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日前,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450~470MHz频段的管理。目前,我国450~470MHz频段既安排了农村模拟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也安排了专用通信频率,用于中央党政机关、军队、铁路、公安等部门专用通信和一些企事业单位的指挥调度系统,以及一些应急通信系统。鉴于该频段业务类型较多、电磁环境相对复杂的情况,无线电管理局已在《关于加强450~470MHz频段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对450~470MHz频段严格管理,暂停指配该频段内的频率,暂停审批新设台站;确需在450~470MHz进行研制、试验的…  相似文献   

2.
一、做好频率规划,充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频率资源作为有线通信网的补充,150/450MHz跨频段移动通信系统具有共用无线信道、频谱利用率高、可与有线交换网互联、便于管理入网用户等特点,适用于组建投资低,用户数量较少的本地通信网。因此,邮电的农话系统及各企事业单位对该系统有着巨大的需求。为了更科学、更有效地利用好这一有限的频谱资源,使之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文报潘多数厂家生产的无线接入系统按照对频率分组指配的特殊要求,即组内(通常4个信道为一小组,频道间隔ZS)频率无三队互调,对国无管(1995)第9…  相似文献   

3.
为满足国内用户对移动通信的需求,部分厂商陆续推出收发频率分别工作在150MHz和450MHz频段上的移动通信系统。 150/450MHz跨频段移动通信系统具有共用无线信道、频谱利用率高、可与有线交换网互联、便于管理入网用户等特点,适用于组建投资低、用户数量较少的本地通信网。 考虑到150MHZ和450MHz频段的实际使用现状,现阶段再为150/450MHz跨频段系统规划分配新频段已不可能,  相似文献   

4.
《移动通信》2002,26(8)
4、5.8GHz频段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占用费,按照《关于发布无线电新业务频率占用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信部无[2001]226号)规定的频率占用费标准执行,即:40元/MHz/基站,不足1MHz按1MHz收取。5、设置使用5.8GHz频段无线电发射台站,必须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在室外环境设置使用点对点通信方式的扩频通信系统或点对多点通信方式的无线局域网、无线接入系统的中心站和其他固定无线电台站,须领取电台执照。6、设置使用5.8GHz频段点对点或点对多点扩频通信系统、无线局域网、宽带无线接入系统的无线…  相似文献   

5.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无线电通信的需求不断增长,频率的使用密度越来越大。在信无函[2002]127号文要求对450MHz~470MHz频段严格管理.暂停指配该频段内的频率后,我们可指配的双频组网频率只有150MHz频段。我们一方面严格执行有关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同时要研究在这有限的150MHz频段上如何解决用户的通信需求。  相似文献   

6.
进一步推广应用无中心多信道选址通信系统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1 无中心多信道选址通信系统的进展 1.1任务缘起 2001年度国家无线电管理局鉴于国家经济的发展,而150MHz、450MHz频段的频率资源已无法满足需要,各地无委按信无函[2002]127号文的要求已暂停指配450MHz-470MHz的频率,  相似文献   

7.
为支持发展农村和边远地区通信,缓解接入困难问题,根据我国无线电频率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在400MHz频段内规划TDD方式无线接入系统使用频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1 3.5GHz无线接入频率资源情况 2000年4月,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发布<关于3.5 GHz频段无线接入使用频率的通知>,规划了3.5 GHz无线接入系统业务的工作频率,具体为上行频段3399.50~3431.00MHz,下行频段3499.  相似文献   

9.
《中国无线电》2005,(3):69-6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近日,部分省份无线电管理机构反映当地一些电信运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未经我局型号核准的450MHz频段CDMA无线接入设备建设无线接入系统。这一行为违反了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0.
全球动态     
《世界电信》2010,(11):10-11
日本 将700M和900M新频段指配给移动通信使用 为改善在高层楼宇及山区等地的移动通信信号覆盖,日本总务省已决定在2012年之前分配700MHz和900MHz附近的两个频段供移动通信使用。目前,日本的700MHz和900MHz频道分别被用于出租车广播和电视无线转播,预计两个频段频率和设备转换等工程将花费10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79.8亿元),计划由使用频率带的移动通信商承担。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