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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与宽带多媒体》2008,(9):16-17
日前,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联盟、中国网络视听媒体协会筹备处公布了《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第三批机构名单。之前曾受到"处罚"影响的土豆网也进入了这一名单,另外,酷6网等视频分享网站也进入了这一名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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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新技术运用的日趋成熟,网络视听节目在网络文化内容中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加强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可以保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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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服务已经成为最热门的互联网应用,加强视听节目内容管理已迫在眉睫。本文提出建立互联网视听节目信息搜索和分析处理系统,并阐述了该系统主要的组成部分和技术路线。本系统对视听节目信息搜索和分析处理,加强对互联网上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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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业与经济市场》2007,(12):38-39
由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将于1月31日起施行。《规定》旨在通过明确视听节目服务许可条件、程序及后续监管措施,引导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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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互联网视听业务发展迅猛,网络视听节目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净化网络环境,提供良好氛围,离不开全面、有效的监测监管。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管理江苏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站,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推动网络视听新媒体发展。省监测台依据省局要求已建设一套互联网视听节目综合监测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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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字幕·特技与动画》2014,(2)
正话题:网络视听内容管理互联网的那点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只能转发已核实真实身份信息并符合内容管理规定的个人上传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不得转发非实名用户上传的此类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前应完成节目信息备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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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广播电视》2012,(7):16-17
01网络剧、微电影将先审后播对业务主体施行准入退出机制为引导和规范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健康发展,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切实履行开办主体职责,承担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对播出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负责;要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组织的职能与作用,对会员单位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审核人员开展培训和考核,引导会员单位传播健康有益的视听节目;要求政府管理部门,督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落实《通知》要求,并依法对业务开办主体进行准入和退出管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