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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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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持:您好!通过中国税网我们很高兴认识了您.2003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对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对继续鼓励出口的产品退税率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适当降低,对部分农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提高了退税率,对限制出口的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机制.按现行出口结构测算,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平均水平将降低3~4个百分点左右,请您谈谈这对国家和企业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相似文献   

2.
为促进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外贸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4年起对出口货物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这次改革有效地解决了多年存在的出口欠退税的问题。改革后国务院又从2004年下半年陆续调整了一些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这一阶段的出口退税率政策调整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时出口退税率政策调整相比,明显区别是前者是基于宏观经济形势需要做出的调整,后者则是基于财政原因做出的调整。笔者对2004年下半年以来的出口退税率政策调整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3.
政策要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对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通知如下:一、下列货物维持现行出口退税率不变:(一)现行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二)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除外);(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增值税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的货物(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除外);(四)船舶、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航空航天器、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印刷电路、铁道机车等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的货物;二、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货物…  相似文献   

4.
2008年12月1日,我国将进一步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中,调整了带金刚石等工作部件的金属拉拔模等的退税率。  相似文献   

5.
为促进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外贸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4年起对出口货物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这次改革有效地解决了多年存在的出口欠退税的问题.改革后国务院又从2004年下半年陆续调整了一些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这一阶段的出口退税率政策调整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时出口退税率政策调整相比,明显区别是前者是基于宏观经济形势需要做出的调整,后者则是基于财政原因做出的调整.  相似文献   

6.
2003年10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将出口退税率平均降低了3个百分点。特别是将未锻轧铝的退税率由15%降到8%,减少了7个百分点,调整幅度达46.6%,这对我国电解铝工业,特别是对铝出口企业产生的冲击和影响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7.
《现代焊接》2004,(6):12-12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号)精神,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或降低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后,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出口上述货物应负担相应的不予退税的税款。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确保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达到预期目标,公平税负,严格执行生产企业出口不退税和调低退税率货物的有关税收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5月1日起对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调整:将煤炭,钨、锡、锌、锑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为8%;取消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金属硅,钼矿砂及其精矿,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木粒、木粉、木片的出口退税政策。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相似文献   

9.
《中国有色金属》2007,(1):22-23
2006年9月,财政部、商务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2006年11月3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发布了《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此次国家政策的调整主要是为了限制或取消高能耗、高污染和消耗国内资源的商品的出口,涉及多种行业及产品,其中包括多种有色金属行业的产品。然而此次调整并未就有色金属行业内不同产品的具体情况加以区别对待,对多种有色金属产品企业影响巨大。据悉,新政之后,大部分铜材产品的出口关税提高到10070,虽然铜管的出口关税依然为零,但最新的铜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只有5%。据核算,出口退税率下调后只有内外铜比价达到8左右的时候,才能进行一般贸易的出口,至此金龙集团的铜管出口只能依靠加工贸易这一模式。  相似文献   

10.
《铸造纵横》2004,(9):10-10
8月31日,记者从上海海关获悉,在我国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调整、退税率整体下调的影响下,半年多来,该口岸出口商品结构已明显改善:一般商品出口减缓,科技含量高的商品出口得到大幅提升,加大科技投入、增加产品附加值的出口方向也随之愈加明朗。  相似文献   

11.
《现代焊接》2004,(3):11-11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号)精神,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或降低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后,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出口上述货物应负担相应的不予退税的税款。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确保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达到预期目标,公  相似文献   

12.
为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相似文献   

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7月30日发出《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8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相似文献   

14.
鉴于目前的情况,国家还需要鼓励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而初级产品和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则需要坚决取消。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财政部近期酝酿将对部分有色金属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重点集中在铅锌、铝等能耗高、所属行业混乱分散的品种的产品。消息称,财政部酝酿降低部分有色  相似文献   

15.
《中国贵金属》2007,(7):51-51
6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相似文献   

16.
白2004年1月1日铜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后,由财政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的《调整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已于9月15日开始执行。该政策在有关铜产品的条款中,取消了精铜、铜合金和铜粉的出口退税,并将三者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将铜粉以外的其他铜加工材及铜制品的出口退税率全部下调至5%。与其他有色金属相比,铜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幅度较高,在5~13个百分点。因此,此次出口退税率下调对我国铜产品的外贸出口和企业的利益肯定会产生一些不利因素。以下根据相关铜产品的外贸现状及其今后可能受到的影响做一简单分析。  相似文献   

17.
《铸造技术》2008,29(11)
财政政策:区别对待加强结构调整力度 财政政策通过区别对待,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可以支持经济社会里的薄弱部分得到增强和提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08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这是我国自2006年下调企业出口退税率以来的首次回调,也是财税政策维护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步。出口退税率回调有利于保持外贸平稳发展,减轻纺织行业面临的出口减缓压力。  相似文献   

18.
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取消部分出品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并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于11月3日又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提高了高科技含量的行业的出口退税,而大幅下调了对能源、矿产品、原材料以及高耗能行业(包括有色加工行业)的出口退税,其中铜管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从13%降低到5%。“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以及“禁止加工贸易”等措施的实施,对中国有色金属加工行业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本刊特别组织了5篇文章对此问题从不同视角加以深度报道。[编者按]  相似文献   

19.
3月25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为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全面实施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有必要再适当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会议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纺织服装、轻工、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和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相似文献   

20.
《磨料磨具通讯》2009,(7):25-26
自6月1日起,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核心原则是确保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保持不变。具体到机床工具行业有5大类产品涉及到此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切削金属或金属陶瓷的牛头刨床、滚压成形机床、加工木材等材料的锯床、300吨及以下的金属冷拔管机等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工具夹具及自启板牙切头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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