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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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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进光 《建筑》2004,(11):37-37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发生一些不可预见的干扰事件使预定的施工方案不能顺利进行,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延误通常是由于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周围环境、气侯的变化、设计变更、业主的主观因素或工程量增加引起施工程序的变动,致使承包商在工期延长、延误或加速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成本费用或造成了经济损失。业主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一般采用两种解决办法:一是不采取加速施工,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计划实施,但将合同工期/顷延;二是施工单位采取加速施工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如果工期延缓责任不是施工单位造成…  相似文献   

2.
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的一种权利要求。反索赔是指发包人对于属于承包人应承担责任造成的损失而向承包人要求的赔偿主张。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应加强合同管理,尽量避免索赔事件发生,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争取自身利益。  相似文献   

3.
张巧红 《广东建材》2008,(4):190-19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对索赔的定义是:“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按该定义,再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1.4款看,索赔(费用索赔)是指在合同价款之外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在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协议中,索赔与反索赔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也是工程审计中不可忽视的环节,本文就此问题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4.
发包方甲方与承包方乙方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乙方承包施工科技大楼工程,工程包干价款为6000万元,并对工期作了明确约定.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天按合同价款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工程竣工后,双方确认工程总价款为6225万元,已经支付工程款5020余万元;但甲方认为,按约定承包人应支付工期违约金5000万元,并主动向法院提起工期索赔诉讼.法院认为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合同,导致工期延误,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约定的工期违约金每天千分之一标准,法院判决承包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32万元.建设工程承包人如何防范和化解此风险?  相似文献   

5.
多事件干扰下工期延误索赔原则研究   总被引:12,自引:1,他引:12  
基于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精神,本文研究多事件交叉干扰下工期延误索赔的责任归属判断和责任比例测量原则,试图在遵从法律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前提下,为项目各方协商解决争议,为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提出定性定量的理论见解。对照以FIDIC为代表的国际惯例和中国的GF-1999-0201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指出在多事件交叉干扰条件下,传统的施工合同索赔责任划分与计算的三种观点存在如下缺陷:初始事件原则违反了公平原则;不利于承包商原则既不符合逻辑,又违背公平原则;责任分摊原则没有解决定量问题。同时这三种观点在同一案例处理中彼此独立,非此即彼。文章提出并从法律、项目合同当事人的根本利益和实践角度,利用信息不对称理论论证了多事件交叉干扰条件下工期延误索赔的“工期索赔雇主责任优先,费用索赔承包商责任优先”命题,简单表述为“工期从宽——费用从严”原则。这一原则的含义是,在多事件交叉时段内,只要存在雇主责任或雇主风险,即给与承包商工期补偿;与此相反,只要存在承包商责任或风险,则承包商的费用索赔均不成立,同时,存在承包商责任时,雇主的索赔成立。文章对几种不同观点下的计算结果做了对比分析。  相似文献   

6.
贾兆宝 《安徽建筑》2001,8(6):100-100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本文就施工过程中工期索赔处理原则做一些探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使承包商不能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造成工程拖期。工程拖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可原谅的拖期”和“不可原谅的拖期”。由于承包商自己原因所引起的工程拖期,如工效不高、施工组织不好、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称为不可原谅的拖期;由于业主原因(包括设计、监理原因)所引起的工程拖期,如修改设计、施工条件…  相似文献   

7.
在工程承包实践中,承包商索赔的最终目标是要求延长工期和经济补偿或赔偿。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结果造成工期延长。工期索赔在整个索赔中占据了很高的比例,是承包商索赔的重点内容之一。一、关于工期延误的合同规定及要求工期条款是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多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工期延长对合同双方一般都会造成损失,业主因工程不能及时交付使用,投入生产,就不能按计划实现投资效果,失去盈利机会;承包商因工期延长则会增加…  相似文献   

8.
多事件干扰下的索赔计算方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多事件交叉干扰下工期延误引起的工期索赔责任归属难以判断和责任比例难以测量的问题,提出一种程序化计算方法,即通过设置一系列易于嵌入计算机程序的变量,无需进行关键路线的分析,即可对各工序对于工期延误造成的影响进行较为精确的分析和排序。  相似文献   

9.
多事件交叉干扰下的工期索赔方法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期延误是很常见的,产生的原因也非常复杂,因此工期延误的责任归属和责任定量化对于索赔非常重要。针对多事件交叉干扰下工期延误引起的工期索赔责任归属难以判断和责任比例难以测量的问题,通过分析初始事件原则、不利于承包商原则和责任分摊原则的索赔处理机制以及网络计划的计算方法,提出一种程序化计算方法,即通过设置一系列易于嵌入计算机程序的变量,无需进行关键路线的分析,即可对各工序对于工期延误造成的影响进行较为精确的分析和排序。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合同实施过程中,尤其是在工程施工阶段,索赔事件发生的频率比较高。索赔是指承包商根据法律,合同规定以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应由业主方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发生了实际损失,向业主提出给预补偿的要求,按照索赔目的可划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照索赔的处理方式可划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两大类。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个干扰事件所提出的,是一事一议,发生一个索赔成立的事件就处理一个的方式,其处理是在干扰事件发生后立即执行,特点是处理及时,造成的实际损失易于计算,不留尾巴。例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要求发生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量增加,对此增加的工程量承包商可以提出费用索赔,若此项变更影响了总工期,承包商还应提出工期索赔。  相似文献   

11.
在国际工程项目中,延误所引起的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工期延长和费用索赔争议已成为工程项目纠纷的一个主要来源。特别是在发生共同延误时,如何判断业主或承包商责任的归属,成为国际工程项目中工期延长索赔和费用索赔的焦点。基于英美法律实践和判例,分析共同延误的识别和不同情景下共同延误的责任,有助于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正确认识共同延误,分析不同延误情景下的索赔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相似文献   

12.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顺延要求的行为。索赔是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索赔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是属于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双方的正当权利要求。  相似文献   

13.
肖方 《建筑》2011,(17):36-37
一、工程索赔内容工程索赔是指因工程合同一方未按合同规范实施或者进行变更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方有权对变更方进行工程索赔以弥补损失。这里所说的工程索赔是双方面的,而本文则基于承包商的角度。因此,本文中的工程索赔指的是由业主或者监理单位责任所带来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功能变更、工期延误、拖延工程款等以及自然条件变化、天灾人祸或市场经济波动所带来的额外损失。此时,承包商有权向业主单位进行索赔,这里的索赔是单方面的,一般非承包商责  相似文献   

14.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问补偿的要求,通常包括因承包商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及工期延误,业主对承包商提出的反索赔,即要求承包商承担修复工程缺陷的费用和缴纳误期违约金以及业主对承包商提出的损失索赔要求进行审查分析和修正,否定承包商的不合理要求两方面含义。由此可见,索赔具有双向性。通常我们将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称之为“施工索赔”,而将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称之为“反索赔”。合理开展索赔与反索赔,对于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效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反索赔,是业主反制承包商“低报价,高索赔”伎俩,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建筑工程中的索赔和反索赔现象非常常见,建筑工程中的承包方可以向合同发包商提出索赔,索赔可以保护承包方的利益,合理有效的索赔可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工程合同的发包方也可以对承包商进行反索赔。本文对当前建筑工程中的索赔与反索赔现象进行分析,主要分析了索赔和反索赔的原因和依据,为以后建筑工程中索赔和反索赔现象的解决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6.
吴铁锁 《山西建筑》2005,31(5):143-144
介绍了工期索赔问题,指出在处理由于工期延误导致的工期索赔时,应特别注意工期延误的定性判断、责任划分,实际进度要考虑网络图时差的合理利用和工期延误原因的实际发生时间。  相似文献   

17.
在工程施工中.往往会发生一些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结果造成工期延长。造成干扰的事件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些干扰事件责任属于承包商的,相应的工期拖延属不可原谅的拖期,本文称这类事件为不可原谅事件。有些干扰事件责任是属于业主方面的,还有一些事件是由不利自然条件、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但按合同仍可予以补偿,即相应的工期拖延属可原谅的拖期,本文统称这类事件为可原谅事件。干扰事件对工期的影响,可通过网络分析法计算。其他方法如比例分析法等均属估算性质而且误差不确定,常…  相似文献   

18.
杨磊 《建筑》2012,(16):44-44
超过索赔时限,承包人并不必然丧失索 赔权利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一方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工期顺延和经济补偿的要求。工程索赔的时限是指各类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或者是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提出索赔的时间限制。  相似文献   

19.
施工索赔是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因合同条件变化或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以外的支出或损失,或承担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出的额外支出,依照施工合同和相关法律.向业主或建设单位提出的经济补偿和时间补偿.分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国内施工企业施工索赔一般发生在合同诉讼阶段,属事后索赔。索赔难、结算难是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难题之一。  相似文献   

20.
威伟  郝建军 《河南建材》2009,(4):113-114
1 合同治理中的风险识别分析 工程合同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两大方面:一是合同条款中存在陷阱,执行合同时,承包方或业主据此提出索赔或反索赔;二是合同本身带来的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业主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或承包方为了取得工程承包权,主动提出优惠条件,造成风险承担上的不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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