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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关于印发《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建设厅(建委)、质检局、工商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特制定了《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  相似文献   

2.
法规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2004年1月1日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出台,该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这对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规定中所称的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  相似文献   

3.
《建筑技术》2004,35(4):310-312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布实施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由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已于2004年开始实施。《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等。《规定》要求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单位,应执行这一规定的要求;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城市自规定实施之日…  相似文献   

4.
《上海建材》2004,(1):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建设厅(建委)、质检局、工商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特制定了《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建设厅(建委)、质检局、工商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特制定了《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相似文献   

6.
《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最近出台,并于200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凡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包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在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及相关管理,均要遵守该《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进行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的职责,配合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专业建设工程监理进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主…  相似文献   

7.
《上海建材》2006,(5):1-2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使用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建设部《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建建[1997]167号)、《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市政府第35号令)和建设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经研究,决定近期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上海住宅》2006,(11):102-103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使用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建设部《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建建[1997]167号)、《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市政府第35号令)和建设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经研究,决定近期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特制定了《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张文硕 《建筑安全》2007,22(10):16-19
电梯作为房屋建筑的附属设施,其安装活动属于建筑活动,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由于电梯属于国家明文规定的特种设备,其制造、安装活动及相关从业人员和单位尚应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的电梯安装施工。同时,电梯安装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活动。目前在电梯管理中存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只负责电梯安装单位的认证许可和电梯安装完成后的检验检测,放弃了对电梯安装施工的过程管理,造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电梯安装施工缺少有效的制约手段,致使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只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手续而忽视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导致产生对电梯安装事故的管辖权异议。  相似文献   

11.
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有新规定上海市市长徐匡迪1996年10月30日签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5号令发布了《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该《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公民的...  相似文献   

12.
2003年12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出台,该  相似文献   

13.
建设部颁布《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1999年10月28日建设部第17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将于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共24条,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的审批、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物业管理:(1)《建筑气候区域标准》划定的严寒和寒冷地区设置集中采暖的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及其附属设施;(2)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旅游旅馆及其附属设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  相似文献   

14.
背景资料003年3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3年 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中的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共七大类。《条例》规定: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条例》又规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相似文献   

1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从严控制平板玻璃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5号)精神,尽快制定并出台建筑节能与安全玻璃生产使用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委托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中国建材院、秦皇岛玻璃设计研究院对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使用情况作了调研,收集了上海、广州、北京等重点城市制定安全玻璃使用规定的相关资料,提出了制定安全玻璃生产使用规定的背景材料,并起草了《建筑  相似文献   

16.
在建筑设计和施工安装中,设计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等四个部门联合颁发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规范建筑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17.
早在1997年,罔家颁布的《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中已强制规定:屋面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大于5m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2004年1月1日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等联合颁发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重申了安全玻璃的使用部位,其中包括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相似文献   

18.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日前,建设部出台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全文见4版,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的具体事项。该《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9.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日前,建设部出台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全文见4版,以下简称之《规定》),明确了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的具体事项.该《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0.
租赁     
6月1日起五类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建设部最新出台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的具体事项,该规定将在2008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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