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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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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近日,美国《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及《羊毛产品标签法》又出新规定,要求进口纺织品及服装必须加施标志或标签,标签必须采用英文标识,且必须符合相关规则。据了解,新规则规定:对纤维成分的标注必须采用非商标纤维名称,且应按重量的百分比由大至小顺序排列;纤维名称可使用联邦贸易委员会或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的纤维名称;商标名称可与非商标纤  相似文献   

2.
欧盟近日公布了2008/121/EC号指令,对关于纺织品名称的第96/74/EC号指令作出修订,并列出各类纺织纤维的名称,以及关于纺织品标签内容和其他标记的规定。该指令制订了一套总则,规定生产商必须在纺织品标签列明纤维含量,符合指令规定的产品才能在欧盟市场销售。指令还设立检查制度,检验纺织品的纤维含量是否与所提供的资料相符。  相似文献   

3.
《印染》2009,35(11)
因越来越多的纺织品声称采用“竹原纤维”或含有“竹浆纤维”,加拿大竞争管理局最近重申,采用以竹子为原料的人造纤维制成的产品,必须按照加拿大《纺织品标签和广告法》(TLAR)的要求,在其标签成分中首先注明“粘纤”或相应的化学加工方法,如果粘纤是来自竹子,还可附“以竹子为原料”的字样。  相似文献   

4.
认证·预警     
《中国纤检》2011,(10):21-21
纺织品输美有新规纤维成分须注明 近日.美国《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及《羊毛产品标签法》又出新规定,要求进口纺织品及服装必须附带标注纤维成分的标识或标签,标签必须采用英文标识。  相似文献   

5.
近日,欧盟发布第2008/121/EC号指令,对关于纺织品名称的第96/74/EC号指令作出修订。分别对纺织纤维的名称、纺织品标准内容和其他标记三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据了解,纺织品的名称、纤维成分和标签所标内容不符,标签字体不明显或含混不清,生产商没有在相关文件中清楚列明纤维成分的名称和资料都将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相似文献   

6.
行业资讯     
欧盟出台纺织品标签新规例近日,欧盟通过纺织品标签新规例,规例修订了关于纺织品纤维名称、标签、标记使用以及判断纺织纤维成分的现行规定,目的是规范欧盟市场纺织服装产品的纤维说明以及纺织品标签制度。  相似文献   

7.
《毛纺科技》2012,(8):8
近日,欧盟将聚丙烯/聚酰胺复合纤维纳入纺织品纤维法规,法规要求在欧盟各国,纺织产品的标签及标记必须使用这个名称说明这种纤维成分。复合纤维是指在同一根纤维截面上存在2种或2种以上相混合的聚合物,聚丙烯/聚酰胺复合纤维具有工艺简单、  相似文献   

8.
日前,欧盟通过纺织品标签新规例,规例修订了关于纺织品纤维名称、标签、标记使用以及判断纺织纤维成分的现行规定.目的是规范欧盟市场纺织服装产品的纤维说明以及纺织品标签制度。  相似文献   

9.
认证·预警     
《中国纤检》2012,(12):17-17
欧盟将聚丙烯/聚酰胺复合纤维纳入纺织品纤维法规 近日.欧盟将聚丙烯/聚酰胺复合纤维纳入纺织品纤维法规.法规要求在欧盟各国.纺织产品的标签及标记必须使用这个名称说明这种纤维成分。目前.中国纺织品大量出口至欧盟各国.此次修订法规必然对相关产业造成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10.
《纺织科技进展》2014,(2):43-43
<正>2014年3月15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对其纺织品标签规则作出最后修订,其中包括纤维含量和原产地国标识等规则。新规则实施纺织纤维制品鉴别法案,要求在美国出售的部分纺织品标签上,应显著标明纺织品的通用名称、含量百分比,生产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及生产国或加工国,其主要内容包括:对人造纤维的通用名称采用  相似文献   

11.
由阿根廷、巴西、巴拉圭、乌拉圭和委内瑞拉组成的南美南方共同市场,签发了关于纺织品服装的标签技术法规草案。 法案规定,在各成员国国内生产或销售的纺织品服装,其标签、印记、贴花上必须包括下列信息:名称或注册商标,国内生产商或进口商的税号,原产国,纤维含量,保养须知标签,适用的尺寸或尺码。这些信息需为永久性、不易磨损、容易辨认及清晰易见的,需用消费国使用的语言来表示,但也可用另一种语言来表示。  相似文献   

12.
为引导纺织品生产企业、贸易商和检测机构规范标注低含量纤维的成分标签,根据中国、欧盟、美国、日本各主要贸易国和地区纤维成分标签法规和标准,从纤维名称表示、标注要求、纤维含量允差判定方面进行阐述。重点分析“其他纤维”名称的使用场合、允许不标注纤维成分的条件,以及纤维含量允差等,并对低含量纤维的标签标注和我国标准制修订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3.
《江苏印染》2014,(7):53-53
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中就对纤维的名称规范及含量标注作了重要修订。标准中允许产品纤维实际含量有一定浮动范围,但对具体范围作了说明,避免标签中出现不实信息。各国纺织品标签要求除通用的一般要求和国际标准外,也各有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14.
近日,欧盟发布第2008/121/EC号指令,对关于纺织品名称的第96/74/EC号指令作出修订,分别对纺织纤维的名称、纺织品标签内容和其他标记3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在1990年10月23日公布的一份墨西哥政府公报中宣布,从即日起,凡在墨西哥销售的纺织品、成衣及附件上必须有标签,标示下列事项:1)制造商或进口商名称及财政部  相似文献   

16.
自1969年开始,根据纺织品标签法(TKG)规定,所有在欧盟及美国境内生产及销售的所有纺织品,包括工作服在内,都必须标注成分标签,成分标签应按照要求标明所用纺织纤维的种类及含量(如100%聚酯纤维).  相似文献   

17.
为了有助于国内企业知晓中国与欧盟纺织品纤维标签的差异,制作符合欧盟市场规范的纺织品纤维吊牌,比较了中国纺织产品纤维标识标准和2009年生效的欧盟纺织品纤维标签指令内容,分析了中国与欧盟纺织品纤维标签的差异,并就输欧纺织品纤维标签制作注意事项作了说明。  相似文献   

18.
根据欧盟纺织品名称2008/121/EC指令,以及美国<纺织纤维制品标识法案15 U.S.C.§70>、<纺织纤维制品标识法案的实施条例16 C.F.R.part 303>、<羊毛产品标签法15 U.S.C.§68>和<羊毛制品标签法规及其实施条例16 C.F.R.part 300)等,介绍了欧美市场纺织品纤维成分标签标注方法的适应范围、标签要求、标识方法和纤维含量允差等.  相似文献   

19.
王元荪 《染整技术》2007,29(4):52-53
专利名称:再生胶原纤维的制造方法以及定形方法;专利名称:用等离子体环境改性的纺织品;专利名称:电绝缘布整理方法;专利名称:一种螯合功能纤维及合成方法;专利名称:天然纤维的原纤维化  相似文献   

20.
《印染》1999,(1)
国家纺织工业局最近批准发布了中华人民并和国纺织行业标准FZ01053-1998《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对进一步规范纺织服装市场具有重要作用.该标准的适用范围为国内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包括纺织面料和纺织制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国外进口的纺织品和服装也应按本标准规定标明纤维种类及含量.标准中规定:纤维的名称应采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术语和名称.不允许使用产品名称、商业名称、外来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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