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广西城镇建设》2017,(5)
<正>1经国务院同意,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发布实施。这是首次编制国家级、综合性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规划》要求,到2020年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围绕基本民生需求充分保障、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安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智慧引领转型发展、城市承载能力全面增强等提出了24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发展指标。《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12项任务,分别为加强道路交通系统建设,提高交通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城市轨道交 相似文献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广西城镇建设》2014,(2)
正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其中,特别强调将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审查和建设监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适时进行专项督察。通知提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要求,结合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将有关内容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加强区域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协调,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在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按照城市、镇总体规划要求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配套建设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和规模;编制养老设施规划应与城市人口布局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居住区或社区规划、医疗卫生规划等相关配套设施规划进行协调和衔接,积极推进相关设施的集中布局、功能互补和集约建设。通知强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城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实际配套情况、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情况等。 相似文献
14.
《广西城镇建设》2014,(4)
正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商务部五部委决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工作,并就此下发通知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具体要求。通知指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工作,旨在探索符合国情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路线,建立多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体系,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引导市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通知明确,示范城市(区)应具备4个条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建立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已选取一定数量的居住区和企事业单位作为示范点,已开展非工业源危险废物回收、利用与处置工作。申报城市(区)人民政府可向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省级住房城乡 相似文献
15.
《广西城镇建设》2014,(11):4-5
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11月起,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将进入实施检查阶段。11月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全面排查工作。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重点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质量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2015年2月底前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第一次全面排查,并按时将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排查中发现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分别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相似文献
16.
《广西城镇建设》2016,(9)
正1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用地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强化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调控。要求城市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经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中有关要求应及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作为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为解决停车场建设用地难以落实的问题,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知》从分层建设、规范供地、盘活存量用地等方面给出了具体规定。明确可利用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停车设施,地块用地规划性质为相应地块性质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同时,明确以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的,可按地表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出让底价。明确要规范编制停车场供地计划,要求停车场用地供应应当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 相似文献
17.
18.
19.
《广西土木建筑》2014,(9):4-5
9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李克强指出,我国各地情况差别较大、发展不平衡,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试点先行。国家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中,确定省、市、县、镇不同层级、东中西不同区域共62个地方开展试点,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新型城镇化贵在突出“新”字、核心在写好“人”字,要以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问题为切入点。要公布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探索实行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允许地方通过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把进城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不能让他们“悬在半空”。要科学规划,创新保障房投融资机制和土地使用政策,更多吸引社会资金,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促进约1亿人居住的各类棚户区和城中村加快改造,让困难群众早日“出棚进楼”、安居乐业。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在“十三五”时期重点向中西部倾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鼓励东部产业园区在中西部开展共建、托管等连锁经营,以“业”兴“城”,做大做强中西部中小城市和县城,提升人口承载能力,促进约1亿人在中西部就近城镇化,逐步减少大规模人口“候鸟式”迁徙。李克强强调,新型城镇化是关系现代化全局的大战略,是最大的结构调整,事关几亿人生活的改善。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抓在手上,干在实处,奋发有为、抓出实效,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多给支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用好改革创新的“开山斧”,着力提高新型城镇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