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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玉年 《中国水利》2013,(13):36-38
<正>2013年3月,国务院以国函[2013]35号批复了《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批复对指导未来一个时期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全面提升水利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规划编制的背景淮河流域跨河南、安徽、江苏、山  相似文献   

2.
2013年3月,国务院以国函〔2013〕35号文批复了《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综合规划》)。《综合规划》的批复对指导未来一个时期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全面提升水利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治淮》2021,(8)
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淮河治理,始终把治淮作为江河治理的重点,特别是治淮19项骨干工程的全面建成,使淮河流域形成了较为完整有效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得到明显提高,综合减灾效益显著。2010年6月,国务院召开治淮工作会议,对新一轮治淮工作作出部署。2013年6月,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进一步治理淮河实施方案》,明确了进一步治淮38项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山东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全力推进新一轮治淮建设如期完成。  相似文献   

4.
新中国成立以来,按照“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淮河流域初步形成了防洪除涝减灾体系,但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洪涝灾害的威胁仍然存在。本文介绍了流域防洪减灾面临的新的形势与问题,《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中针对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提出的进一步完善流域防洪除涝减灾体系所采取的对策措施和规划的特点,以及防洪除涝规划的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5.
2013年3月2日,国务院以国函〔2013〕35号文批复了《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综合规划》),《综合规划》的批复对于指导河南省进一步治淮工作,切实保障河南省淮河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全面提升水利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将对促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6.
胡银生 《治淮》2006,(12):6-7
淮河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条全面治理的大河。上世纪50年代以来,淮河流域先后进行了5次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这些规划为新中国成立以来3次大规模治理淮河提供了依据。淮河流域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已初步形成由水库、河道堤防、行蓄洪区等组成的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建成了蓄、引、调的水资源配置体系;水土保持取得显著成效,改善了生态环境,为山区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提供了较好条件;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确立了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制度,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得到了加强。淮河流域50多年的水利建设成就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基础保障。  相似文献   

7.
国务院1991年作出《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确定实施治淮19项骨干工程。治淮19项骨干工程的建设,提高了淮河流域防洪除涝减灾能力以及重要防洪保护区的防洪除涝标准,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和社会稳定提供了保障。但是由于特殊的气候、地理和社会条件的影响,当前淮河的防洪除涝形势依然严峻。本文通过对治淮19项骨干工程完成后淮河中下游防洪除涝形势的分析,提出淮河中下游进一步治理的思路。  相似文献   

8.
《广东省江门市流域综合规划修编(2005—2030)》是江门市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总体部署,是今后一个时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流域综合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规划以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体系、水利综合管理体系等四大体系为重点,形成与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发展体系,以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9.
《松花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松花江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总体部署,是今后一个时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水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将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和流域管理作为重点,在深入开展现状调查评价及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对全流域的水利发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和安排,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0.
2009年3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水利部《关于审批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1、原则同意《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到2015年,淮河干流上游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以上.中游淮北大堤防洪保护区和沿淮重要工矿城市的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洪泽湖及下游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以上:沂沭泗河中下游主要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跨省骨干支流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山东半岛主要河道防洪标准达到10~30年一遇:重要城市基本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重要易涝洼地排涝标准达到3~5年一遇,里下河地区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到202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防洪排涝减灾体系.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  相似文献   

11.
《治淮》2000,(10):4-6
1950年10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淮河成为新中国第一条全面、系统治理的大河。50年来,中央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淮河的治理工作,两次作出战略性决策,十次召开治淮会议,多次组织编制流域性治淮规划,组织并领导流域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开展了大规模的治淮建设,治淮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淮河流域已初步建成了防洪、除涝、灌溉、供水、水产、航运、发电等多方面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和非工程体系,为流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2.
吴存荣 《治淮》2003,(1):5-6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继续将水利放在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首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治淮工作,不断提高淮河流域干支流的防洪除涝能力,关系到流域内部的发展成效,关系到安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是沿淮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障。  相似文献   

13.
刘玉年 《治淮》2010,(10):37-40
<正>2010年是新中国治淮六十周年,回首过去的六十年,治淮建设取得了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治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日益规范,工作成效不断刷新。目前,治淮19项骨干工程全面建成,一大批质量优良的治淮工程建成和投入使用,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一个较为完善的淮河流域防洪减灾系统已经基本建成。  相似文献   

14.
钱敏 《治淮》2009,(4):4-7
2009年治淮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治淮工作,安排2009年治淮任务,分析在扩大内需、重视民生等大背景下,治淮面临的新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抢抓机遇,加快步伐,尽快全面完成治淮19项骨干工程建设任务,加快推进淮河进一步综合治理,不断完善淮河流域的防洪除涝减灾体系,为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相似文献   

1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继续把治淮作为全国水利建设的重点,统筹安排各类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治淮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淮河行蓄洪区和淮河干流滩区居民迁建,持续强化流域水利管理,用5~10年基本完成38项进一步治理淮河的主要任务。《意见》指出,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遵循"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从淮河流域水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出发,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兴利与除害并重,统筹解决好防洪排涝和水资源利用与保护问题,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为淮河流域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相似文献   

16.
2009年3月26日,国务院批复水利部《关于审批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原则同意《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要求水利部认真组织实施。批复指出,《规划》的实施,要遵循“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防洪排涝与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洪水出路,加强洪水管理和科学调度.  相似文献   

17.
钱敏 《中国水利》2013,(24):70-71
<正>2013年,在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淮委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作风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决策部署,按照进一步治淮指导意见的要求,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新一轮治淮,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治淮事业发展保持良好的势头,为保障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一、前期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已经国务院批复,《进一步治理淮河实施方案》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  相似文献   

1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洪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解决防洪突出薄弱环节,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有效抗御洪水风险,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着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时期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重点...  相似文献   

19.
蔺鑫  濮维祥  赵威 《江淮水利科技》2022,17(6):1-3,14
为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支撑皖北地区加快发展提出政策建议,以地区发展实际结合防洪减灾、供水保障等需求综合分析的方法,介绍了皖北地区经济社会和水利基础设施概况,从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水利信息化等方面分析了皖北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畅通骨干防洪通道,增强洪水调蓄能力,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高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重大引调水工程和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保障乡村振兴用水需求,实施水生态环境和地下水超采治理,保障河湖生态环境需水,完善水网信息基础设施,构建数字孪生流域等工程措施建议,为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相似文献   

20.
按照中央关于"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建设若干重点工程"的要求,浙江省坚持"系统治理",针对水利领域防洪、排涝、御潮三大薄弱环节,以流域防洪治理为重点,结合平原治涝与沿海御潮工作,综合采取"六种措施",推进"六大工程"建设,提高"六项能力",打造省域空间蓝色防洪减灾网,全面提升浙江省防御自然灾害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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