),27150000(稀释沥青)"且符合特定指标的进口产品,分别视同石脑油或燃料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混芳主要用于调和汽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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